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講記-卯二 無明力大

卯二 無明力大

辰一 法說

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煩惱依種,比無明住地,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世尊,如是無明住地力,於有愛數四住地,無明住地其力最大。

無明住地,比於四住煩惱,力量要大得多。先法說。「此四住地」的功「力」,為「一切上煩惱依種」。上煩惱,或譯為隨煩惱。名義有通有別:約通義說:一切煩惱,都是隨逐心識而煩動惱亂的,或依隨種習而生起煩惱的,所以一切煩惱,都可名隨煩惱。約別義說:煩惱中有根本煩惱,如見愛等,即依於分別四住的(如有部九十八隨眠等)。此外,如無慚、無愧、忿、恨、掉舉、惛沉等,是依貪等煩惱而生起的,是煩惱的分位等流,所以名隨煩惱。這裡,應約通說,依心依種習而生起的名隨煩惱,也就是前面所說的起煩惱。這一切起煩惱,以四住地煩惱為種,以四住煩惱為所依。一切起煩惱依四住地而生起,四住地的力量是很大了,但是「比無明住地」的力量,「算數譬喻所不能及」。兩相比較,或用數目──如說八分之一(八與一之比),或十六分之一(十六與一之比)等,或比喻──如說恆河沙、微塵等。無明住地的力量,比起四住地的有限力量來,是不可以用算數譬喻去較量的。「如是,無明住地」的「力」用,比「於有愛數四住地,無明住地其力最大」。在四住地中,有愛住地最勝,所以舉以例餘,數即等類的意思。這裡的無明力大義,不是約感招生死說,是從它的深細,不容易斷除,為一切煩惱所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