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八章 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

第八章 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

第一節 譬喻者的學風與學說

第一項 譬喻與譬喻師

『大毘婆沙論』,有「譬喻尊者」,「譬喻師」,這是當時的一大系。如看作經量部,與說一切有部分立的經部譬喻師,那是不大妥當的。『大毘婆沙論』時代(及以前)的譬喻師,雖與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論師相對立,但是屬於說一切有部的。在說一切有部中,阿毘達磨論師是重論的,譬喻師是持經者。在北方佛教的開展中,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師,有著無比的功績,值得特別的重視。

先說「譬喻」:譬喻是什麼意義?在漢文中,譯為譬喻的,原語不止一種。如十二部經中的譬喻,梵語為Avadāna (P. Apadāna)。音譯為阿波陀那,或阿婆檀那,是一部的專名。如『阿含』中的『蛇喻經』、『象跡喻經』;『妙法蓮華經』的「譬喻品」。這裏的喻或譬喻,梵語為aupamyaupamā。如『妙法蓮華經』「方便品」中的「種種譬喻」,因明三支中的「喻」支,所說的喻或譬喻,梵語為dṛṣṭânta。譬喻者或譬喻師,梵語為dārṣṭāntika,從dṛṣṭânta一詞而來。aupamya dṛṣṭânta,是一般的比況的意思。在說法時,對某一義理,為了容易了解,取事比況來說明。所以說:「智者因喻得解」。十二部經的阿波陀那,或譯譬喻,或譯本起、本末,與aupamya dṛṣṭânta,原義是否相近,是另一問題。而在北方佛教,也就是譬喻師非常活躍的區域中,阿波陀那與譬況說法的譬喻,傾向於一致。

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論師,對阿波陀那──譬喻的解說,如(西元二世紀)『大毘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〇上)說:

「譬喻云何?謂諸經中所說種種眾多譬喻,如長譬喻、大譬喻等;如大涅槃,持律者說」。

長譬喻,是『中阿含』長壽王故事;大譬喻,是『長阿含』(『大本緣經』)七佛的故事。「如大涅槃,持律者說」,是『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五──三九,佛入大般涅槃的故事,與『長阿含』的『遊行經』大同。據此而說,譬喻是佛菩薩的偉大事行。西元三世紀,龍樹Nāgārjuna作『大智度論』,繼承『大毘婆沙論』的解說,而更傾向於文學的觀點,如『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〇七中)說:「阿波陀那者,與世間相似柔軟淺語。如中阿含中長阿波陀那經,長阿含中大阿波陀那。毘尼中,億耳阿波陀那,二十億阿波陀那。解二百五十戒經中,欲阿波陀那一部,菩薩阿波陀那出一部。如是等無量阿波陀那」。

從龍樹所舉的內容來說,阿波陀那仍為賢聖的事行。長阿波陀那,大阿波陀那,已如上說。屬於毘尼──律藏的,億耳Śroṇa-koṭikarṇa阿波陀那,二十億Sroṇakoṭiviṃśa阿波陀那,出於犍度的皮革事。欲阿波陀那,是佛度難陀Nanda的故事。菩薩阿波陀那,是釋尊未成佛時,誕生、出家到成佛的故事(集出別行,就是『普曜經』等佛傳)。依『大智度論』所引述的阿波陀那,還有:【圖片

   1彌勒受記────────── 『中阿含本末經』(1)
   2釋迦讚弗沙佛──────── 『阿波陀那經』(2)
   3舍利弗不知小鳥事────── 『阿婆檀那經』(3)
   4韋羅摩大施───────── 『阿婆陀那經』(4)
   5長爪梵志故事──────── 『舍利弗本末經』(5)
   6佛化除糞人尼陀─────── 『尼陀阿波陀那』(6)
   7然燈佛授釋迦記─────── 『毘尼阿波陀那』(7)

這些阿波陀那──譬喻或本末,都是聖賢的事跡。但內容更廣,本生,授記,也含攝在內了。然從阿波陀那的形式來說,『大智度論』表示了兩項意義:一、文學的意味,如說:「與世間相似柔軟淺語」。這是世間文藝化的,是通俗的,輕鬆的,富有文學趣味的作品;與嚴肅的說教,完全不同。二、是以彼喻此的,就是本末。這如(西元四世紀作)『成實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說:

「阿波陀那者,本末次第說是也。如經中說:智者言說,則有次第;有義有解,不令散亂:是名阿波陀那」。

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的『大智度論』,也有「本末」字樣,如「中阿含本末」,「舍利弗本末」。本末,或作本起,就是阿波陀那的義譯。『成實論』的「本末次第說」,是說:標一事義,次舉一事例來說明,使事義易於解了。以事例來次第解說,是古代通俗教化的實際情形。「智者言說,則有次第,有義有解」,也就是「智者因喻得解」了。所以稱為「本末」,是窮源竟委,舉一事例,說得源源本本的,因果分明。依『大智度論』說:「譬喻有二種:一者假以為喻,二者實事為喻」(8)。阿波陀那──古今聖賢事行,如作為說法時舉事例來解明,使人容易了解,那就與比況的譬喻一樣。因此,同時撰集的大乘瑜伽者的論書,阿波陀那與一般譬說,就等量齊觀了。如說:

