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項 廣引論部以明本論的宗要

第二項 廣引論部以明本論的宗要

本論為『轉法輪經』四諦部分的解說。分為六品:第一「思擇品」,總明四諦說的因緣,數目,諦義,聖義,與其餘經說(如或說一諦)的貫通。第二「略說品」,明四諦的次第,四諦的體性,第三「苦諦品」,明生苦等八苦。第四「集諦品」,明渴愛──能感後有(後有愛),決定喜欲相隨(貪喜俱行愛),處處愛著(彼彼喜樂愛)。第五「滅諦品」,明渴愛滅──無餘、滅、離、滅、捨、斷、棄。第六「道諦品」,明至苦盡正行──八正道。每品都先列舉種種問題,然後一一解答,並廣為引證,而成詳說四諦的『四諦論』。

本論論主,是經部異師。在說一切有部論宗與經部師的辯論中,本論是贊同經部師說的。本論曾引『俱舍論』三段,如:

「經部問曰:何法名思擇滅……佛心解脫,亦復如是」(1)

「答曰:由多因緣,此業可知。……則不應有失念犯戒。不須廣辯」(2)

「聖道或說三十七助覺……開戒為二,所謂身口」(3)

論中雖沒有明說,但確是『俱舍論』文。前二段,篇幅很長,占全書十分之二。說他是引述,還不如說是鈔錄。第一段,論辯擇滅的有體無體,出『俱舍論』「分別根品」。第二段論辯無表色,出『俱舍論』「業品」。第三段小有節略,明三十七道品,實體唯十,出『俱舍論』「分別賢聖品」。

本論是廣引各部異說的。對說一切有部的『大毘婆沙論』,僅有片段引述,不關重要。而引用其他部派的比較多:一、犢子部,二、上座部,三、假名部,四、分別部。犢子部所說,略舉四義:1.立「有為諸法實有暫住」,如『論』卷一(大正三二‧三八二下)說:

「又跋私弗部說:有為諸法,實有暫住。……若有為法實念念滅,少壯不成,亦無命根」。

2.說「六道」(4)。3.明修證行位,如『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九中)說:

「四念處觀,是初發行位,即(順)解脫分。四正勤名忍位,四如意足是名位,五根名相位,五力名第一法位:此四,通名決了(順抉擇)位。八聖道名見位。七覺分名修位。盡智無生智名究竟位,是果非因,故不立為道」。

忍、名、相、世第一法,是(順)決了位,如『異部宗輪論』(5)等說,是犢子部特有的教義。4.如『論』說見道時:「或一心,或十二心,或十五心」(6)。十二心見道,也是犢子部的論義。

論引上座部說:「唯說不作邪語(邪業邪命)等事,以為(正語等)道支」(7),係引『俱舍論』文。返尋『俱舍論』,玄奘、真諦二譯,都作「餘師」。這是引『俱舍』而來,不是論主要引述的。

本論引假名部一則,分別部七則,又分別論一則。假名部與分別部,是什麼部派呢?所引分別部說,與『大毘婆沙論』分別論者,並不相同,不能說是分別論者;那分別部是什麼部派呢?真諦所譯的『部執異論』,有分別說部(『三論玄義』引作多聞分別部),就是『異部宗輪論』的說假部,『十八部論』的施設部。以真諦譯來解說真諦譯,分別部及分別論(部),說是大眾系的說假部,應該是最適宜的。『三論玄義』(大正四五‧九上)說:

「佛在世時,大迦旃延造論解佛阿含經。至第二百年,大迦旃延從阿耨達池出,更分別前多聞部中義,時人有信其所說者,故云多聞分別部」。

依『三論玄義檢幽集』(8),知道嘉祥是依據真諦『部執異論疏』的。並說「分別說部,即大迦旃延弟子」。分別部──多聞分別部,傳為大迦旃延Mahākātyāyana所創,是大迦旃延弟子。這一部派是仰推大迦旃延為宗的;這與本論多引分別部說,而『論』序頌說:「大聖旃延論」,是完全契合的。但本論又有假名部,假名也就是說假或施設的意思。如上面所說,分別部是說假部,那假名部又是什麼部呢?也許是同一部派而譯語不統一吧!

分別部與分別論所說,是本論所宗的。1.四諦的意義:舉苦諦來說,一切有為法,無常皆苦,這不是佛所假說(施設)的苦諦。「為離此故,於世尊所修梵行」,這才是苦聖諦。這是說:四聖諦,不是作為客觀性的事理,而是從實踐的主觀的要求──離苦、斷集、證滅、修道,佛才施設為四聖諦的(9)。2.四諦是一時成觀的,如『論』卷一(大正三二‧三七八上)說:

「若見無為法寂離生滅,四義一時成。異此無為寂靜,是名苦諦。由除此故無為法寂靜,是名集諦。無為法即是滅諦。能觀此寂靜及見無為,即是道諦。以是義故,四相雖別,得一時觀」。

四諦一時成觀,一般稱為一心見道,為本論所宗。如『論』卷一(大正三二‧三七九上)說:

「我說一時見四諦,一時離,一時除,一時得,一時修;故說餘諦,非為無用。……復次,四中隨知一已,即通餘諦;如知一粒,則通餘粒」。

本『論』卷一(大正三二‧三七七下)說:

「四相不同,云何而得並觀者?答:由想故。……由思擇故。……由觀(彼過)失故。…復次一時見諦,譬如火。……譬如日。……譬如燈。……譬如船。……分別部說……」。

依本論的意見,不但是一心見道,修行時也如此。所以說「由想」、「由思擇」等。這不是把四諦作為四類事理,一一去分別了解,而是從實踐中,離苦、斷集、證滅,而統一於修道。舉火燒一切,太陽照一切為喻,並引分別部說證成。這是本論四諦的主要思想。

