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經講記-庚二 神識受報

庚二 神識受報

然彼自身,臥在本處,見琰魔使,引其神識,至於琰魔法王之前;然諸有情,有俱生神,隨其所作,若罪若福,皆具書之,盡持授與琰魔法王。爾時,彼王推問其人,算計所作,隨其罪福而處斷之。

神識受報,依佛法的究竟義說,是很深奧的;今救脫菩薩,為了適應末世鈍根眾生,故用一般的通俗說法。他說:病人當在垂危之際,雖然「自身」還是「臥在本處」的病榻上,但卻看「見琰魔」王的「使」者來拘引他。琰魔,中國俗稱為閻羅王,義譯為平等王或雙王。據說,有兄妹二人死後受生地獄,分掌統治罪人的職權,故稱雙王;因對罪犯的判罰公平,鐵面無私,不狥人情,所以又名平等王。王的使者,或如我們人間衙門裡的差役,或是生得古怪兇惡,他把病人的「神識」拘「引」到「琰魔法王」的跟「前」,聽候審判。在佛教裡,被稱為法王的有三:一是推行十善,以正法治世的轉輪法王;二為鐵面無私,治理地獄罪犯的琰魔法王;三即於一切法得大自在的無上法王──佛。三者雖同稱為法王,而意義很有差別。

這裡所說見琰魔使者等等,是在病重悶絕,或昏迷狀態之下,過去所作的業相現前。便在自己的心識上,幻現一種果報影像,並非真的死去,也不是真被琰魔使者拘入地獄。因為依佛法真義說,人如真的死了,是不能復生的。很多關於遊地府見閻王的民間故事,在眾生當時的心境,確有這種經歷,但絕不是真已死亡墮入地獄,而祇是業相的顯現於心識而已。唯識學說眾生有八識,這神識即係第六意識,非是第八阿賴耶識。我們見人悶絕或昏迷過去,似乎已經死亡,其實還有第八識在執持。第八識若一旦脫離軀體,生命便告結束,絕不可能復活。所以此處說神識受報的情景,純屬意識的活動作用。

琰魔王的裁判罪人,或輕或重,完全是以罪人自己的『俱生神』所呈報為根據。我們每個「有情」,從生下來就有一個「俱生神」,形影不離地跟蹤著,「隨」我們「所作」的事情,「若罪若福」,或善或惡,「皆」一點不漏地完全「書」寫下來,比我們自己記的還要清楚。待我們命終之後,便原原本本「盡持授與琰魔法王」。那「時」,琰魔王就依著記事簿冊,審「問」那被拘去的「人」,並且「算計」他平生「所作」的事,看到底善多惡多,然後「隨其罪福」的輕重,「而處斷」他該受何報。這與我國民間傳說的閻羅王故事一樣。

像以上的這種境界,在沈重的病患者中,有經驗的很多,而且甦醒之後,能夠記得清清楚楚。不過若依佛法的真義說,這是將死而業相現前。一生作善作惡,此時皆一一清楚地浮現於自己的心前,一幕一幕過去,如在夢中所見一切境界,像真的一樣。如年輕時不孝父母,後來時常抱疚於心,於是夜裡就作夢,好像真的因此而受到懲罰。平時的所作所為,到了將死的前夕,業相即從神識顯現出來,也是如此。

此中所說的俱生神,也即是眾生的第八識;所謂記錄善惡罪福,便是八識的熏習作用。一切種子,不管善的惡的,或是無記性的,都熏習在八識田中。有時自己都記憶不起,而它卻受熏而並不失去。一舉一動,做善做惡,都留下一個不可磨滅的印象,在自己的八識庫藏中;沒有化為現行前,永遠保存在那裡,到將要死亡的時候,就會完全顯現出來。特別是作惡的,如宰羊殺豬為業,臨死時,所見的都是豬羊向他討命索債;好殺青蛙的,見到滿地盡是青蛙,向他叫囂吵鬧。所以本經所講見琰魔王使者等等,祇是業相在心識中顯現,並非真情實景。若果真造了惡業,死後當然要墮落惡趣,受種種苦逼的。假使一落琰魔死王手中,是再也不能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