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二節 譬喻‧分別說‧正量‧大眾部

第二節 譬喻‧分別說‧正量‧大眾部

「大乘佛法」時代(西元前一世紀中起)的「部派佛教」,特重阿毘達磨abhidharma論的,南方是赤銅鍱部Tāmraśāṭīya的大寺派Mahāvihāra,北方是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阿毘達磨論師,都取得該部的正統地位。以有部來說,持誦經者、譬喻師sūtrantika, dārṣṭāntika,不但法義與阿毘達磨者不合,風格也大有差別。依經法而為深義的探究,是事實所需要的,但論阿毘達磨,進行於僧伽內部,受到僧伽的尊重,卻是不能通俗的。內重禪觀,深入淺出而能向外(民間)宣化的,就是持經譬喻師了。「佛法」自部派分流,是各有所重的,然都有自行(禪觀)與一般教化。所以上座部Sthavira分出的,犢子部Vātsīputrīya系與分別說部Vibhajyavādin系,凡是不重阿毘達磨的,在風格上,就有與有部的持經譬喻師相近的,如犢子系的僧伽斯那Saṃghasena。與持經譬喻師風格相近的,在當時,與大乘是比較能和平共存的。譯為譬喻的,原語不止一種。十二分教中的「譬喻」,音譯為阿波陀那Avadāna,義譯為「出曜」或「日出」;「譬喻」是偉大的光輝事跡。無論是佛的,佛弟子的,一般出家在家的,凡有崇高的德行,都閃耀著生命的光輝,為佛第子所景仰。此外,如『蛇喻經』,『象跡喻經』的喻,原文為aupamya。還有比量中的喻,原文為dṛṣṭânta。後二者,都是對於某一義理,為了容易理解,舉事來比況說明,與阿波陀那,本來是完全不同的。但在佛法的傳布中,阿波陀那──譬喻;佛傳的事跡──「因緣」(也稱為阿波陀那);「授記」;佛弟子及世人的傳記,或是傳說;通俗的比喻:都在宣說佛法時,用作譬況或舉事例來說明而統一起來,泛稱譬喻或因緣。以比喻、舉事例來次第解說,是古代通俗教化的實際情形。這類教典,譯為漢文,『大正藏』編為「本緣」部的,內容可說太多了!有部的誦經者,以譬喻為教化方法,在義理的論究時,多附以通俗的譬喻。在『大毘婆沙論』中,就有射箭喻,陶家輪喻(1);失財喻,露形喻,破衣喻(2);拳指喻(3);天衣喻(4);女人喻(5);行路喻(6),也就被稱為譬喻師了。譬喻師對佛化民間的影響力,在一般人心目中,也許比阿毘達磨論者更親切的!

先說馬鳴Aśvaghoṣa菩薩:又名法善現Dharmasubhūti,勇Vīra。唐義淨所譯『一百五十讚佛偈』,摩咥里制吒Māṭriceṭa造,西藏傳說就是馬鳴,然依『南海寄歸內法傳』,摩咥里制吒與馬鳴不同,只是學風有些相似。馬鳴是東天竺的桑岐多Sāketa人,本是外道,(在華氏城)以辯論勝過當地的佛弟子,使僧眾們不得鳴犍椎。脇Pārśva尊者從北天竺來,折伏了馬鳴,在佛法中出家,人稱他為「辯才比丘」。月氏國王──迦膩色迦王Kaniṣka兵臨中印度,佛缽與馬鳴,這才到了月氏(健陀羅為首都)(7)。說到馬鳴的學風,他是禪師,著有「禪集」,鳩摩羅什所譯的『坐禪三昧經』,就有馬鳴的禪偈在內(8)。他是以文藝弘法的大師:如曇無讖Dharmarakṣa所譯『佛所行讚(經)』,以偈讚述如來的一代化跡,是非常著名的作品。又『三啟經』:凡是誦經,都前有歸敬三寶偈,後有迴向發願偈。馬鳴所作的歸敬三寶與迴向發願偈,為印度佛教界所普遍採用。馬鳴依𡃤吒啝羅Rāṣṭrapāla比丘出家故事,作「𡃤吒啝羅伎」──歌劇本,「其音清雅,哀婉調暢」,激發多少人發心出家(9)。又劉宋僧伽跋澄Saṃghabhūti所譯『分別業報略』偈,大勇菩薩造,勇就是馬鳴的別名。異譯本如『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文前多五戒、十善一段;趙宋日稱譯的『六趣輪迴經』,就說是馬鳴造。又有日稱等譯的『十不善業道經』,說善惡業報、五戒、十善,正是通俗教化的主要內容。七十卷的『正法念處經』,以「說一切業果報法」為宗,可能是受馬鳴作品的影響而發展集成的。馬鳴的作品,以偈頌為主,所以『大毘婆沙論』稱之為「造文頌」者(10)。馬鳴在高度的文學修養中,充滿了歸敬的虔誠。融合佛法的嚴肅與文藝的興味,激發一般人向上向解脫的心。馬鳴是屬於有部(兼通各部)的,一向被稱為菩薩,與『大乘起信論』無關。

