佛法概論-第二節 解脫的正行

第二節 解脫的正行

八正道

正覺解脫的正道,經中雖說到種種的項目,但八正道是根本的,是一切賢聖所必由的。關於八正道,經中有不同的敘述:一、從修行的目標說,得正定才能離惑證真;而要得正定,應先修正見到正念,所以前七支即是正定的根基、助緣。如《雜含》(卷二八‧七五四經)說:「於此七道分為基業已,得一其心,是名賢聖等(正)三昧根本、眾具」(參《中含‧聖道經》)。二、從修行的先導說,正見是德行的根本。如《雜含》(卷二八‧七五〇經)說:「諸善法生,一切皆以(慧)明為根本。……如實知者,是則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定」。正見即明慧,是修行的攝導,如行路需要眼目,航海需要羅盤一樣。所以說:「如是五根(信、進、念、定、慧),慧為其首,以攝持故」(雜含卷二六‧六五四經)。正見對於德行的重要性,是超過一般的,所以說:「假使有世間,正見增上者,雖復百千生,終不墮惡趣」(雜含卷二八‧七八八經)。大乘的重視般若,也即是這一意義的強化。而菩薩的大慧、深慧,不怕生死流轉而能於生死中教化眾生,也即是這正見──般若的大力。三、以正見為首,以正精進、正念為助而進修。如正見,專心一意於正見,努力於正見的修學。又從正見中了解正志,專心一意於正志,努力於正志的修學。像這樣,正語、正業、正命也如此。這樣的正見為主,正精進、正念為助,「以此七支習助具,善趣向心得一者,是謂聖正定」(中含‧聖道經)。這是重視精進與專心,而看作遍助一切支的。這三說,並沒有什麼矛盾。

佛法的修學,以正覺解脫為目標。到達這一目標,要先有聞、思、修慧。「正見」,最先是聞慧,即對因果、事理、四諦、三法印等,從聽聞正法而得正確深切的信解;理解佛法,以佛法為自己的見地。正見是分別邪正、真妄的,知邪是邪,知正是正,捨邪惡而信受純正的(參《中含‧聖道經》)。這是「於法選擇、分別、推求、覺知、黠慧、開覺、觀察」(雜含卷二八‧七八五經)的抉擇正見。如正見善惡因果,生死的相續與解脫,還是世間的正見,能「轉向善道」而不能出世。如對於四諦真理的如實知見,「依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那才是向解脫的出世正見。這樣的正見,並不是浮淺的印象,要精進的努力,正念的專一,才能成就。得了佛法的正見,即應引發「正志」──奘譯正思惟。這是化正見為自己的理想,而立意去實現的審慮、決定、發動思。從理智方面說,這是思慧──如理思惟,作深密的思考,達到更深的悟解。從情意方面說,這是經思考而立意去實現,所以正志是「分別、自決、意解、計數、立意」。思慧不僅是內心的思考,必有立志去實現的行為,使自己的三業合理,與正見相應。所以正志同時,即有見於身體力行的戒學,這即是「正業」、「正語」、「正命」。正語是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及一切的愛語、法語。正業是不殺、不盜、不淫,與一切合理的行動。正命是合理的經濟生活。佛法以智慧為本的修行,決不但是理觀。理解佛法而不能見於實際生活,這是不合佛法常道的。「正精進」是離惡向善,止惡行善的努力,遍通一切道支。如專從止惡行善說,即戒的總相。以正見為眼目,以正志所行的正戒為基礎,以正精進為努力,這才從自他和樂的止惡行善,深化到自淨其心的解脫。「正念」是對正見所確認,而正志立意求他實現的真理,念念不忘的憶持現前。念是定的方便,因念的繫念不忘而得一心,即「正定」。由於一心的湛寂,如實正智能依之現前。正念與正定,即修慧階段。由修慧──與定相應的正見而發無漏慧,才能完成正覺的解脫。八正道的修行,即戒、定、慧三學的次第增進,也是聞、思、修三慧的始終過程,為聖者解脫道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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