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講記-第四節 辨品類

第四節 辨品類

第一項 總辨三性品類

此三自性各有幾種?謂依他起略有二種:一者、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由此二種依他別故,名依他起。遍計所執亦有二種:一者、自性遍計執故,二者、差別遍計執故,由此故名遍計所執。圓成實性亦有二種:一者、自性圓成實故,二者、清淨圓成實故,由此故成圓成實性。

三自性各又分為二類。依他起有二類:一、「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的,這就是仗因托緣而生的依他起,側重在雜染。二、「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的,這是說它本身不是固定的雜染或者清淨,它如果為虛妄分別的所分別,成遍計執性,就是雜染的;如以無分別智通達它似義實無,成圓成實性,就是清淨的。這自身沒有一成不變性,隨他若識若智而轉的,所以也名為依他。

【附論】平常把依他分為雜染依他、清淨依他二種,像有漏的八識,是雜染依他,八識轉成的無漏智,是清淨依他,但本論沒有這個解說。又有人依染淨不成而建立依他的染分淨分,在依他法上起遍計執,是依他的染分;依他本具的清淨法性,是依他的淨分。但這還是不能圓見本論的正義。

遍計所執性也有二類:一、「自性遍計所執」,就是遍計諸法一一的自性,如色聲等。二、「差別遍計所執」,就是遍計色聲諸法的差別不同的義用,像色等的無常義,苦義,空義等。自性遍計,執諸法的自相;差別遍計,執諸法的共相。由遍計諸法的自性及差別,所以有兩種遍計所執自性。圓成實性也有二類:一、「自性圓成實」,法法本具的成實性,迷悟不變,凡聖一如的自性清淨;特別多在凡夫位上說。二、「清淨圓成實」,這自性清淨性,雖本來不染,但因離染而顯現,這離垢真實性,在見道以上建立。由自性本具和離染所顯的二義,在無差別中,建立兩種圓成實。或可以說:自性圓成說,但約不生滅的法性說。清淨圓成實,就是下文說到的四種清淨名圓成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