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二冊-第二節 如實的解脫道

第二節 如實的解脫道

釋尊本著自證的解脫境地,為眾生說法,眾生也能像佛那樣的得大解脫,這就名為轉法輪dharma-cakra-pravartana。佛說的解脫道,就是中道madhyamā-pratipad,如《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一八──一九)說:

「諸比丘!世有二邊,出家者不應親近。何等為二?於諸欲愛欲貪著事,是下劣、卑賤,凡夫所行而非聖賢,無義相應。自煩苦事,是苦非聖賢法,無義相應。如來捨此二邊,依中道而現等覺,眼生、智生,寂靜、證智、正覺、涅槃所資」。

「諸比丘!何謂如來現等覺,眼生、智生,寂靜、證智、正覺、涅槃所資之中道?即八聖道,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1)

當時的印度,有的貪著欲樂,從事外向的物欲追求,這主要是一般在家的。有的過著苦行生活,是多數的出家人,如尼犍若提子Nirgrantha-jñātiputra。從世間苦迫的徹底解脫來說,專於物欲追求,極端苦行──二邊,都不是聖賢法,是沒有義利,沒有價值的。釋尊捨棄二邊,依中道行而得現等覺abhisaṃbuddha。中是正確的,沒有偏頗而恰到好處的;中道是正行,依之進行而能到達──現等[正]覺及涅槃的。中道就是八(支)聖[正]道āryâṣṭâṅgika-mārga,八正道是一切聖者所共由的,所以經中稱為「古仙人道」。釋尊臨涅槃時,化度須跋陀羅Subhadra,還是這樣說:「若諸法中無八聖道者,則無第一沙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2)。聖者的果證,現等覺與涅槃,離了八正道是不可能的。八正道的內容是:正見samyag-dṛṣṭi是正確的知見,正思惟samyak-saṃkalpa是正確的思考,正語samyag-vāc是正當的語言文字,正業samyak-karmānta是正當的身體行為,正命(samyag-ājīva是正當的經濟生活,正精進samyag-vyāyāma是止惡行善的正當努力,正念samyak-smṛti是純正的專心一意,正定samyak-samādhi是純正的禪定。這八者就是法,所以說:「正見是法,乃至……正定是法」(3)。釋尊依八正道而現等正覺,為弟子們宣說,弟子依法修行,八正道也就出現於弟子心中。從佛心而轉入弟子心中,所以名為轉法輪;法輪是以八聖道為體的(4)

中道──八支聖道,是修學的聖道內容,也表示了道的修學次第。歸納聖道為三學:戒śīla、心citta、慧Prajñā。依三學來說:正見、正思惟是慧;正語、正業、正命是戒;正念、正定是心,心是定的異名;正精進是通於三學的。三學是道,修道所證的是解脫vimukti,道與解脫合說為四法,如『長阿含經』(二)『遊行經』(大正一‧一三上)說:

「諸比丘!有四深法:一曰聖戒,二曰聖定,三曰聖慧,四曰聖解脫」((5))。

戒、定、慧、解脫──四法,與四清淨相當,如『雜阿含經』卷二一(大正二‧一四八下──一四九上)說:

「如來應等正覺說四種清淨: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解脫清淨」。

依『增支部』說,這是「四清淨精勤支」cattāro-pārisuddhi-padhāniyaṅga(6)。『雜阿含經』解說為「戒淨斷」、「心淨斷」等,斷就是精勤的異譯,如「四正勤」即「四正斷」。見清淨的見,是如實知見,是慧的異名。從如實知見到究竟解脫,在修學上還有層次,所以又立七清淨,如『中部』(二四)『傳車經』(南傳九‧二七三)說:

「唯戒清淨至心清淨,唯心清淨至見清淨,唯見清淨至斷疑清淨,唯斷疑清淨至道非道知見清淨,唯道非道知見清淨至方途[行道]知見清淨,唯方途知見清淨至知見清淨,唯知見清淨至無取著般涅槃」。

