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一冊-(三)不一不異門

(三)不一不異門

此二非即一,亦復非別異;以彼有無事,有別無別故。

虛妄分別是現而無,無而現的。無與現──二者,是一還是異呢?一般人的想法,不是一,就是二;不是二,就是一,怎麼虛妄分別是現而又無,無而又現呢!現在說,這是不一不異的。現起能取、所取,是這個樣子,這是現有;但能取、所取,不是真實有,這就是實無。這兩者是非一非異的,所以說:「此二非即一,亦復非別異」。無與現這二義,並不等於一,不能說完全同一的;但也不能說是各別的。一就一,二就二為什麼要說不一不異?「以彼有無事,有別無別故」。因為有是現,無即不可得,有與無二義中,有有別與無別的緣故。有與無所有不同的含義在那裏?有事──現起,有能取、所取的差別相;能詮所詮的差別,宇宙人生一切差別相,都從有顯出來的。無事是不可得,是無性,無性是平等一如的,無二無別的。有事有差別,無事無差別,別與無別不同,就不能說是一了。然而,凡是現有的,就是無自性的;無,並非離有以外,別有一無性。這樣,有與無,是有差別而又無差別的。無差別,所以不能說是異。說一也不可,說異也不可,所以成立這現有與無性,是非一非異的。一般所說的性相,不一不異,也就是這樣的。不過,有的人著重於不異,有的人也著重於不一。如專重不一,那就事相與理性對立了!如專重不異──無二,那以理性說事相,又不免事理儱侗了。總之,事與理,現相與無性(無性即實性),是不一不異的。以上是法與法性的略標。

彌勒菩薩另外有一部論,名『辯中邊論』,或譯作『中邊分別論』。中道與二邊,『辯中邊論』也是從虛妄分別說起,如說:『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惟有空,於彼亦有此,故知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此即為中道』。辯中邊論的頌文與本論的意思相合。依中邊論說:虛妄分別是有的,就是現二及名言的識。在這虛妄分別性中,現起的二──能取、所取,實在是都無自性,不可得的。在虛妄分別中,都無能取所取,所以虛妄分別性中惟有空性(無性)。空無是不礙現有的,所以彼空性中也可有虛妄分別。此虛妄分別是能現的,空性是無。現起的有,與無性的空,不一不異,所以說『故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這就是中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