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佛之道-若無有我者

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諸法性尚空,何況於彼我!

我空與法空,在般若經論中,常常是互相證成的。我空,所以法也是空的;法空,所以我也是空的。依此,「若」了達眾生而「無有我」,那「何得有我所」法呢?我所,是我所有法,我所依法。如我的身體,我的財產,我的名位,我的國家……凡與我有關,而繫屬於我的,就是我所有的法。又如我是受假,是取身心而成立的。所以,如五蘊、六處、六界、六識等,都是我所依的法假。我所有的,我所依的,都是法。無我,就沒有我所,所以我空也就法空了。反之,「諸法」的自「性」,似乎是真實的,「尚」且是「空」的,「何況」那依法而立的「我」?這更不消說是空的了。

本頌,含有非常的深義,唯有大中觀者,才能如實的開顯,貫通。這是說:佛在聲聞法中,多說無我;明說法空的不多。因此在佛法的流傳中,就分為二派:西北印度的一切有系,以為佛但說無我,法是不空的(如毘曇家)。中南印度的大眾系中,有說:佛說我空,也是說過法空的(如《成實論》)。大乘佛經,不消說,是說一切法性空的。但對於我空及法空,如從有部系而來的瑜伽宗,就以為小乘但說我空,大乘說我、法二空。中觀宗近於中南印的學派,所以認為小乘有我、法二空,大乘也是我、法二空。今依龍樹論而抉擇貫通。

『小乘弟子鈍根故,為說眾生空。……大乘弟子利根故,為說法空』。『不大利根眾生,為說無我;利根深智眾生,說諸法本來空』。大小乘經,確是明顯如此的。但這不能說聲聞弟子沒有法空,因為,『若了了說,則言一切諸法空;若方便說,則言無我。是二種說法,皆入般若波羅蜜相中。以是故佛經中說:趣涅槃道,皆同一向,無有異道』。這明白說破了:眾生空的無我與法空,只是說明的顯了一些,或含渾一些,其實都是般若正觀,一乘一味的解脫道。所以說:『我我所法尚不著,何況餘法?以是故,眾生空,法空,終歸一義』。這是說:能得無我我所的,一定能通達法空。因為觀空的意義,都是無自性。觀我無自性而達我空,如以此去觀諸法,法當然也是空的。不過,『聲聞者但破吾我因緣生諸煩惱,離諸法愛,畏怖老病死、惡道之苦,不復欲本末推求了了,壞破諸法,但以得脫為事』。這就是急求證悟,直從觀無我我所入手,不再去深觀法性空了。但這是不去再深求(佛也不為他說法空),而決不會執法實有的,如『若無眾生,法無所依』;『無我我所,自然得法空』。這樣,聲聞的無我,是可以通法空,而不與法空相違反的。依《中論‧觀法品》的開示,雖廣觀一切法空,不生不滅,而由博返約的正觀,還是從無我我所悟入。這正是生死的癥結所在,出世的解脫道,決不會有差別的。不過根機不同,說得明了或含渾些,廣大或精要些而已。

這樣,凡是通達我空的,一定能通達法空;可以不深觀法空,不開顯法空,而決不會堅執自性有而障礙法空的。如執法實有,那他不但不解法空,也是不解我空的;不但不除法執,也是不除我執的。所以經上說:『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龍樹論也說:『若見陰不實,我見則不生。由我見滅盡,諸陰不更起。……陰執乃至在,我見亦恒存』。誰說聲聞聖者,知我空而說一切法實有呢?不解法空,不離法執,誰說能離我執呢?這可以推知:佛說本來一味,只是淺者見淺,深者見深,淺深原是一貫的,到了偏執者手裏,才分為彼此不同的解行。
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