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講記-乙 明覺相

乙 明覺相

一 始覺漸悟相

(一) 始覺的名義

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從本覺說,沒有悟證的次第可說。從生死到成佛,從迷到悟而說有次第,是約始覺說的;約始覺說,悟證是有次第的,沒有頓悟。說明這始覺的漸次悟入,先應確定始覺的名義。

上文說:本覺是對始覺而說的。「始覺」呢?「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成立本覺與始覺的名義,其間即有一不覺。一般人以為不覺就是不明白,不覺悟。其實,不覺從本覺而來的,沒有本覺,也就無所謂不覺了。如人的眼睛有病,看不見事物,說不見。心識對於事物的蒙昧,說不懂或不明。不見、不明,就含有見與明的意義。因為,眼是有見物功能的;但害了眚翳,所以不見,可知不見是依見而成立的。心本來是有明知事物功能的,由於無始的迷昧無知,名為不覺,不覺也是依覺而成立的。如木石,就不能說它知或不知了。所以說,依本覺而有不覺,不覺是不同於木石的。本覺與始覺,相依相待而有;依於當下顯得本覺的不覺(說到不覺,即意味著覺性的本在。如沒有覺,根本說不上不覺),到轉去不覺而顯現真覺,即名此覺為始覺。所以說:依不覺故說有始覺。說始覺,說本覺,說不覺,世間的名言,原是相依相待而安立的。所以,本論說本覺,切不可誤會眾生本來是覺悟的,不知如何忽然變成不覺的了。若如此,佛也可以變成眾生了;這是怎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