早期中國佛教界,稱某些人為菩薩,大抵是與馬鳴風格相近的。「關中出禪經序」──『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五五‧六五上──中)說:

「初四十三偈,是究摩羅羅陀法師所造。後二十偈,是馬鳴菩薩之所造也。其中五門,是婆須蜜,僧伽羅叉,漚波崛,僧伽斯那,勒比丘,馬鳴,羅陀禪要之中抄集之所出也。六覺中偈,是馬鳴菩薩修習之以釋六覺也。初觀淫恚癡相及其三門,皆僧伽羅叉之所撰也」。

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坐禪三昧經』,是集各家「禪集」而成的。說到的禪師,如究摩羅羅陀Kumāralāta,是經部sutrāntika的創始者(下文再說)。馬鳴,如上說。婆須蜜Vasumitra是『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被稱為「偈論」,「問論」或「偈問論」的作者,為持經譬喻師法救Dharmatrāta的後學。依『論』序說:「尊婆須蜜菩薩大士,次繼彌勒作佛,名師子如來也」(11)。『惟曰雜難經』說,婆須蜜──世友是菩薩,是不久要成佛的(12)。僧伽羅剎Saṃgharakṣa是大禪師,傳說為迦膩色迦王師。他的『修行道地經』(本名『瑜伽行地集』),從漢安世高到西晉竺法護Dharmarakṣa,一直譯傳來我國。『修行道地經』是偈頌集,長行是有人講說而附入的。僧伽羅剎也有讚說菩薩行與如來功德的作品,如僧伽跋澄所譯的『僧伽羅剎所集經』。依道安所作「序」說:僧伽羅剎「將補佛處,賢劫第八」;名「柔仁佛」(13),這是傳說為菩薩的禪師。漚波崛就是優波崛多Upagupta,是阿育王Aśoka時人。「教授坐禪,最為第一」;「教化弟子,優波笈多最為第一」(14),被稱為「無相佛」。僧伽斯那,或作僧伽先Saṃghasena,為『三法度論』作注釋,應屬於犢子部Vātsīputrīya系。「三法度經記」說:「比丘釋僧伽先,志願大乘(15)」,著有求那毘地Guṇavṛddhi所譯的『百喻經』,原名『癡華鬘』,以輕鬆諧笑的筆調,寫出佛法,這是容易深入人心的。另有『百句譬喻經』,『菩薩本緣集經』。有禪集,有讚佛行果的,有通俗的譬喻文學,與馬鳴等風格相同。勒,就是脇尊者。精進修行,也有「四阿含經」釋。『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〇上)說:

「脇尊者言:此中般若說名方廣,事用大故」。

十二分教的方廣vaipulya,脇尊者以為就是『般若』,那時『般若經』已流行北印度了。脇尊者不作不必要的分別,以簡略的方法來解說經文;雖也論究阿毘達磨,但與持經者的學風相近。此外,還有二位:一、彌妬路尸利Maitreyaśrī:依『婆須蜜集序』,婆須蜜與僧伽羅剎中間,有彌妬路刀[尸]利,是賢劫(第七)光燄佛。雖不知史實,然『智度論』說:「罽賓國有彌帝𥻊力[尸]利菩薩,手網縵」(16),手網縵,為佛相之一,這是北印度著名的菩薩。二、持經譬喻師法救,如僧叡『出曜經序』說:「出曜經者,婆須蜜舅法救菩薩之所撰也」(17)。法救所撰的,是『法句經』。『法句經』是各部都有的,而有部的『法句經』,從「無常品」到「梵志品」──三三品,是法救所纂集的(18)。譯成漢文的,如竺佛念所譯的『出曜經』,長行是譬喻[出曜]解說;趙宋天息灾譯的『法集要頌』。『法句』是偈頌,為印度初出家者的入門書。法救以為:「二聲(語與名)無有差別,二事相行別」,「入三昧乃知」(19)。以禪定的修驗來解說佛法,無疑的是位禪師。法救被稱為菩薩,對菩薩確有獨到的見地(20)