3.分別部說:「四種相隨」:經說「喜欲相隨」(貪喜俱行),是四種相隨中的「間雜相隨」;喜與欲,二法不同而俱行(10)。據此,分別部是多種心所相應俱有的。4.說三種滅:「一念念滅,二相違滅,三無餘滅」(11),本論是以無餘滅為滅諦的。5.道諦是怎樣斷惑的呢?不說道與惑相及,也不說道與惑不相及,而說「非至非不至,此時除惑,以不生為滅故」(12)。6.一心能修四正勤,約「精進唯一,事用不同」說(13)。從這些看來,分別部是說一法多用的。

再從本論所引的論書來說,先應略為分別的,如:

「依阿毘達磨,及藏論,故得成立」(14)

「如經,阿毘達磨,藏論,十二緣生等心思擇論」(15)

「如經,及藏論,十二緣生論中廣說」(16)

這裏的經,不消說是『阿含經』了。阿毘達磨──引文又作阿毘達磨藏,與藏論,是顯然不同的。

一、阿毘達磨藏,本論別引三則:1.「能攝法不散,名三摩提」(17)。2.明八正道的次第(18)。3.以八正道攝三十七道品;以奢摩他、毘婆舍那──止觀攝八正道(19)。這倒有點近於譬喻師所說:「舍摩他、毘缽舍那是道諦」(20)。所引三文,在『大毘婆沙論』、『俱舍論』等,都沒有檢到。所以,本論所引的阿毘達磨藏,不是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也不是『俱舍論』;一定是上座系中,犢子系或分別說系的阿毘達磨了。

二、『藏論』,上面已說到,這不是『俱舍論』,而可能為大迦旃延的『蜫勒論』。1.本論對苦、集、滅、道及道中的支分,每舉「何義」及「何相、何用、何緣、何義」為問題。在本論說明以後,又舉『藏論』所說的,如正見(21),正精進(22),正念(23),正定(24)。2.成立八聖道的理由,是「能成八功德心,故說八分」(25)。3.「道有三分」:以戒定慧三聚,攝八正道,拔三毒根本(26)。4.明苦略有二,集、滅、道各有三(27)。在本論的思想中,『藏論』所說的,沒有杆格不入的地方。

三、『理足論』,優波笈多Upagupta所造,這是說一切有部,其實是說一切有部初期的古典。本論引有四則,如本書第三章已說過了。四、『正道論』,以病為業果。真諦曾譯有『正說道理論』(28),也許就是正道論。五、『智習論』。六、『五陰論』,又有『五陰論思擇品』,所以上面提到的『心思擇品』,可能就是『五陰論』的一品。七、十二『緣生論』。八、『法藏論』,可能是法藏部的論書。九、『大有品』,以十一門廣明渴愛(29)。十、『地獄品』。後二部,不知出於什麼論。

此外,還引有宿生及現生的種種傳記,如『瞿曇傳』,『阿難宿傳』,『目連宿傳』,『鬱多羅比丘等宿傳』,『瞿師羅傳』,『阿育王傳』。在這種種的引證中,沒有大乘經論。

總之,本論是稟承旃延論及佛陀蜜Buddhamitra論的,也就是在分別部論,『藏論』,及經部師說的基礎上,擇取精要,融攝貫通的。本論的道是有為(30),與分別部(說假部)不同。而一心見道,也與室利邏多Śrīrāta大成的經部學不同,所以被稱為經部異師了。

註解:

[註 110.001]『四諦論』卷三(大正三二‧三九一上──三九二上);出『俱舍論』卷六(大正二九‧三四上──三五上)。

[註 110.002]『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五下──三九六下);出『俱舍論』卷一三(大正二九‧六九上──七〇上)。

[註 110.003]『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九上);出『俱舍論』卷二五(大正二九‧一三二中)。

[註 110.004]『四諦論』卷一(大正三二‧三七六中)等。

[註 110.005]『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下)。

[註 110.006]『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八中)。

[註 110.007]『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六中)。

[註 110.008]『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大正七〇‧五三三上)。

[註 110.009]『四諦論』卷一(大正三二‧三七七中);又卷一(大正三二‧三八〇上);又卷一(大正三二‧三八〇中)。

[註 110.010]『四諦論』卷二(大正三二‧三八八上)。

[註 110.011]『四諦論』卷三(大正三二‧三八九下)。

[註 110.012]『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四中)。

[註 110.013]『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七中)。

[註 110.014]『四諦論』卷一(大正三二‧三七九上)。

[註 110.015]『四諦論』卷一(大正三二‧三八一中)。

[註 110.016]『四諦論』卷一(大正三二‧三八二中)。

[註 110.017]『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八上)。

[註 110.018]『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八中)。

[註 110.019]『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八下)。

[註 110.020]『大毘婆沙論』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七中)。

[註 110.021]『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四下)。

[註 110.022]『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七上)。

[註 110.023]『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七中)。

[註 110.024]『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八上)。

[註 110.025]『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四中)。

[註 110.026]『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八下)。

[註 110.027]『四諦論』卷一(大正三二‧三八〇中)。

[註 110.028]『大唐內典錄』卷五(大正五五‧二七三中)。

[註 110.029]『四諦論』卷二(大正三二‧三八九上)。

[註 110.030]『四諦論』卷四(大正三二‧三九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