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項 三法度論與僧伽斯那

第二項 三法度論與僧伽斯那

『三法度論』,分三卷,僧伽提婆Saṃghadeva於東晉太元十六年(西元三九一)譯出。譯出而又重為改定,所以有再譯的傳說。這部論,就是苻秦鳩摩羅佛提Kumārabuddhi等,於西元三八二年譯出的『四阿鋡暮抄解』的異譯。『四阿鋡暮抄解』,分二卷,題「阿羅漢婆素跋陀撰」。文內或作「婆蘇跋陀」、「婆素跋度」,以為這是婆素跋陀作的。如『四阿鋡暮抄序』(道安所作)(大正二五‧一上)說:

「有阿羅漢,名婆素跋陀,鈔其膏腴以為一部」。

但慧遠的『三法度序』(大正五五‧七三上),卻這樣說:

「應真大人,厥號山賢。……撰此三法,因而名云。……後有大乘居士,字僧伽先……仍前人章句,為之訓傳」。

婆素跋陀,就是慧遠「序」的山賢。據慧遠序,這部論有本有釋。本論是婆素跋陀所作,而釋論是僧伽先造的。婆素跋陀,慧遠譯為山賢,但『四阿鋡暮抄解』附注(1)說:「秦言今賢,人名也,得無著道」。近見『精刻大藏經目錄』,作「世賢造」。雖不知有沒有依據,然從梵語Vasubhadra來說,確是世賢的意思。那末,「山」與「今」,都是「世」字的訛寫了。

本論分為三品:「德品」,「惡品」,「依品」。每品又分三度:「德品」是三福業、三善根、三離惡;「惡品」是惡行(業)、愛、無明;「依品」是陰、界、入。共為三法九真度,所以名為『三法度論』。每一度又以三分來說,體裁非常特殊。一切都用三分法來說明,自不免有削足適履的地方。因為法義的內容,不一定能合於三數,所以德品的三真度,也不能盡依這個次第。然一貫的三分法,確乎便於記誦。在全論中,德品的「無惡」──離惡度,內容極長,佔了全論的三分之一,今列舉科目如下:圖片

 忍辱
 多聞 ┌─真知識        ┌─善損(頭陀行)
 聖分─┤ 真御意   ┌─正具─┤ 伏根
    └─真由(得)─┤    └─近行禪……………………………………(初度)
            │    ┌─戒陰 ┌─進(信勤不捨)
            │    │ 止陰─┤ 念(四念處──內外俱)
            │ 方便─┤    └─定(空無願無相)
            │    │    ┌─見地(法智觀智比智)
            │    └─智陰─┤ 修地(相行種)
            │    ┌─佛  └─無學地(達通辯)…………(二度)
            │    │ 辟支佛
            └─果──┤    ┌─離欲(信解脫見到身證)
                 └─聲聞─┤ 未離欲(第八須陀洹薄地)
                      └─阿羅漢(鈍利中)…………(三度)

僧伽提婆,是說一切有部「阿毘曇」──『八犍度論』的譯者。對於『三法度論』,是時常讚揚的(2),所以一般都以為是說一切有部的論書。然從論義去研究,發見一些不合於說一切有部,反而合於犢子部的,如『論』卷上(大正二五‧一八中一九中)說:

「近行禪者,忍、名、想。……行者在生死曠野,婬怒癡煩勞,得真知識故正思惟。觀陰界入無常苦空無我時,若欲樂,是謂忍。正思惟,意不動,是謂名。如夢中見親,如鏡中像,如是苦觀(名)想。是世間第一法,由世尊想」。

「法智、觀智、未知(比)智,此是見地智。於中法智者,是現智義。……正思惟觀欲界苦時,斷見苦所斷煩惱,然後生第二(觀)智。如欲界苦無常,色無色界亦如是,從此「比智」斷色無色界煩惱。是謂見苦三智。……此十二智,見地廣當知」!

『三法度論』的近分(順抉擇),是忍、名、想、世第一法;見(道)地,是觀三界,共十二智。這與說一切有部不合;據『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下),犢子部這樣說:

「犢子部……即忍、名、相、世第一法,名能趣入正性離生。若已得入正性離生,十二心頃,說名行向;第十三心,說名住果」。

本論所說的加行位與現觀次第,合於犢子部義,這當然是犢子部的論書了。犢子系特立的「不可說我」,也存在於『三法度論』卷中(大正二五‧二四上──中),如說:

「有為、無為、不可說:不知,是謂三種無智」。

「受施設,過去施設,滅施設:若不知者,是謂不可說不知。受施設者,眾生已受陰界入,計(眾生與陰界入是)一及餘(異)。過去施設者,因過去陰界入說,如所說:我於過去名瞿旬陀。滅施設者,若滅是因受說,如所說:世尊般涅槃」。

