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三項 聲聞藏‧辟支佛藏‧菩薩藏

第三項 聲聞藏‧辟支佛藏‧菩薩藏

「聲聞」śrāvaka,是「多聞聖弟子」,從佛聽聞聲教而修證的,所以稱為聲聞,與「弟子」的意義相近。佛與聲聞,是師與弟子的關係。佛在成佛以前,經長期的修行,稱為「菩薩」bodhisattva,菩薩是立志求菩提的眾生。在聲聞與菩薩間,有稱為「獨覺」的聖者。這三類行人,合稱為「三乘」,這是部派佛教所公認的。Pratyeka-buddha,音譯為辟支迦佛、辟支佛,譯義為「獨覺」(或譯作「各佛」),是各自獨悟的意思。或梵音小異,讀為Pratītyaka-buddha,譯義為「緣覺」。佛教有「獨覺」一類,與大迦葉Mahākāśyapa是不無關係的,如『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三〇一下)說:

「世尊告摩訶迦葉言:汝今已老,年耆根熟。糞掃衣重,我衣輕好。汝今可住僧中,著居士壞色輕衣!迦葉白佛言:世尊!我已長夜習阿練若,讚歎阿練若;(長夜習糞掃衣、乞食,讚歎)糞掃衣、乞食」(1)

迦葉年紀老大了,釋尊覺得不用著粗重的糞掃衣,住阿蘭若。勸他回到僧伽中來,著輕好一些的居士施衣。但大迦葉拒絕了佛的好意,因為「長夜」以來,這樣的生活方式,已經習慣了,「云何可捨」!此經,在『增壹阿含經』卷五(大正二‧五七〇中)這樣說:

「世尊告曰:迦葉!汝今年高長大,志衰朽弊,汝今可捨乞食乃至諸頭陀行,亦可受諸長者請,并受衣裳。迦葉對曰:我今不從如來教,所以然者,若如來不成無上正真道者,我則成辟支佛。然彼辟支佛,盡行阿練若,……行頭陀。如今不敢捨本所習,更學餘行」。

依經說,住阿蘭若等頭陀行,是辟支佛所行的。上面曾說到,釋尊出家修行,以及初期的佛弟子,都是住阿蘭若,著糞掃衣,常乞食的。這是當時一般沙門的生活方式。釋尊「依法攝僧」,重視僧伽的集體生活;採取不苦不樂的中道行,使更多的人能依法修證。所以釋尊勸大迦葉住到僧伽中來,不妨著居士施衣,正是釋尊建立僧伽的精意所在。大迦葉習慣了當時一般的沙門生活,獨住阿蘭若處,不願意住在僧中,暗示了大迦葉與釋尊在精神上的差距。大迦葉是相當自豪的,特別是發起主持了結集大會,成為(佛涅槃後的)佛教權威,所以有佛請迦葉坐,分迦葉半座,受佛糞掃衣,是世尊法子,成就六神通(有佛那樣的廣大勝妙功德)(2);在佛弟子中,迦葉是不同於一般弟子的。『增壹阿含經』稱大迦葉所行的,是「辟支佛所行」。除生活方式外,辟支佛的特性,大迦葉的確是具備的。一、無師自悟:「若如來不成無上正真道者,我則成辟支佛」。因為釋尊出世成佛,所以才現弟子身,而其實是自己能覺證的。二、不說法教化:佛勸大迦葉為大眾說法,迦葉不願意說:「今諸比丘難可為說法;若說法者,當有比丘不忍不喜」(3)。三、現神通:如『分別功德論』說:「夫辟支佛法,不說法教化,專以神足感動,三昧變現。大迦葉雖復羅漢取證,本識猶存」(4)。大迦葉的風格,就是辟支佛的風格,這是『雜阿含經』所暗示,『增壹阿含經』與『分別功德論』所明說的。『雜阿含經』的「記說」部分,一般分為「如來記說」與「弟子記說」,或「佛品」與「聲聞品」。而『瑜伽師地論』『聲聞地』,分為「聲聞乘相應語」、「獨覺乘相應語」、「如來乘相應語」(5)。這是將「如來記說」中,有關摩訶迦葉的十一經,別立為獨覺乘的相應教(6)。大迦葉與辟支佛──獨覺有關,在北方是被公認了的。

