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四冊-八 解脫道與慈悲心行

八 解脫道與慈悲心行

虛大師提倡「人生佛教」(我進而稱之為「人間佛教」),民國四十年以前,中國佛教界接受的程度是微小的;臺灣佛教現在,接受的程度高些。但傳統的佛教界,可能會不願探究,道聽塗說而引起反感;在少數贊同者,也可能忘卻自己,而陷於外向的庸俗化。世間是緣起的,有相對性,副作用,不能免於抗拒或俗化的情形,但到底是越減少越好!

「人間佛教」是重於人菩薩行的,但對「立本於根本佛教之淳樸」,或者會覺得離奇的。一般稱根本佛教為小乘,想像為(出家的)隱遁獨善,缺少慈悲心的,怎麼能作為「人間佛教」──人菩薩行的根本?不知佛法本來無所謂大小,大乘與小乘,是在佛教發展中形成的;「小乘」是指責對方的名詞。釋尊宏傳的佛法,適應當時的社會風尚,以出家(沙門)弟子為重心,但也有在家弟子。出家與在家弟子,都是修解脫行的,以解脫為終極目標。解脫行,是以正確的見解,而引發正確的信願(正思惟──正志)。依身語的正常行為,正常的經濟生活為基,而進修以念得定,引發正慧(般若、覺),才能實現解脫。八正道的修行中,正命是在家、出家不同的。出家的以乞求信施而生活,三衣、缽、坐臥具及少許日用品外,是不許私有經濟的。在家的經濟生活,只要是國法所許可的,佛法所贊同的,都是正當的職業,依此而過著合理的經濟生活。出家的可說是一無所有,財施是不可能的。出家人一方面自己修行,一方面「遊化人間」(除雨季),每天與一般人相見,隨緣以佛法化導他們。佛法否定當時社會的階級制,否定求神能免罪得福,否定火供──護摩,不作占卜、瞻相、咒術等邪命,而以「知善惡,知因果,知業報,知凡聖」來教化世人。人(人類也這樣)的前途,要自己來決定:前途的光明,要從自己的正見(正確思想),正語、正業、正命──正當的行為中得來;解脫也是這樣,是如實修行所得到的,釋尊是老師(所以稱為「本師」)那樣,教導我們而已。所以出家弟子眾,是以慈和嚴肅、樸質清淨的形象,經常的出現於人間,負起啟發、激勵人心,向上向解脫的義務,稱為「法施」(依現代說,是廣義的社會教育)。在家弟子也要有正見,正行,也有為人說法的,如質多長者。在家眾多修財物的施予,有悲田,那是慈濟事業;有敬田,如供養父母、尊長、三寶;有「種植園果故,林樹蔭清涼(這是印度炎熱的好地方),橋船以濟度,造作福德舍,穿井供渴乏,客舍供行旅」的,那是公共福利事業了。佛教有在家出家──四眾弟子,而我國一般人,總以為佛教就是出家,誤解出世為脫離人間。不知「出世」是超勝世間,不是隱遁,也不是想遠走他方。佛制比丘「常乞食」,不許在山林中過隱遁的生活,所以我在『佛在人間』中,揭示了(子題)「出家,更接近了人間」,這不是局限於家庭本位者所能理解的。

人間佛教的人菩薩行,以釋尊時代的佛法為本,在以原始佛教為小乘的一般人,也許會覺得離奇的。然佛法的究竟理想是解脫,而解脫心與利他的心行,是並不相礙的。雖受時代的局限,不能充分表達佛的本懷,但決不能說只論解脫,而沒有慈悲利他的。舉例說:佛的在家弟子須達多,好善樂施,被稱為給孤獨長者。梨師達多弟兄,也是這樣。摩訶男為了保全同族,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這幾位都是證聖果的,能說修解脫道的沒有道德意識嗎?佛世的出家比丘,身無長物,當然不可能作物質的布施,然如富樓那的甘冒生命的危險,去教化麤獷的邊民,能說沒有忘我為人的悲心嗎?比丘們為心解脫而精進修行,但每日去乞食,隨緣說法。為什麼要說法?經中曾不止一次的說到。如釋尊某次去乞食,那位耕田婆羅門,譏嫌釋尊不種田(近於中國理學先生的觀點,出家人是不勞而食)。釋尊對他說:我也種田,為說以種田為譬喻的佛法。耕田婆羅門聽了,大為感動,要供養豐盛的飲食,釋尊不接受,因為為人說法,是出於對人的關懷,希望別人能向善、向上、向解脫,而不是自己要得到什麼(物質的利益)。解脫的心行,決不是沒有慈悲心行的。