犢子部立五法藏,就是這三世有為、無為、不可說──三類。不可說,就是「不可說我」。而不可說我,又約三義而立安:受施設,是依陰界入而施設的不可說我,或者依此而執身一命一、身異命異等。過去施設,依過去的陰界入而施設的,如佛說:過去我是瞿旬陀等。滅施設,約陰界入滅息涅槃而施設的。依論說:這樣的施設我,是不可說是有、是無;不可說是常、是斷的,所以立不可說我,能對治眾生的妄執:依受陰界入施設我…………………………………………………治無見依過去陰界入施設我………………………治斷見依不受陰界入(涅槃)施設我……………治常見………………治有見

犢子部不可說我的本義,明白可見。我曾辯『異部宗輪論述記』的誤解:「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是不可說我;「依蘊處界假施設名」,是假我;而主張「假設施名」,就是不可說我(3),也可從本論而得到證明。真諦Paramârtha的『部執異論』,對於犢子部宗義,略有補充,但對不可說我的意義,與『三法度論』,完全一致。如『部執異論』(大正四九‧二一下)說:

「非即五陰是人,非異五陰是人,攝陰界入故立人等假名。有三種假:一、攝一切假;二、攝一分假;三、攝滅度假」。

假與假名,就是施設,為梵語波羅聶提prajñapti的義譯。所說的三種假:攝一切假,就是受施設。攝一分假,就是過去(三世中的一世)施設。攝滅度假,就是滅施設。這樣,從修行位次說,不可說我說,這是犢子部的本論,可說毫無疑問的了。

此外,『論』說十八天,與外國師相合。建立陰界入,也與說一切有部不同。如色法沒有說到「法處所攝色」;觸有八種,都與舊阿毘達磨論(『法蘊論』)同。說十寒地獄,與『立世阿毘曇論』相同。但本論說三界、五趣,沒有說六趣。其實,與犢子部有關係的『正法念處經』,『立世阿毘曇論』,對阿修羅趣的別立,也是不大分明的。犢子部的本義,與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論的差別,本來是少少的(4),難怪這部論為說一切有的學者所重視了。這部論代表犢子部的根本論義,所以我有一假設:作者婆素跋陀(度),為犢子(阿羅漢)Vātsīputra的對音,展轉傳流西域,音變而被解說為「世賢」。

『三法度論』的注釋者,是僧伽斯那Saṃghasena,譯義為眾軍,就是慧遠「序」所說的僧伽先。『三法度經說』說:「比丘釋僧伽先,志願大乘」(5);慧遠『三法度序』卻說:「有大乘居士,字僧伽先」(6)。這位與大乘有關的僧伽斯那,傳說有比丘與居士的異說。然從名字來推斷,應是比丘。『出三藏記集』「求那毘地傳」,也說「大乘法師僧伽斯」(7)。所以,居士或是「開士」的筆訛。

在中國佛教中,僧伽斯那不是太生疏的人。一、他是禪師,與世友Vasumitra、脇Pārśva、馬鳴Aśvaghoṣa等並列,如『出三藏記集』卷九「關中出禪經序」(大正五五‧六五中)說:

「其中五門,是婆須蜜、僧伽羅叉、漚波崛、僧伽斯那、勒比丘、馬鳴、羅陀禪要之中,鈔集之所出也」。

二、他是論師,為婆素跋陀的『三法度論』造釋論,是隨順犢子部義的。三、他是譬喻師──因此而被稱大乘法師。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一四「求那毘地傳」(大正五五‧一〇六下)說:

「大乘法師僧伽斯……於天竺國,抄集修多羅藏十二部經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學。(求那)毘地悉皆通誦,兼明義。旨以永明十年(西元四九二)秋,譯出為齊文,凡十卷,即百句譬喻經也」。

早在東晉太元十六年(西元三九一),譯出僧伽斯那的『三法度論』,當時所作『三法度經記』(大正五五‧七三中)就說:

「比丘釋僧伽先,志願大乘,學三藏摩訶鞞耶伽蘭,兼通一切書記」。

摩訶鞞耶伽蘭Mahāvyākaraṇa,就是大授記,或大記別,為十二部經的一部。「求那毘地Guṇavṛddhi傳」所說,「十二部經要切譬喻」,也就是這個。在北傳佛教中,授記、譬喻、因緣等,都是可通用的。說他「兼通一切書記」,分明是一位大文學家。但求那毘地所譯的,十卷本的『百句譬喻經』,有否保存到現在呢?現存於大藏經的,題為求那毘地所譯,僧伽斯那所造的,有『百喻經』四卷,或作二卷。『百喻經』的內容,確為百事,但與十卷本不合。『百喻經』末署(大正四‧五五七下):