七清淨在修道得果上,有依前起後的次第意義,終點是解脫涅槃。『中阿含』『七車經』,譯七清淨為:戒淨,心淨,見淨,疑蓋淨,道非道知見淨,道跡知見淨,道跡斷智淨(7)。見清淨以下,都是慧學。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這一修行次第,是完全正確的。如戒行不清淨,言行不如法,那即使修得定,也是邪定。七清淨的修行次第,依『瑜伽論』說:依無我正見斷薩迦耶見satkāya-dṛṣṭi,是見清淨。於三寶、四諦的疑惑vicikitsā,永遠超越,是度疑清淨。八正道是道,世間苦行等是非道計道,戒禁取śīlavrataparāmarśa永斷,所以是道非道智見清淨。斷薩迦耶見、疑、戒禁取──三結trīṇi-saṃyojanāni,就是依初果向得初果。依初果到四果的,佛說有四通行catasra-pratipada,或譯四事行跡,就是行智見清淨。依阿羅漢arhat道智,斷一切煩惱,名行斷智見清淨。斷盡一切煩惱,得阿羅漢果,就得究竟解脫的涅槃了(8)。這一道的進修次第的解說,與『中阿含經』意相合。

八支聖道,在聖者是具足的;如從修學來說,八聖道也有次第的意義。修學而求解脫的,一定要依善知識(後代也通於經論)聽聞正法,經如理作意,才能引生出世的正見。所以說:「二因二緣,起於正見」(9)。聖道如日輪,正見如日出前的明相,如『雜阿含經』卷二八(大正二‧一九八中)說:

「如日出前相,謂明相初光。如是比丘正盡苦邊,究竟苦邊前相者,所謂正見。彼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正見能引起正志[正思惟]等,正見是先導的,也是正道所不能離的。如依修學次第說:聞正法而起(一)正見,是聞所成慧śrutamayī-prajñā。(二)正思惟不是單純的義理思惟,而是正思惟要從實行以達成理想,古人譯為正志或正欲,表示了行踐的趣向。因此,依正思惟而起的,對外事就有(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離惡行善的正精進,這就是戒清淨。那時的正見,就是思所成慧cintāmayī-prajñā。進而在內心方面,依正精進而修(七)正念,(八)正定,就是心清淨。那時的正見,是與定相應的修所成慧bhāvanāmayī-prajñā。如定慧相應,引發無漏聖慧,那就是見清淨了。從見清淨進修到斷智見清淨,都是聖慧。『相應部』(四七)「念處相應」(南傳一六上‧三九一)說:

「何為善法之初?謂善清淨戒,正直見。鬱低迦!汝善清淨戒,得正直見。鬱低迦!汝依戒、住戒修四念處」(10)

依經說,應該先修清淨戒與正直見,然後依(正見正)戒而修四念處,這是符合八支正道的次第進修的。如以五根pañcendriyāṇi與八正道對論,那末,(一)信śraddhā是依勝解而來的,所以正見能成就信根。(二)精進vīrya根是止惡行善的,與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相當。(三)念smṛti根與(四)定samādhi根,就是正念與正定。(五)慧Prajñā根,約次第說,就是無漏慧了。八正道以正見為先,五根以慧根為後,其實,慧是在先的,也與一切正道不相離的,如『雜阿含經』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三中)說:

「此五根,一切皆為慧根所攝受。譬如堂閣眾材,棟為其首,皆依於棟,以攝持故」(11)

八正道為聖道的總綱,試列表如下:圖片

(聞慧)正見─┐ (成信)
       │
   (思慧)└─正思惟┐(起願欲)
            │
            │ ┌正語------------------------┐
            │ │正業          |
            ├─┤            +--戒清淨
            │ │正命          |
            │ └正精進---------------------┘
            │ ┌正精進---------------------┐
            └─┤正念┐        +--心清淨
              │  └┐        |
         (修慧) └───正定┌-------------┘
                    │
                    └(現證慧)----見清淨

