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論
由知何永斷,有餘所應證;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論。
印度造論,或用長行,或偈頌,此論用偈頌。
論有論的體裁,經有經的體裁。經典一般分三分。序分;正宗分;流通分。論典也有一般體裁,當然也有例外的,大概來說,一般論典以『歸依三寶』及『造論所為』為序起的。為什麼歸依三寶?以佛說法,而法為僧寶所修所傳的。造論先歸依三寶,使人看後,知此是佛法的論。另一方面,有請三寶加被的意思,恐此論有一字之錯,貽誤後學。造論所為,是說明造論的目的,是為了什麼?造論之主要目的,先要說明。本論簡略,所以歸依三寶也略去了。
依太虛大師的科題,此論分成二部分:一、序論,二、正論。序論好像經典中的序文一樣,序說為何造此論,即上面二句:由知何永斷,有餘所應證。
「由知何永斷」的意思是:由於知道什麼,是應該要永久斷除的,永斷是
不會再生起來了。「有餘所應證」,是除了永斷以外,還有其他,是我們學佛者所應該證悟的。「欲辨彼等相」,就是要分別彼等相,彼等相即指『永斷』與『應證』的種種義相。由於為了辨明應證與永斷的義相,「故我造此論」。我,是彌勒菩薩自稱;換言之,彌勒菩薩造此論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說明什麼是應該永斷的,什麼是應該證得的。此即是本論的主要意義,也就是造論的二大目的。
永斷,斷是什麼意義?斷是前後不相續,前面的過去了,以後不再生起來,此即是斷了。在佛法,從煩惱的斷,到生死的永斷,都是斷。如我們所有的貪心、瞋恨心、驕慢、貢高心,種種煩惱,斷了而不再起來,就稱之為斷。『斷』和『不起』,有些是不完全一致的,因為有的斷了,卻還要起來;有的雖然不起來,可是還沒有斷。以比喻來說:如楊柳樹等,若把樹根鋸斷了,放在地上,牠還會發青,發芽生葉子,牠還在生,實在已連根都鋸斷了。我們的煩惱,有的也是如此。另有一種,雖不再生起,可是還沒有斷。如地面上的草類
,把牠除得乾乾淨淨,可是一下雨又生起來了。因為牠的根種,深深的埋在土裏,沒有拔去。所以,佛法說斷,有的斷了而還再起來,有的不起來而還沒有斷。斷了而還起來,當然是暫時的,在修行過程中的。煩惱與生死,徹底斷了,決定不再生起,才名為永斷。佛法中,斷煩惱,了生死,都是要求永斷。否則,暫時沒有煩惱,過了若干時又來了,還是沒有解決。佛法所說的永斷,是徹底究竟的斷了。
應證:證是證明、證實。如古代文物的考證,或訴訟的物證、人證,世間的證明、證實,都是外證,即從外面去求得證明。現在所說的證,是內證──『內自所證』,是我們經修持以後,內心親切的證實。佛法所說的內證、自證,正如佛法中說:『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經自己的親切證驗,才證知真如、法性──絕對真理。所以,經修行而到達,親親切切,直接體驗到的,名為證。
以這二種結合起來說,佛法依我們現實人生而開示,啟發了我們一種正確
認識:我們的現實人生,是不理想的,是苦難很多,不自在(即不自由),變動大,沒有永久性,不可靠,不徹底的。在世間所有現實人生中去觀察,從自己身心事,一直到國家事、國際事,再說到太空星球,一切一切都可以證實了這一論題。中國人大都以為:我們做了人,就是做人,做好人就是了;世間,只好讓他永久的苦惱下去。如此說來,似乎太悲觀了。佛法以為不理想,不自在,不徹底,不清淨,不永久的,可從因果的理解中,找出不理想、不徹底的原因,而給以徹底的解決。消除不正確的心理(煩惱),不正當的行為,就能親切體驗到真理,達成圓滿的理想。佛法對人生,充滿光明的理想,所以不是悲觀的。以國家大事來作比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如果永久如此下去,那實在太惱人了,所以有『大同』思想而求其實現。我們也如此,如人人生死無邊的流轉下去,不能永斷,那如何是好?佛法的修學,就是不讓它永久無限止的延續下去,而求其永斷。如生死永斷,即開展出無邊光明,永遠自在,永久清淨,徹底究竟,證得真理圓滿實現的涅槃。生死永斷而實現的究竟涅槃
,佛法中或稱之謂『常、樂、我、淨』,也就是永遠安樂,永久自由,永久清淨的境地。
佛說法,不外乎開示我們這樣的一回事。這可以說是,從聲聞乘法到大乘法都是一樣的。所以佛在初轉法輪時說四諦法門,說『知、斷、證、修』,就是知道是苦;應斷其原因;斷了能證入涅槃;這要從修行的方法去實踐。
現在綜合起來說,學佛人都說要了生死,即是『永斷』的意思。可是如何斷法?都不知道,所以說『由知何永斷』。先要知道什麼是要永遠斷的,找到應斷的根本,給予徹底的斷除。斷以外,還有其餘是所應證的。永斷與應證,包含了種種義相,應加以分辨,所以彌勒菩薩說:故我造此論──『辨法法性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