「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癡華鬘竟」。

「癡華鬘」是這部書的原名。「鬘」,為佛典的文學作品。這部『百喻經』,確為通俗教化的成功作品,如『論』末(大正四‧五五七下)說:

「此論我所造,和合喜笑語,多損正實說,觀義應不應。如似苦毒藥,和合於石蜜。藥為破壞病,此論亦如是。正法中喜笑,譬如彼狂藥」。

僧伽斯那以輕鬆諧笑的筆調,寫出佛法,而不取嚴肅的說教,以使正法的易於深入人心。「癡鬘」,正能表示這個意義。然『俱舍論(光)記』卷二(大正四一‧三五下)說:

「鳩摩邏多,此云豪童,是經部祖師。於經部中,造喻鬘論,癡鬘論,顯了論等」。

『癡鬘論』的作風,與譬喻師鳩摩邏多Kumāralāta相近,所以後代傳為鳩摩邏多所造。然依『百喻經』末署,顯然為僧伽斯那的作品。『百喻經』是僧伽斯那所造的,也恰好為一百事,但四卷(或二卷)而不是十卷;是純文學作品,雜採世俗的故事與寓言,而不是「大授記」,不是「抄修多羅切要譬喻」。所以,如以『百喻經』為『出三藏記集』所說的『百句譬喻經』(慧皎高僧傳,作『百句喻經』),大有問題!考查經錄,隋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也說求那毘地譯『百句譬喻經』十卷(8)。此外,別出『百喻經』一卷,為支謙所譯(9)。此後,隋『眾經總錄』、『眾經目錄』等,都以『撰集百緣經』十卷為支謙譯;而求那毘地所譯的,只是『百喻經』(四卷或二卷)了。從此,以誤傳誤的錯到現在。我相信,求那毘地所譯『百句譬喻經』或『百句喻經』,正是誤傳為支謙譯的『撰集百緣經』(或作『百緣經』)。該經第一品(十事),名「菩薩授記品」;第三品(十事)名「授記辟支佛品」。與僧伽斯那的「學三藏摩訶鞞耶伽蘭」(大授記)相合;而分為十卷,共一百事,也與『百句譬喻經』相合。論文筆,也決非支謙所譯。至於現存的『百喻經』(四卷或二卷),可能就是『歷代三寶紀』所說的,支謙譯一卷本的『百喻經』。『歷代三寶紀』,對於不明譯者的經書,每任意的配屬知名的古人;論文筆,這也不會是支謙譯的。這應該是失譯。以末題「僧伽斯那」,不作「僧伽先」,「僧伽斯」來說,與僧叡的『禪經序』相合。

此外,還有僧伽斯那撰的『菩薩本緣(集)經』,三卷或作四卷,從『歷代三寶紀』(10)以來,一致說是支謙譯的。經說菩薩布施五緣,持戒四緣,似乎是全書的一部分。從譯筆而論,也與支謙不同。每緣以「我昔曾聞」發端,與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的『大莊嚴經論』一樣。文字清順流利,與『百喻經』相近。這二部,或是鳩摩羅什時代的譯品。

『癡華鬘』(『百喻經』),『百句譬喻經』(『撰集百緣經』),『菩薩本緣經』,都是僧伽斯那的撰集。他有禪集,有讚美佛陀行果,通俗的譬喻文學,實與僧伽羅叉(Saṃgharakṣa)、馬鳴、鳩摩邏多等一樣。不過在論義方面,他在說一切有系中,是傾向於犢子部的。他的禪集與撰述,從苻秦建元十八年(西元三八二)初譯,一直到齊永明十年(西元四九二),不斷傳入中國。在禪師的次第上,僧叡把他序列於脇比丘以上。『三法度論』,為犢子部的初期論典;僧伽斯那的時代,約與馬鳴等相近,是不會太遲的。梁『高僧傳』說:求那毘地「師事天竺法師僧伽斯」(11),是不可能的事。僧祐的「求那毘地傳」,只說「悉皆通利,兼明義旨」,並無直接師承的意味。

註解:

[註 84.001]『四阿鋡暮抄解』卷上(大正二五‧四上)。

[註 84.002]『出三藏記集』卷一〇「三法度序」說:「每至講論,嗟詠有餘」(大正五五‧七三上)。

[註 84.003]拙作『唯識學探源』(民國三十四年初版:五二)。

[註 84.004]『大毘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註 84.005]『出三藏記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三中)。

[註 84.006]『出三藏記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三上)。

[註 84.007] 『出三藏記集』卷一四(大正五五‧一〇六下)。

[註 84.008] 『歷代三寶紀』卷一一(大正四九‧九六上)。

[註 84.009] 『歷代三寶紀』卷五(大正四九‧五八下)。

[註 84.010]『歷代三寶紀』卷五(大正五五‧五七上)。

[註 84.011]『高僧傳』卷三(大正五〇‧三四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