佛法以聖道的篤行為主,而行是理性的行,所以以正見為先(「大乘佛法」就是以般若為導)。正見所知見的,是世間生死苦迫的何以集起?世間生死苦迫的如何止息?這一問題,本是當時印度宗教界的思想主流,釋尊是怎樣的去理解,去解決?佛法是不共世間的,正見為先的特質到底是什麼?扼要的說:佛是以因緣nidāna即緣起來通達一切的。『相應部』與『雜阿含經』一致的說:釋尊與過去六佛──七佛,都是觀緣起的集samudaya與滅nirodha而成佛的(12)。佛依此正覺成佛,也就以此教弟子,如經說:「苦樂(是當前的感受,也是此生果報)從緣起生」;「我論因說因」(13)。因緣──緣起觀是佛法的勝義所在,是不容懷疑的。當時的印度,傳統的婆羅門以外,還有東方新興的沙門團──六師。行為上,有樂欲行與自苦行的二邊,釋尊離此二邊說中道。在思想上,更是異說紛紜:執一、執異,執常、執斷,執有、執無……,都是偏蔽而不符正理的。如論究世間,在時間上,是常住還是無常?在空間上,是有邊還是無邊?這些異說,說得玄妙高深,而對現實世間生死苦迫的解脫來說,都是毫無意義的戲論prapañca。釋尊否定這些二邊的見解,提出了正確的見解,就是因緣說。因緣即緣起,被稱為「處於中道而說法」(14),在佛法流傳中,緣起說也就稱為中道。正見的中道,如『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說:

「云何世尊施設正見?佛告𨅖陀迦旃延:世間有二種依(著),若有、若無」。

「世間集如實正知見,若世間無者不有。世間滅如實正知見,若世間有者無有。是名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15)

正見是正見緣起的集與滅,也是離二邊的中道。釋尊的正見,不是神教那樣的從神說起,也不是形而上學者那樣,說本體,說真我,而是從眾生現實身心去觀察,發見緣起法性dharmatā而大覺解脫的。人世間的苦迫──解決不了的無邊問題,是由於眾生觸對自然界、社會界、自己身心而引起的,所以直從自己──每個人的自己身心去觀察。釋尊常說五蘊pañca-skandha,六處ṣaḍ-āyatana,六界ṣaḍ-dhātu,都是依眾生身心,或重於心理,或重於生理,或重於物理的不同觀察。眾生身心的一切,都是依因緣而存在,依因緣而消失,所以說:「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是純大苦聚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如是純大苦聚滅」。眾生的現實身心,是苦聚,苦是依因緣而有的。構成苦聚的因緣名為集;由於構成苦聚的因緣不斷,所以眾生的生死,生而死、死而生,一直生生不已的延續下去。既由因緣而有苦,那末苦聚的因緣消失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純大苦聚──生死也就徹底的解脫。生死與涅槃,都依緣起而有可能(16)。正見及正見所起的正思惟等道,聖者是從「修道」中,達到「知苦」、「斷集」、而「證滅」的,這就是苦、集、滅、道──四([聖])諦catvāry-ārya-satyāni法門。

四諦是要一一了知的,而「苦」卻是要遍知的。遍知parijñā是徹底的、普遍的知。眾生的身心自體,稱為苦聚[蘊]。「諸受皆苦」,不是與樂受相對的,而是深一層次的苦。佛法觀五蘊、六處、六界為:無常anitya,苦duḥkha,空śūnya,無我nirātman;或作無常,苦,無我,無我所anātmīya,是深徹的遍觀。眾生身心自體的存在[有]與生起,是依於因緣的,主要為愛著tṛṣṇā,一切煩惱及依煩惱而起的業(其實,煩惱與業也是身心自體所攝的)。凡是依因緣(因緣也是依於因緣)而有而起的,是非常(無常)法,不可能常恒不變的。現實身心世間的一切,在不息的流變中:生起了又滅,成了又壞,興盛了又衰落,得到了又失去;這是沒有安定的,不可信賴的。現實世間的一切,在永不安定的不息流變中;愛著這無可奈何的現實,不能不說是苦了。『雜阿含經』說:「我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17)。苦是不得自在(自主,自由)的,不自在就是無我,如『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七下)說:

「世尊告餘五比丘:色(等五蘊,下例)非有我。若色有我者,於色不應病苦生;亦不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18)