「辟支佛」的名稱,在佛教中是不太遲的。『中部』(一一六)『仙吞經』,與『增壹阿含經』「力品」第七經相當,說到:王舍城Rājagṛha五山中,惟有Isigili ──仙人山,名稱是從來不變的。山中常有五百辟支佛住;並說辟支佛的名字(7)。『增壹阿含經』卷三二(大正二‧七二三中)說偈:

「諸佛未出時,此處賢聖居;自悟辟支佛,恆居此山中。此名仙人山,辟支佛所居;仙人及羅漢,終無空缺時」。

仙人山,與波羅奈Vārāṇasī的仙人墮處Ṛṣipatana一樣,在釋尊成佛以前,就是隱遁仙人們的住處。傳說的古代仙人,也就是印度舊有的沙門。古佛、古勝者、古仙人,是印度一般所公認的,所以耆那教Jaina立二十三勝者,佛教有七佛(南傳二十四佛,與耆那教更相近);十大仙人、五百仙人,也為佛教所傳說。傳說中的古仙人,就是住仙人山或仙人墮處(或譯「仙人住處」)的。仙人的生活方式,與釋尊弟子們的初期生活,沒有太多的差別。釋尊重視律制的集體生活,僧伽中心的佛教發展起來,成為聲聞(出家)弟子的行儀。僧伽中心的聲聞行,與大迦葉所代表的阿蘭若頭陀行,顯然的不同。大迦葉的風格,與無師自悟的古仙人相近,漸被認為辟支佛一流。

聲聞、辟支佛、佛(菩薩)──三乘聖者,都有傳說的事跡。佛的事跡,如誕生以來,及末後的『涅槃譬喻』;過去生中修行的事跡,就是「本生」與「譬喻」。聲聞弟子的宿世因緣,如西晉竺法護所譯的『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大正藏』「本緣部」下)。佛弟子自說本起,共二九人。這一譬喻集,與『根有律藥事』所說:佛與五百弟子,在阿耨達池Anavatapta自說本起因緣相當;弟子自說的,共三十五人。《僧祇律》也說到『阿耨達池經』(8)。這是早期的『長老譬喻』;現存『小部』『譬喻』中的『長老譬喻』,共五四七人,是後來大大的補寫了。由於佛世不可能有辟支佛,辟支根性的大迦葉,也成為佛的聲聞弟子,所以佛世沒有辟支佛因緣。但過去世中辟支佛的因緣,傳出的也不少,如傳說為支謙所譯的『撰集百緣經』,第三『授記辟支佛品』。『增壹阿含經』也有愛念辟支佛、善目辟支佛等事緣(9)。大眾部所傳,『雜藏』中有「辟支佛、阿羅漢自說本行因緣」(10)。既有三乘聖者的事緣,也應有三乘法門。聲聞弟子是聞佛聲教而修證的,所傳的教法,如『阿含經』,內容非常豐富。辟支佛呢?《僧祇律》說到『緣覺經』(11)。銅鍱部Tāmraśāṭīya所傳,『小部』『譬喻』中,有『辟支佛譬喻』,共五八偈,是佛為阿難Ānanda說的。然依體裁,這是不能稱為譬喻的。自九偈到四九偈──四一偈,實與『經集』『蛇品』的『犀角經』大體相合,每偈都以「應如犀角獨遊行」為結。說一切有部所傳,名為『麟(角喻)頌』(12)。說出世部Lokottaravādin的「大事」,也有類似的一二偈(13)。這裡雖有共傳的古偈在內,但起初是可通於佛及聲聞弟子的。如一一‧一二偈,與『中阿含經』『長壽王本起經』,『中部』(一二八)『隨煩惱經』,《四分律》『拘睒彌犍度』偈相同(14),只是犀角與象的不同而已。在三乘的傳說中,取古傳的『犀角經』,附以說明辟支佛的偈頌,編為『辟支佛譬喻』。總之,辟支佛也有『緣覺經』與辟支佛偈了。如來往昔修菩薩行,也應該有菩薩法門,這就是「菩薩藏」。《四分律》立『雜藏』,『雜藏』中有本『生經』、『方等經』(15)。依真諦Paramârtha所傳,法藏(護)部Dharmaguptaka立五藏:「四、咒藏;五、菩薩本因即名菩薩藏」(16)。這是將有關菩薩的『本生』等,從『雜藏』中分離出來,獨立為菩薩藏。菩薩本生等,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也是編入『雜藏』的。依『分別功德論』,也別立為「菩薩藏」了(17)。但這是釋迦菩薩歷劫修行的事緣,以此為(後人可以修學的)菩薩法門,當然是不能滿足的。到底過去佛為菩薩說些什麼?有什麼菩薩法門流傳下來?於是銅鍱部立『佛譬喻』,有清淨「諸佛國」說(18);說出世部「大事」,有「十地」說(19);法藏部等,有「百八法明門」說(20)。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也傳說:「佛一時與慈氏菩薩論世俗諦,舍利子等諸大聲聞,莫能解了」(21)。聲聞弟子可以不知不解,但不能說沒有。於是聲聞藏、辟支佛藏以外的菩薩藏,大大流傳起來。這不是少數人的事,是佛教界普遍的希求。所以大乘經出現,雖有人反對,而不斷的傳出,數量竟是那麼龐大!這正是適應時機需要的最好說明。菩薩藏──大乘經的出現,對當時的佛教界來說,真是勢所必至,理所當然!