「菩薩雖伏我見,不怖邊際滅,不起深坑想,而欲廣修般羅若故,於滅盡定心不樂入;勿令般若有斷有礙,故雖有能而不現入」。

「菩薩發意以來,求坐道場,從此不入泥犁[地獄],不入畜生、餓鬼,不生貧窮裸跣中。何以故?修行智慧不可沮壞」。

菩薩為了修學般若Prajñā,不願入滅盡定;發心以來,不會墮落三惡道,貧窮與未開化地區,也是般若的力用。這位有部譬喻師,這樣的推重菩薩的般若!法救,婆須蜜,彌帝𥻊尸利,僧伽羅剎,馬鳴,都被稱為菩薩;還有肯認『般若經』的脇尊者,正是「初期大乘」時代的有部大師。北方的持經者、譬喻師,以聲聞佛法立場而含容兼攝菩薩精神,在北方「大乘佛法」興盛中,不應該忽略這一學系的影響(21)

『大毘婆沙論』中,說到分別論者──毘婆闍婆提Vibhajyavādin的,共有五六十則。有部的毘婆沙師,極力予以評破,所以被解說為不正分別者的泛稱。其實,分別論者或分別說者,是上座部Sthavira分出的兩大部之一──分別說部;分別說部再分化為四部:化地部Mahīśāsaka,法藏部Dharmaguptaka,飲光部Kāśyapīya,赤銅鍱部Tāmraśāṭīya:這四部,都可稱為分別論[說]者。赤銅鍱部遠在海南的錫蘭;流行印度的三部,就是『大毘婆沙論』所說的。化地等三部,譯傳來中國的,有律──『五分律』,『四分律』,『解脫戒經』;經典,僅有「法藏部」的『長阿含經』;論有『舍利弗阿毘曇論』,近於化地部。沒有充份的論書,所以難有精確的理解。依『異部宗輪論』,知道與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系相近。經考論,『大毘婆沙論』的分別論者,以化地部為主。分別論者的學風,與譬喻師有同一傾向。如以偈頌稱讚佛德:「諸讚佛頌,言多過實,如分別論者:讚說世尊心常在定;……又讚說佛恒不睡眠」(22)。這與評破馬鳴──法善現,及達羅達多Dharadatta為「文頌者」是相同的。又依經說為主:「分別論者作如是說:無九十八所立隨眠,經說隨眠唯有七故」(23)。這是否定『發智論』的九十八隨眠說,毘婆沙師嫌責他「執著文字」。又多說譬喻,如破瓶喻(24),折路迦緣草木喻(25),果從器出轉入彼器喻(26);被毘婆沙師責斥為「依世俗言論」。以上所說,可見分別論者也是重視簡要,通俗教化的。還有,「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心者」(27)。經上說有「無色界」,「無心定」,然分別論者與譬喻者的見解相同:有情是心色互不相離的,無色界有細色,無心定是有細心不滅的。然分別論者到底與譬喻者不同:說心性本淨。對緣起、道、果與滅,都說是無為,也就是重於因果的必然理性,及修證所得的恆常不變性。這二點,同於大眾系,與譬喻者不同(28)