釋尊滅後,佛教在發展中,有的被稱為小乘,雖是大乘行者故意的貶抑,有些也確乎遠離了佛法的本意。如佛世的質多長者,與比丘大德們論到四種三昧(或作「解脫」)──無量三昧,空三昧,無所有三昧,無相三昧。無量三昧是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慈是給人喜樂,悲是解除人的苦惱,喜是見人離苦得樂而歡喜,捨是怨親平等:慈悲等是世間所說的道德意識了。但在離私我、離染愛──空於貪、瞋、癡來說,無量與空、無所有、無相三昧的智證解脫,卻是一致的,這是解脫心與道德心的不二。但在(小乘)佛教中,無量三昧被解說為世俗的,也就是不能以此得解脫的。

又如戒,在律師們的心目中,是不可這樣,不可那樣,純屬法律的,制度的。有的不知「毘尼是世界中實」,不知時地的適應,拘泥固執些煩瑣事項,自以為這是持戒。然三學中戒[尸羅]的本義,並不如此,如說:「尸羅(此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十善道為舊戒。……十善,有佛(出世)無佛(時)常有」(『大智度論』卷一三、四六)。尸羅,古人一向譯作「戒」,其實是「好行善道,不自放逸」,也就是樂於為善,而又謹慎的防護(自己)惡行的德行。這是人類生而就有的,又因不斷為善(離惡)而力量增強,所以解說為「性善」,或解說為「數習」。尸羅是人與人間的道德(狹義是「私德」)軌範,十善是印度一般的善行項目,所以不只是佛弟子所有,也是神教徒,沒有宗教信仰者所有的。尸羅,是不一定受戒(一條一條的「學處」,古人也譯為戒)的,也是可以受的。受戒,本是自覺的,出於理性,出於同情,覺得應該這樣的。如十善之一──不殺生,經上這樣說:「斷殺生,離殺生,棄刀杖,慚愧,慈悲,利益安樂一切眾生」(『增支部』「十集」)。「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雜阿含經』卷三七)。不殺生,是「以己度他情」的。我不願意被殺害,他人也是這樣,那我怎麼可以去殺他!所以不殺生,內心中含有慚愧──「崇重賢善,輕拒暴惡」的心理;有慈悲──「利益眾生,哀愍眾生」的心理(依佛法說:心是複雜心所的綜合活動)。不殺生,當然是有因果的,但決不是一般所說的那樣,殺了有多少罪,要墮什麼地獄,殺不得才不殺生,出於功利的想法。不殺生(其他的例同),實是人類在(緣起的)自他依存中,(自覺或不自覺的)感覺到自他相同,而引發對他的關懷與同情,而決定不殺生的。釋尊最初的教化,並沒有一條條的戒──學處,只說「正語,正業,正命」;「身清淨,語清淨,意清淨,命清淨」。一條一條的戒,是由於僧伽的組合,為了維護僧伽的和、樂、清淨而次第制立的。制戒時,佛也每斥責違犯者沒有慈心。可見(在僧伽中)制定的戒行(重於私德),也還是以慈心為本的。我曾寫有『慈悲為佛法宗本』,『一般道德與佛化道德』,可以參閱。總之,佛說尸羅的十善行,是以慈心為本的;財與法的布施;慈、悲、喜、捨三昧的修習,達到遍一切眾生而起,所以名為無量,與儒者的仁心普洽,浩然之氣充塞於天地之間相近。但這還是世間的、共一般的道德,偉大的而不是究竟的;偉大而究竟的無量三昧,要通過無我的解脫道,才能有忘我為人的最高道德。

「初期大乘」是菩薩道。菩薩道的開展,來自釋尊的本生談;「知滅而不證」(等於無生忍的不證實際)的持行者,可說是給以最有力的動力。菩薩六度、四攝的大行,是在「一切法不生」,「一切法空」,「以無所得為方便」(空慧)而進行的。不離「佛法」的解脫道──般若,只是悲心要強些,多為眾生著想,不急求速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