註解:

[註 68.001]『相應部』「迦葉相應」(南傳一三‧二九七)。

[註 68.002]『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三〇二中──三〇三下)。『相應部』「迦葉相應」,缺佛請迦葉坐與分半座事(南傳一三‧三一七──三二四)。

[註 68.003]『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三〇〇下──三〇一上)。『相應部』「迦葉相應」(南傳一三‧二九九──三〇八)。

[註 68.004]『分別功德論』卷上(大正二五‧三〇下)。

[註 68.005]『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〇‧四一八中)。

[註 68.006]『大正藏』編號一一三六──一一四四;九〇五‧九〇六經。『相應部』「迦葉相應」。

[註 68.007]『中部』(一一六)『仙吞經』(南傳一一下‧六六──七二)。『增壹阿含經』卷三二(大正二‧七二三上──下)。

[註 68.008]『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大正四‧一九〇上──二〇二上)。《摩訶僧祇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三三七上)。

[註 68.009]『增壹阿含經』卷三二(大正二‧七二七上──中、七二四上)。

[註 68.010]《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下)。

[註 68.011]《摩訶僧祇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三三七上)。

[註 68.01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〇上)。

[註 68.013]水野弘元『經集』『犀角經』注(南傳二四‧二五)。

[註 68.014]『中部』(一二八)『隨煩惱經』(南傳一一下‧一九五)。《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九〇七)。『四分律』卷四三(大正二二‧八八二下)。『中阿含經』卷一七『長壽王本起經』(大正一‧五二五下)。

[註 68.015]《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

[註 68.016]『三論玄義檢幽集』卷六(大正七〇‧四六五中)。

[註 68.017]『分別功德論』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

[註 68.018]『小部』『譬喻』(南傳二六‧一──一〇)。

[註 68.019]『大事』十地,如山田龍城『大乘佛教成立論序說』所引(二六八)。

[註 68.020]『佛本行集經』卷六(大正三‧六八〇下──六八二中)。『方廣大莊嚴經』卷一(大正三‧五四四中──五四五上)。『普曜經』卷一,誤作「八百」(大正三‧四八七上──下)。

[註 68.02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五一(大正二七‧七七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