化地部說:「隨眠非心亦非心所,亦無所緣。眠與纏異,隨眠自性心不相應,纏自性心相應」(29)。纏paryavasthāna是煩惱現起而與心相應的,隨眠anuśaya是潛在的煩惱,所以與心不相應。凡是「過未無而現在有」的,大都這樣說。在沒有斷惑以前,雖沒有生起煩惱,而煩惱還是現在的,不過潛伏而已。化地部又說:「慧有二種,俱時而生,一、相應,二、不相應;相應慧知不相應者,不相應慧知相應者」(30)。二種慧同時,互相了知,只是為了成立當前的一念中,有「自知」的作用。心能自知,是大眾、分別說系的共同傾向。從顯現而論到潛在的,化地部又立三種蘊:「一者、一念頃蘊,謂一剎那有生滅法。二者、一期生蘊,謂及至死恆隨轉法。三者、窮生死蘊,謂乃至得金剛喻定恒隨轉法」(31)。三種蘊,是層次不同的三類五蘊。「一念頃蘊」,是剎那生滅的五蘊。「一期生蘊」,是業力所感的異熟五蘊,從生到死,都恒時隨轉的。『異部宗輪論』已經說到:一切是剎那滅的,剎那有前後二時,所以有轉變可能。「入胎為初,命終為後,色根大種皆有轉變,心心所法亦有轉變」。業力所得的報體,不斷轉變相續,到業盡而死,才滅而不起了。所以,這還是「定無少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的」(32)。「窮生死蘊」,應該是遲一些成立的。剎那滅了,一生滅了,而還是生死不斷,由於微細五蘊不斷的延續。直到金剛喻定,斷盡一切煩惱,有漏五蘊才徹底的滅了。瑜伽行派Yogācāra以窮生死蘊為阿賴耶ālaya識,應該是種子阿賴耶識。聲聞法中,微細的深潛的存在,都是阿賴耶種子識思想的啟發者。此外,法藏部是舍利塔śarīra-stūpa的崇拜者,所以說:「於窣堵波[塔]興供養業,得廣大果」(33)。法藏部的『四分律』,在中國成為著名的律宗。『四分律』的誦出者佛陀耶舍Buddhayaśas,「誦大小乘經二百萬言」,也學習有部的『十誦律』。法藏部與有部,流行在北印度,關係相當好。『四分律』末後的「調部」與「毘尼增一」,與有部律相通。供養塔能得大果,起初只是能得解脫。『四分律』說:「學菩薩道,能供養(佛)爪髮者,必成無上道」(34)。與『法華經』的供養舍利塔,「皆已成佛道」的思想相通。「說戒」,是佛制比丘半月半月舉行的,『四分比丘戒本』卻說:「我今說戒經,所說諸功德,施一切眾生,皆共成佛道」(35),那是已成為菩薩行了。這決不是法藏部的本義,而是在「大乘佛法」開展中,與大乘相溝通。「五義分同大乘」,這才為大乘的中國佛教所賞識。

分別說部傳入錫蘭的一支,是赤銅鍱部。西元前四三──一七年間,因戰亂而發起書寫三藏,一向為佛教中心的大寺Mahāvihāra,就嚴守這一次所集成記錄的。戰亂平復,毘多迦摩尼王Vaṭṭagāmaṇi,建無畏山寺Abhayagirivihāra,盛大供養,引起大寺與無畏山寺的不和。不久,跋耆子派Vajjiputta──犢子部比丘法喜Dhammaruci,與弟子們來錫蘭,受到無畏山寺僧的禮遇共住,無畏山寺也就稱為法喜派。「大乘佛法」傳入錫蘭,也受到無畏山寺派的接受。無畏山寺派是「大小並弘」的,玄奘稱之為「大乘上座部」。大寺派嚴守舊傳,與無畏山寺派處於嚴重的不和狀熊。赤銅鍱部的『小部』中,『譬喻』的「佛譬喻」(南傳二六‧九、一一)說:

「此世有十方界,方方無有邊際,任何方面佛土,不可得以數知」。

「多數佛與羅漢,遍集而來(此處),我敬禮與歸命,彼佛及以羅漢」。

現在有十方佛,十方佛土,赤銅鍱部已於西元前容認了,也就開啟了大乘的通道。不過為了與無畏山寺派對抗,拘守舊傳,不再容受一切。西元五世紀初,法顯去錫蘭,在那裏得到了『五分律』與『雜阿含經』;『五分律』是化地部的,『雜阿含經』屬於有部。可見當時以無畏山寺為中心的錫蘭佛教,應有各部派的比丘前來弘法。玄奘知道錫蘭有瑜伽大乘;唐不空Amogha-vajra在這裏受學十八會金剛界瑜伽,那是西元八世紀的事了。錫蘭佛教成為大寺一統的局面,覺音Buddhaghoṣa是一位重要人物。覺音是中印度人,在佛陀伽耶Buddhagayā,錫蘭僧眾所住的大菩提寺Mahābodhivihāra,依離婆多Revata出家,修學巴利文三藏。覺音到錫蘭,住在大寺。西元四一二年,與大寺僧眾,以巴利語寫定全部三藏;以巴利語為釋尊當時所用的語言,提高巴利語三藏的權威信仰。覺音為四部(與四阿含相當)及律藏作注釋,並以戒定慧為次第,寫成最著名的『清淨道論』。這部論,是依據優波底沙Upatissa的『解脫道論』(梁僧伽婆羅譯為漢文),修正,補充,說明聲聞解脫完備的修道歷程。但當時,二派仍在對立中。錫蘭因戰亂頻仍,佛教也受到傷害,衰落得幾乎消滅。以巴利三藏、大寺派舊制而復興,是曾由錫蘭比丘去泰國弘法,再由泰國比丘來錫蘭,再度成立僧伽,那已是西元一八世紀了(36)