我ātman是主宰的意思。印度的神教,都想像身心中有一常恒、妙樂(自在)的「自我」(與一般所說的靈性相近),或說與身心一,或說與身心異。有了我,為生死流轉中的主體,也就是解脫者的主體。依佛法說,在現實身心世間中,那樣的「我」是沒有的。我是自主而宰(支配)他的,沒有我,還有什麼是屬於我──(我所),受我支配的呢?無我無我所,就是空的本義。在聖道的修行中,能這樣的知苦(集也在苦聚中。不過空與無我,是通於聖道及涅槃的),就能斷(以愛著為主的)集而證滅了。佛依無我的緣起,成立非常而又不斷的生死流轉觀;也就依緣起的(無常、苦)無我觀,達成生死的解脫:這就是不共世間的,如實的中道。依無常、苦變易法,通達無我我所,斷薩迦耶見,也就突破了愛著自我的生死根源──愛樂、欣、憙阿賴耶。斷我我見,能滅我我所愛,進而滅除我我所慢māna,就能得究竟解脫,所以『雜阿含經』卷一〇(大正二‧七一上)說:

「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佛與聖弟子達到究竟解脫的,稱為阿羅漢,有慧解脫prajñā-vimukta,俱解脫ubhayatobhāga-vimukta二類。依慧得解脫,名慧解脫;心離煩惱而得解脫,名心解脫citta-vimukti:這二者,本是一切阿羅漢所共通的。由於心是定的異名,所以分為慧解脫,及(心與慧)俱解脫二類。佛為須深Susīma說: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四禪,也沒有(五)神通,是以法住智dharma-sthititā-jñāna通達緣起而得解脫的(19)。俱解脫得四禪、無色定、滅盡定,依禪而引發神通,見法涅槃dṛṣṭadharma-nirvāṇa。如從離煩惱,得漏盡智āsrava-kṣaya-jñāna而解脫來說,慧解脫與俱解脫,是平等而沒有差別的。然慧解脫者,沒有根本定;眼見、耳聞都與常人一樣;老病所起的身苦也一樣(但不引起心苦)。俱解脫阿羅漢有深的禪定;引發神通──見、聞、覺、知都有超常的能力;老病所生的身苦,因定力而大為輕微。在阿羅漢中,俱解脫者是少數,受到佛弟子的欽仰。但得深定,發五神通,依定力而身苦輕微,是共世間的,神教徒也有人能修得這樣的。所以,佛弟子應以般若自證得解脫為要務,而以般若得解脫,是要從如實知見緣起中,對眾生──自己身心(五蘊、六處、六界)的行動,了解為什麼會起愛著,為什麼會引生苦痛,要怎樣才能解脫,依正見緣起的無常、無我,才能達成解脫生死的目的。如不了解道要,一心專修禪定,或者求神通,那是要滑入歧途的。

註解:

[註 3.001]『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五(大正二二‧一〇四中)等。

[註 3.002]『長阿含經』(二)『遊行經』(大正一‧二五上)。『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傳七‧一三八──一三九)。

[註 3.003]『雜阿含經』卷二八(大正二‧二〇二下)。

[註 3.00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八二(大正二七‧九一一中)。

[註 3.005]『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南傳七‧九七──九八)等。

[註 3.006]『增支部』「四集」(南傳一八‧三四二──三四四)。

[註 3.007]『中阿含經』(九)『七車經』(大正一‧四三〇中──四三一中)。

[註 3.008]『瑜伽師地論』卷九四(大正三〇‧八三八上──下)。

[註 3.009]『增一阿含經』(一五)「有無品」(大正二‧五七八上)。

[註 3.010]『雜阿含經』卷二四(大正二‧一七五上)。

[註 3.011]『相應部』(四八)「根相應」(南傳一六下‧五六──五七)。

[註 3.012]『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六──五、一五一──一五五)。『雜阿含經』卷一五(大正二‧一〇一上──中);卷一二(大正二‧八〇中──八一上)。

[註 3.013]『雜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二‧九三下);『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五五)。『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二下)。

[註 3.014]『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一二)。

[註 3.015]『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二四──二五)。

[註 3.016]生死依緣起之生而相續,涅槃依緣起之滅而顯示。但在說明上,緣起偏重於十二支的別別說明,於是緣起被局限於有為,與涅槃對立。

[註 3.017]『雜阿含經』卷一七(大正二‧一二一上)。

[註 3.018]『相應部』(二二)「蘊相應」(南傳一四‧一〇四)。

[註 3.019]『雜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上──中)。『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一八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