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講記-第三項 引經證

第三項 引經證

甲 阿毘達磨大乘無義教

復有多頌成立如是無分別智: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真實。

這六頌,論中雖未明言是引經,但它的內容與前引《阿毘達磨大乘經》的四智相同。藏譯的《攝論》,在成就四相悟入諸義無義下,引此六頌,梁隋二譯也說此中有頌,如增上慧說。從這各方面看來,可斷定這裡是引的《阿毘達磨大乘經》頌。前文引經的長行,在證明諸義無實,這裡在成立無分別智。要知道無分別智,必須因一切法本來無分別,就是遍計執性的義相無實,因境無分別,通達無分別的無分別智才是真智。頌文的意義已在前面說過,這裡把文讀通就可以了:一、相違識相智:餓「鬼、傍生、人、天」的四類有情,於相「等」的一件「事」物上,「各隨其所應」見的「心」有別「異」的認識;因認識上的彼此相違,應該認「許」所遍計「義」是「非真實」的。

於過去事等,夢像,二影中,雖所緣非實,而境相成就。

二、無所緣得智:如「於過去」未來「事」中,「夢」所見的「像」中,境中所顯的與定心所現的「二」種「影」像「中」,這種種「所緣」的境界,雖「非實」有,「而」在自心的認識上,「成」為所取的「境相」。境相非實有,而可以成為識的對象,所以那山河大地等,雖是我們現實感覺到的東西,也不一定就是真實。

若義義性成,無無分別智;此若無,佛果證得不應理。

三、自應無倒智:「若」諸境「義」實「義」的自「性成」立,那就應「無」有「無分別智」,或者無分別智不是通達無義的真相,而反是顛倒。「此」無分別智「若無」,無上「佛果」的「證得」便「不應理」,因佛果是從無分別智的證真斷惑而圓滿的。既有佛可成,就有無分別智可得;有無分別智,可見實有義是不能成立了。前安立無義中,說所緣的義如果是真實的,那眾生可以不由功用就獲得解脫,這是從緣義的妄識是不真實方面說,在成立義相是無。這裡說無分別智無,佛果不能證得,是從無分別智是真實的方面說,在成立無分別智是有。各依一方面說,意義並不相違。

得自在菩薩,由勝解力故,如欲地等成,得定者亦爾。成就簡擇者,有智得定者,思惟一切法,如義皆顯現。無分別智行,諸義皆不現,當知無有義,由此亦無識。

四、隨轉妙智:這又有三種:(一)、「得」心「自在」的「菩薩」,「由」殊「勝」的觀「解力」,能「如」它自己的心念所「欲」,想叫「地等」變為水火等,都得「成」就。就是聲聞中「得定」的行「者」,也能做到這步工夫。(二)、修毘缽舍那而「成就簡擇者」的菩薩──「有智」,他是已「得定者」──止觀圓修的菩薩,「思惟一切法」,能「如義皆顯現」。如念佛,即有佛義顯現;思念唯識性空等,即有唯識性空的義相顯現。(三)、菩薩「無分別智」現「行」,那時,唯與一味離戲論的無相法界相應而住,「諸義皆不現」,故「知無有義」。所取的義既然沒有,「由此」也「無」能取的「識」。

所知相中,以無義來成立唯識,這裡又引無義來成立無分別智。說唯識目的在說明無分別智,就是阿毘達磨,阿毘達磨就是離分別而現證法界的無分別智。唯識學不唯在理論上作嚴密的建立,起初本注重定慧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