再說犢子部系:犢子部分出四部:法上部Dharmottarīya,賢冑部Bhadrayānīya,正量部Saṃmatīya,密林山部Ṣaṇṇagarika;正量部非常發達,成為這一系的大宗。犢子部與有部,是兄弟學派,法義的差別不大,如『大毘婆沙論』說:「若六若七與此不同,餘多相似」(37)。犢子系的教典,早期傳來中國的,是苻秦鳩摩羅佛提Kumārabuddhi譯的『四阿含暮抄解』;僧伽提婆再譯,名『三法度論』。『論』是婆素跋陀Vasubhadra所撰,僧伽先Saṃghasena所注釋的。『論』分三品:「德品」,「惡品」,「依品」,每品分三度。真諦Paramârtha譯的『部執異論』,在犢子等部下,增列:「如來說經有三義:一、顯生死過失,二、顯解脫功德,三、無所顯」(38),與三品的意義相當。其實,這也是有部所說的,如『大毘婆沙論』,分四二章為三類:「境界類」,「過失類」,「功德類」(39)。『三法度論』一切以三分法來說明,應該會容易記憶些。

犢子系的教典,陳真諦譯出三部:一、『佛阿毘曇經』,九卷,現在僅存二卷。前與『稻芉經』的內容相合,是「分別說因緣」。後是「分別說戒」:佛抵王舍城Rājagṛha,舍利弗Śāriputra等出家;犢子Vātsīputra外道來出家,廣明受戒事。二、『律二十二明了論』,一卷,是正量部的律論。此論與『苾蒭比丘五法行經』合併考定:犢子部的「比丘戒本」,是二百戒(40)。三、『立世阿毘曇論』,一〇卷,與『起世因本經』性質相近,色界立十八天,是犢子系的。

元魏瞿曇般若流支Prajñāruci譯出三部:一、『正法念處經』,七十卷,以善惡業報為宗旨,與馬鳴的『善惡業報略』,意趣相通。傳說是「正量部誦」,然有部論師也有引用此經的(文句可能多少差別)。二、『犢子道人問經』,一卷,已經佚失。三、『三彌底部論』。依『論』末,應名「依說論」──『取施設論』,立三種人:「依說人」,「度說人」,「滅說人」(41)

在這些譯本中,可見犢子系是重在通俗教化,與有部的譬喻師學風相近。重於通俗教化,所以玄奘所見的正量部,教區非常廣大。犢子部也有阿毘曇,但義理論究,也傾向於世俗所能信受的。如立「不可說我」外,說「諸行有暫住,亦有剎那滅」(42)。有為法中,心心所法、聲音、燈焰是剎那滅的,一般色法──身體及山河大地,都是一定時期暫住的。這樣,正量部就說:「身表(以)行動為性。……云何名行動?謂轉至餘方,……色處所攝」(43)。 身表業,如從此到彼;身體的行為,在動作過程中,動是暫住的,所以能從此到彼。又立不失法avipraṇāśa,如『中論』說:「不失法如券,業如負財物,此性則無記,分別有四種。……以是不失法,諸業有果報」(44)。 在身語表業生起時,蘊相續中有不失法生起;業滅去了,不失法還在。如借人的財物,立下借據一樣。不失法是暫住的,要等到感報才滅去。如還了債,債據才毀去一樣。不失法是有實體的,是不相應行所攝,是無覆無記性。成立三世業果,立不失法而以借據為喻,不是通俗而容易信受嗎(45)!又如正量部立「直緣外境」(46),根識能直接的認知外境,不如有部那樣,識上要起境的「行相」,這也是簡單直捷的。正量部等的學風,與有部的持經譬喻師相近,在佛教普及化中,是不應該忽視的。