「譬喻者,謂有譬喻經,由譬喻故,隱義明了」(9)

「何等譬喻?謂諸經中有比況說」(10)

「云何譬喻?謂於是中有譬喻說。由譬喻故,本義明淨,是名譬喻」(11)

在北方佛教的宏傳中,阿波陀那的內容,除了佛菩薩,佛弟子的事行外,還含攝了本生、授記。連民間的故事,也含攝進去。在說法時,比丘們引用這些事證而譬喻化;譬喻已成為通俗教化的主要工具。不但如此,譬喻也含攝了因緣。因緣的原義,這裏可不用解說。總之,譬喻與因緣,已沒有嚴格的界別,這是一切傳記,一切故事的總匯。如『出三藏記集』卷九「賢愚(因緣)經記」(大正五五‧六七下)說:

「曠劫因緣,既事照於本生;智者得解,亦理資於譬喻。賢愚經者,可謂兼此二義矣。……三藏諸學,各弘法寶;說經講律,依業而教。學等八僧,隨緣分聽。於是競習胡音,析以漢語。精思通譯,各書所聞。……此經所記,源在譬喻;譬喻所明,兼載善惡。善惡相翻,則賢愚之分也」。

『賢愚(因緣)經』,是八位去西域參學的比丘,在般遮于瑟大會上,聽講經律而譯錄編成的。這可見當時宏法,引用賢聖故事作譬喻的實際情形。由於引用這些,廣明善惡因緣,所以也稱為『賢愚因緣經』。譬喻、本生、因緣的混融情形,可見一斑了。

如北方所傳的早期佛教傳記,自佛滅到阿育王Aśoka時代,集為「阿育王緣」,「優婆毱多Upagupta因緣」等;綜合的編集,就是漢譯的『阿育王傳』、『阿育王經』。阿育王故事,漢譯作「緣」、「因緣」、「本緣」的,據西藏所傳,都是譬喻,共有七種:阿育王譬喻,阿育王教化譬喻,阿育王龍調伏譬喻,法塔譬喻,法會譬喻,黃金獻供譬喻,鳩那羅Kuṇāla王子譬喻(12)。這可見阿育王傳的故事,都是譬喻(梵文現存的『譬喻集』,有耶舍賣人頭,及半庵摩勒布施二事)。譬喻而被稱為因緣,如鳩摩羅什譯的『燈指因緣經』,就是典型的譬喻。理解了這種情形,再去考察漢譯的教典,那就可見譬喻的眾多了。以譬喻為名的,有:【圖片

1『雜譬喻經』          一卷    漢失譯
2『雜譬喻經』          二卷    後漢失譯
3『舊雜譬喻經』         二卷    吳康僧會譯
4『雜譬喻經』          一卷    道略集
5『法句譬喻經』         四卷    西晉法炬共法立譯
6『出曜(譬喻的義譯)經』   一九卷    姚秦僧伽跋澄譯
7『無明羅剎喻集』        二卷    秦失譯
8『百喻經』           二卷    宋求那毘地譯

9『阿育王譬喻經』        一卷    東晉失譯

有些集本,沒有稱為譬喻,而性質相同的,稱為因緣或本緣。有些集本的子目,作緣或因緣的,有:【圖片

1『大莊嚴經論』        一五卷    姚秦鳩摩羅什譯
2『雜寶藏經』          八卷    元魏吉迦夜等譯
3『賢愚因緣經』        一三卷    元魏慧覺等譯
4『撰集百緣經』        一〇卷    宋求那毘地譯
5『菩薩本緣經』         四卷    宋求那毘地譯
6『辟支佛因緣論』        一卷    秦失譯

專明菩薩阿波陀那而集為專書的,如『瑞應經』、『過去現在因果經』(化地部作『毘尼藏因緣』)等。專明一事的,如『阿育王息壞目因緣經』等,還有不少。這些,都是廣義的譬喻集,含有本生、授記、因緣;佛弟子的事跡,民間的故事。如漢失譯的『雜譬喻經』,吳唐僧會譯『舊雜譬喻經』,還含有大乘的傳記。唐僧會的『六度集經』,以本生為生,也含有譬喻,及大乘常悲(常啼)菩薩的故事。總之,北方佛教的譬喻,是廣義的;譬喻與因緣,性質相近。這都是被用來輔助教化,作為法義的例證而被廣大宣揚的。

