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四章 六分阿毘達磨論

第四章 六分阿毘達磨論

第一節 總說

說一切有部的主流,阿毘達磨論師,以七部論──六足論及『發智論』為本論。六足論是:『阿毘達磨法蘊足論』,『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阿毘達磨施設足論』,『阿毘達磨品類足論』,『阿毘達磨界身足論』,『阿毘達磨識身足論』。

六論的集為一組,最先見於龍樹Nāgārjuna的『大智度論』,稱為「六分阿毘曇」(1)。龍樹說到六分阿毘曇時,同時說到「身義毘曇」。身是『發智論』,義是『大毘婆沙論』,這可見龍樹的時代,已經稱『發智論』為身,六論為支分了。『八犍度論』「根犍度」末附記說:「八犍度是體耳,別有六足」(2)。『俱舍論(光)記』說:「前之六論,義門稍少;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為足,發智為身」(3)。然身與足的對稱,實是偏重『發智論』的毘婆沙師的私說。上座部系的阿毘達磨,如『舍利弗阿毘曇論』,分為四分,而『毘尼母經』等,別為五種。南北所傳的六論,大體為取四分或五種,而別為獨立的組織,所以龍樹仍稱為六分。六分是阿毘達磨的六部分,本沒有附屬於『發智論』的意義。由於『發智論』系的高度發達,六論就不免遜色。毘婆沙師特重『發智論』,以『發智論』說為主,而解說會通六論。六分於是形成『發智論』的附屬,也就稱『發智論』為身,六分為六足了。

關於六論的作者,玄奘門下所傳,如『俱舍論(光)記』卷一(大正四一‧八中──下)說:

「舍利子造集異門論,一萬二千頌,略者八千頌。大目乾連造法蘊足論,六千頌。大迦多衍那造施設足論,一萬八千頌。已上三論,佛在世時造。佛涅槃後一百年中,提婆設摩造識身論,七千頌。至三百年初,筏蘇密多羅造品類足論,六千頌。又造界身足論,廣本六千頌,略本七百頌」。

現存西藏的稱友Yaśomitra『俱舍論疏』,也傳一說:

「品類足(作者)上座世友,識身(作者)上座天寂,法蘊(作者)聖舍利弗,施設論(作者)聖目犍連耶那,界身(作者)富樓那,集異門(作者)摩訶拘絺羅」。

龍樹的『大智度論』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也說:

「六分阿毘曇中,第三分八品之,名分別世處分,是目揵連作。六分中初分八品,四品是婆須蜜菩薩作,四品是罽賓阿羅漢作。餘五(四?)分,諸論議師作」。

這三項傳說,對六論的作者,都沒有一致。但這六部論,可以分為兩類:一、佛的及門弟子作──『法蘊論』,『集異門論』,『施設論』。二、後世的論師造──『品類論』,『界身論』,『識身論』。這表示了,前三部是源於古代傳來而成立的,後三論是論師的撰作。代表古傳的三部,如上面(第二章第一節第四項)說到:作為阿毘達磨的根源,佛世的大弟子,是舍利弗Śāriputra,大目犍連Mahāmaudgalyāyana,大拘絺羅Mahākauṣṭhila。所以稱友疏中,有大拘絺羅而沒有大迦多衍那Mahākātyāyana,更為合理。而且,就以傳說來說,玄奘所傳,大迦多衍那造施設論,也與其他的一切傳說不合。如1.晉譯的『鞞婆沙論』說:「如彼目連施設所說」(4)。2.涼譯『毘婆沙論』說:「彼尊者目犍連作如是說,顯有橫死」──指『施設論』(5)。3.『大智度論』也說是目犍連造。4.稱友傳為目犍連造。所以『施設論』的作者,除奘門的傳說外,是一致傳為目犍連造的。『施設論』的初品,名「分別世處」──「世間施設」,傳為依『長阿含經』的「世記品」──『樓炭經』造的。「世間施設」,說到世界的成壞,四洲,輪王,須彌山,諸天,三惡道,阿修羅,以及劫初的傳說。這些超越一般常識的事情,以神通第一的大目犍連來說明,真是恰合身分。當然,這也只是仰推大目犍連而已。

六論的次第,除上所引──奘門的傳說,稱友疏的傳說外,近人呂澂又自推定一說:『法蘊論』,『施設論』,『集異門論』,『品類論』,『界身論』(6)。福原亮嚴『有部阿毘達磨之發達』,依『大正藏』而列為次第。今以奘門的傳說為準,而先舉『法蘊論』,次第來說明。

註解:

[註 24.001]『大智度論』卷二(大正二五‧七〇上)。

[註 24.002]『八犍度論』卷二四(大正二六‧八八七上)。

[註 24.003]『俱舍論(光)記』卷一(大正四一‧八下)。

[註 24.004]『鞞婆沙論』卷一四(大正二八‧五一九下)。

[註 24.005]『毘婆沙論』卷一五(大正二八‧八四下)。

[註 24.006]呂澂〈阿毘達磨汎論〉(內學第二輯一六四──一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