「大乘佛法」時代,大眾部系的思想,由於沒有經論傳譯過來,所以不能明瞭。『大集經』說:大眾部「廣博遍覽五部經書」;『訶梨跋摩傳』說:「有僧祇部僧,住巴連弗邑,並遵奉大乘。……研心方等,銳意九部」(47)。 大眾部是泛覽各部,而不反對大乘的。大乘論中,偶而說到大眾部義。一、根本識:如『攝大乘論』說:大眾部說「根本識,如樹依根」(48)。意識與前五識,都是依意而起的。『解深密經』的「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唯識三十論』就說:「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意識常現起」了(49)。根本識,無非「阿含經」中「依意生識」的一種說明。二、攝識:真諦所譯『顯識論』說:熏習力,大眾部中「名為攝識」。如誦經一樣,一遍一遍的讀下去,第十遍就會背誦,那是後一遍能攝得前一遍的關係。攝識,名為識而實是不相應行(50),應該是攝藏在識中的一種力量。『阿毘達磨大乘經』說:「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51),不也是有類似的意義嗎?大眾部的心識論(及分別說者的「窮生死蘊」、「有分識」),不一定為了說明唯識vijñapti-mātratā,但大乘唯識者的第八識,正是由此引發而成立的。

註解:

[註 16.00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二一(大正二七‧一〇五上)。

[註 16.00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三上)。

[註 16.00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三(大正二七‧四七九上)。

[註 16.00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二(大正二七‧六三四中──下)。

[註 16.005]『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五六(大正二七‧二八八中)。

[註 16.006]『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五(大正二七‧七四五上)。

[註 16.007]『馬鳴菩薩傳』(大正五〇‧一八三上──下)。

[註 16.008]『出三藏記集』卷九(大正五五‧六五上──中)。

[註 16.009]『付法藏因緣傳』卷五(大正五〇‧三一五上)。

[註 16.010]『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七二(大正二七‧八六六中)。

[註 16.011]『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序」(大正二八‧七二一上)。

[註 16.012]『惟曰雜難經』(大正一七‧六〇九上)。

[註 16.013]『出三藏記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一中)。『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序」(大正二八‧七二一上)。

[註 16.014]『阿育王傳』卷五(大正五〇‧一二〇中)。『阿育王經』卷六(大正五〇‧一四九中──下)。

[註 16.015]『出三藏記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三中)。

[註 16.016]『大智度論』卷八八(大正二五‧六八四上)。

[註 16.017]『出曜經』卷一(大正四‧六〇九中)。

[註 16.018]『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大正二七‧一中)。

[註 16.019]『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卷一(大正二八‧七二三下)。

[註 16.020]『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五三(大正二七‧七八〇上)。『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卷八(大正二八‧七七九下)。

[註 16.021]以上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八章(三五五──四〇六);第六章(二四五────二六八)。

[註 16.022]『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七九(大正二七‧四一〇中)。

[註 16.023]『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六(大正二九‧六〇二下)。

[註 16.02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二中)。

[註 16.025]『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六七(大正二七‧三五八上)。

[註 16.026]『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三上)。

[註 16.02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一五二(大正二七‧七七四上)。

[註 16.028]以上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四〇八──四二八)。

[註 16.029]『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下──一七上)。

[註 16.030]『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大正二七‧四二下)。

[註 16.031]『攝大乘論釋』卷二(大正三一‧三八六上)。

[註 16.032]『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七上)。

[註 16.033]『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七上)。

[註 16.034]『四分律』卷三一(大正二二‧七八五下)。

[註 16.035]『四分比丘戒本』(大正二二‧一〇二三上)。

[註 16.036]參考淨海『南傳佛教史』(二二──七七)。

[註 16.03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註 16.038]『部執異論』(大正四九‧二二上)。

[註 16.039]『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〇(大正二七‧四六六中)。

[註 16.040]拙作『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三章(一七四──一七九)。

[註 16.041]以上,參閱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四四九──四六八)。

[註 16.042]『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下)。

[註 16.043]『大乘成業論』(大正三一‧七八一下)。

[註 16.044]『中論』卷三(大正三〇‧二二中)。

[註 16.045]不失法,可參閱『隨相論』(大正三二‧一六一下──一六二上);『大乘成業論』(大正三一‧七八三中)。

[註 16.046]『俱舍論(光)記』卷一末(大正四一‧二七上)。

[註 16.047]『大方等大集經』(一〇)『虛空目分』(大正一三‧一五九下)。『出三藏記集』卷一一(大正五五‧七九上)。

[註 16.048]『攝大乘論』卷上(大正三一‧一三四上)。

[註 16.049]『解深密經』卷一(大正一六‧六九二下);『唯識三十論』(大正三一‧六〇下)。

[註 16.050]『顯識論』(大正三一‧八八〇下)。

[註 16.051]『攝大乘論』卷上(大正三一‧一三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