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講記-乙 熏習

乙 熏習

復次,何等名為熏習?熏習能詮何為所詮?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如苣蕂中有華熏習,苣蕂與華俱生俱滅,是諸苣蕂帶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熏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聞者,多聞熏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因而生,由此熏習能攝持故,名持法者。阿賴耶識熏習道理,當知亦爾。

賴耶的三相是以種子熏習為樞紐的,這在安立三相中說得非常明白。但熏習的名稱是什麼意義?熏習一名所詮的法體又是什麼?這還沒有說明,所以論中復問:「何等名為熏習?熏習能詮何為所詮」?初句問熏習得名的理由,次句問熏習所詮的法體。雖分為二問,但下面只就所詮的熏習法加以解說,所詮的法體既然明白,能詮的名義也就可以明白了。賴耶與「彼」一切雜染品類諸「法」,「俱生俱滅」。從俱生俱滅中可以知道兩個定義:一同時俱有的,二無常生滅的。與它俱時生滅,所以剎那生起的本識「中」,具「有能生彼」一切雜染品法的「因性」,這因性就是熏習的「所詮」了。這樣看來,熏習可以有兩個意義:一、雜染諸法能熏染賴耶的作用,可以稱為熏習。二、因熏習引起賴耶中能為雜染諸法的因性,也叫做熏習(種子)。一在能熏方面講,一在熏成方面講;二者雖同名熏習,但這裡指種子而說。

「如苣蕂中有華熏習」以下,舉世間及小乘共許的幾個譬喻,來說明熏習。苣蕂就是胡麻。印度的風俗,歡喜用香油塗身。香油的製法,先將香花和苣蕂埋入土中,使它壞爛,然後取苣蕂壓油;胡麻的本身原雖沒有華香,但經香華的熏習,壓出的油,就有花的香馥了。這譬喻中,華是能熏,苣蕂是所熏,「苣蕂與華俱生俱滅」,久之,所熏苣蕂,就「帶能生彼香」的「因」性「而生」了。苣蕂本身沒有香氣,因花熏習方有,所以名為帶彼。

經上說的「貪等行者」,指貪等煩惱很強的人;等是等於瞋、癡等分。但並不在他生起貪心時才稱為貪行者,是因他有「貪等熏習」。這熏習,是由他的心與「貪等俱生俱滅」,久之這「心」就「帶彼」貪心的「生因而生」。因這貪等熏習,貪等煩惱才堅固強盛起來,被稱為貪等行者了。

「多聞者」就是「多聞熏習」的人。一個多聞廣博的學者,他修學過什麼以後,都能牢記在心;他被稱為多聞者,這是由於多聞熏習的關係。聞不但指耳聽目見,從聞而起思惟(作意),聞所引起的聞慧,也都叫做聞。心與「聞」法的「作意俱生俱滅」,到了第二念,「此心」生起時,就「帶」有前念所聞所思的「記因而生」。記因,就是記憶的可能性。「由此」多多聞法的「熏習」,能夠「攝持」於心,不失不忘,所以「名持法者」。不忘,也不是剎那剎那的都明記在心,不過他要記憶時,隨時能夠知道罷了。

不但多聞多貪華熏苣蕂的熏習是如此,「阿賴耶識熏習」的「道理」,也是這樣的。熏習的思想,原是經部他們所共有的,不同的在熏習的所依,並不是諍論熏習的有無。大乘者說熏習的所依只有阿賴耶,除此,沒有一法可為熏習的所依;經部他們則不承認阿賴耶為熏習的所依,離阿賴耶外還是可以成立熏習,因之展開了大小乘對這問題的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