再說「譬喻師」dārṣṭāntika:譬喻師(譬喻者)的見於文記,是『大毘婆沙論』,但早就存在了的。如法救Dharmatrāta為譬喻師,如本書第六章第一節說。覺天Buddhadeva也是譬喻師,覺天說「諸色皆是大種差別」(13);『順正理論』就作「譬喻論師」說(14)。法救與覺天,為說一切有部中早期著名的譬喻者。『大毘婆沙論』總集以後,譬喻師從說一切有部中脫出,自成經部,也稱為譬喻師。在古代,譬喻師是被稱為誦經者的,如『毘婆沙論』卷一(大正二八‧六上──中)說:

「誦持修多羅者說言:五根是世第一法。尊者達磨多羅(法救)說曰……尊者佛陀提婆(覺天)說曰……」。

譬喻師與誦持契經有關,這是先後一致的。為了說明這點,應略述佛教學者的側重不同。佛法在宏傳中,起初有「論法者」dharmakathika,持律者vinayadhara,也就是法與律的著重不同。「論法者」或稱「持法者」dharmadhara,本為受持經法,宣揚經法的通稱。由於經典的結集受持,因而又分出「誦經者」sutrāntika,與「論法者」對立。「論法者」著重於深義的論究,流出「阿毘達磨者」abhidhārmika。「誦經者」宣揚經義,為眾說法,又流出「譬喻者」。發展分化的過程,大致如此:【圖片

持律者(律師)

     ┌─論法者(法師)───── 阿毘達磨者(論師)
論法者──┤
     └─誦經者(經師)───── 譬喻者(譬喻師)

依經法而為深義的論究,是進行於僧伽內部的,成為阿毘達磨者。但這是不能通俗的,深入淺出(起初,阿毘達磨與譬喻論者,並不是對立的)而向外宣化,就成為誦持契經的譬喻者了。古代的向外教化,都是依契經而加以闡揚的,如阿育王派遣宣教師,分化各方,情形就是這樣(15)。如:【圖片

 ┌─────┐   ┌─────┐    ┌─────┐
 │傳 教 師│   │教 化 區│    │說   經│
 └─────┘   └─────┘    └─────┘
 1末闡提      罽賓揵陀羅      蛇譬喻
 2摩訶提婆     摩醯娑慢陀羅     天使經
 3勒棄多      婆那婆私       無始經
 4曇無德      阿波蘭多       火聚喻經
 5摩訶曇無德    摩訶勒咤       摩訶那羅陀迦葉本生經
 6摩訶勒棄多    臾那         迦羅羅摩經
 7末示摩      雪山邊        初轉法輪經
 8須那迦      金地         梵網經

 9摩哂陀      獅子洲        咒羅訶象譬經

這裏面,有三種譬喻,一種本生,其他的也都有事緣,可見古代向外說法的實際情形。說經而參入本生、譬喻、民間故事,成為普及民間的大教化,本是一切學派所共同的。但說一切有部中,重於通俗教化而特有成就的,成為譬喻師。他們開展於阿毘達磨究理的氣氛中,也有究理的傾向。但在義理的論究時,多附以有趣味的譬喻,如『大毘婆沙論』中,譬喻師就有射箭喻,陶家輪喻(16);失財喻,露形喻,破衣喻(17);拳指喻(18);天衣喻(19);女人喻(20);行路喻(21)。充分表現了譬喻師的風格。持經的譬喻者,近於中國從前的講經法師。

註解:

[註 68.001]『大智度論』卷一(大正二五‧五七下)。

[註 68.002]『大智度論』卷四(大正二五‧九二下)。

[註 68.003]『大智度論』卷一一(大正二五‧一三八下──一三九上)。

[註 68.004]『大智度論』卷一一(大正二五‧一四二中)。此出『菩薩本生經』。

[註 68.005]『大智度論』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中)。

[註 68.006]『大智度論』卷三四(大正二五‧三一〇上)。

[註 68.007]『大智度論』卷七四(大正二五‧五七九下)。

[註 68.008]『大智度論』卷三五(大正二五‧三二〇中)。

[註 68.009]『顯揚聖教論』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下)。

[註 68.010]『阿毘達磨集論』卷六(大正三一‧六八六中)。

[註 68.011]『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三〇‧四一八下)。

[註 68.012]Tāranātha『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譯本六一)。

[註 68.013]『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二(大正二七‧七三〇中)。

[註 68.014]『順正理論』卷五(大正二九‧三五六中)。

[註 68.015]『善見律毘婆沙』卷二(大正二四‧六八四下──六八八下)。

[註 68.016]『大毘婆沙論』卷二一(大正二七‧一〇五上)。

[註 68.017]『大毘婆沙論』卷六〇(大正二七‧三一三上)。

[註 68.018]『大毘婆沙論』卷九三(大正二七‧四七九上)。

[註 68.019]『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二(大正二七‧六三四中──下)。

[註 68.020]『大毘婆沙論』卷五六(大正二七‧二八八中)。

[註 68.021]『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五(大正二七‧七四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