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項 彌勒與大乘瑜伽

第二項 彌勒與大乘瑜伽

大乘瑜伽──『瑜伽師地論』等,傳說為無著Asaṅga菩薩,修彌勒Maitreya菩薩法門,在阿瑜陀國Ayodhyā時,見彌勒菩薩,而後由無著宏布出來的。無著是健馱羅Gandhāra的富婁沙富羅Puruṣapura人,是廣義的罽賓人。從兜率天彌勒菩薩聽法,而宏傳的大乘瑜伽,到底是事實,還是無稽的傳說呢?這可從三方面說:

一、釋迦為彌勒授記,為繼釋迦而來的未來佛,這是佛教界公認的。彌勒菩薩,現生於兜率天。在北方,彌勒菩薩的信仰,極為普遍。如『大毘婆沙論』卷一五一(大正二七‧七七二上),就有這樣的傳說:

「故佛一時,與彌勒菩薩論世俗諦,舍利子等諸大聲聞,莫能解了」。

佛為彌勒說聲聞所不知的法門,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論師,也是信任的。大乘經的數量極多,佛專為彌勒,及彌勒為眾說的,並不多。檢得:明十二緣起的『佛說稻芋經』;誡比丘勿著於空的,有『如來智印經』(本經說七法發菩提心,與『瑜伽師地論』說相近),『佛說濟諸方等學經』。特別是明大乘瑜伽──以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為綱的大乘瑜伽行,在『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中,也是佛為彌勒說的。與『瑜伽師地論』思想相近的契經,都是佛為彌勒說,或彌勒為人說。這充分表明了:佛教界對於這一思想系,確信為與佛時的彌勒,也就是現在兜率天上的彌勒菩薩有關。

二、從瑜伽行的傳授說,罽賓的確有一位彌勒菩薩,彌勒是姓,姓彌勒的學佛者,如有大乘風格的,都可以簡稱為彌勒菩薩。『大智度論』卷八八(大正二五‧六八四上)說:

「罽賓國彌帝𥻊力利菩薩,手網縵。其父惡以為怪,以刀割之言:我子何緣如鳥」?

在『大智度論』沒有傳譯以前,道安已從罽賓的學者,得來了這位菩薩的傳說。如『出三藏記集』卷一〇「婆須蜜集序」(大正五五‧七一下)說:

「婆須蜜菩薩……集斯經已,入三昧定,如彈指頃,神升兜術。彌妒路,彌妒路刀利,及僧伽羅剎,適彼天宮。斯二三君子,皆次補處人也。彌妒路刀利者,光炎如來也」。

彌妬路,就是一般共信的兜率天的彌勒。彌妬路刀利,無疑的就是『大智度論』的彌帝𥻊力利菩薩。考『出三藏記集』卷一二「薩婆多部記」(1):「舊記」所傳,二十三師為彌帝麗尸利羅漢。「齊公寺傳」,地位相當的,有十九師沙帝貝尸利。沙為彌字草書的誤寫,貝為麗字的殘脫而誤。這位彌帝麗尸利,就是「婆須蜜集序」的彌妬路刀利,『大智度論』的彌帝𥻊力利。力與刀,都是尸字的誤寫。所以這位罽賓菩薩──彌帝𥻊尸利,應為Maitreyaśrī,義譯為慈吉祥。鳩摩羅什Kumārajīva在長安時,有婆羅門說:鳩摩羅陀Kumāralāta自以為:「彌帝戾以後,罕有其比」(2)。彌帝戾也就是這位彌帝𥻊尸利。彌帝𥻊尸利菩薩的事跡,不詳。但可以知道的,他是罽賓的譬喻大師,與僧伽羅叉Saṃgharakṣa、婆須蜜Vasumitra的風格相同;出於婆須蜜以後,僧伽羅叉以前。這位可以簡稱為彌勒菩薩的,說一切有部的譬喻大師,傳說如此的普遍,地位如此的崇高,可能就是大乘瑜伽的本源。

三、上升兜率問彌勒,西元四、五世紀,在罽賓是非常流行的。如說:

「佛馱跋陀羅……答曰……暫至兜率,致敬彌勒」(3)

「羅漢……乃為(智)嚴入定,往兜率宮諮彌勒」(4)

「罽賓……達磨達曾入定往兜率天,從彌勒受菩薩戒」(5)

更早一些,世友難羅漢經,羅漢上升兜率問彌勒(6)。陀歷Darada造木刻彌勒像,羅漢以神力,偕工匠上兜率天觀彌勒相(7)。所以無著的上兜率天見彌勒,實為當時一般的事實。至於說無著請彌勒下降,說『十七地論』,在佛教中,這是禪定修驗的事實。漢支婁迦讖Lokarakṣa譯的『般舟三昧經』(西元一七九年譯)(大正一三‧八九九上)說:

「菩薩於此間國土,念阿彌陀佛,專念(得三昧)故得見之。即問:持何法得生此國?阿彌陀佛報言:欲來生者,當念我名,莫有休息,則得來生」。

這是得念佛三昧,於定中見阿彌陀佛,與佛互相問答的經說。如在秘密瑜伽中,悉地成就,本尊現前,也能問答說法。這些,在瑜伽師的禪定中,是修驗的事實。無著修彌勒禪觀,見彌勒,彌勒為他說法。在瑜伽持行的佛教中,是沒有什麼可疑的。彌勒傳出『十七地論』等,無著與他的學者,是深信不疑的。

這三者,可能是並不矛盾的。兜率天有彌勒菩薩的敬仰,罽賓有彌勒菩薩──彌帝𥻊尸利的教授,在傳說中合化,加深了罽賓佛教界,對彌勒法門的信仰。生長罽賓的無著,專修彌勒瑜伽,得到面見彌勒,諮決深義的經驗。『瑜伽師地論』的傳宏,就在這一情況中出現。

總之,無著所傳的大乘瑜伽,有二大傳統。罽賓說一切有部瑜伽,傳為頡隸伐多Revaa所傳。在這一基礎上,綜合為四種所緣境事。這或是淵源於罽賓的彌勒菩薩,由無著的修持而大大的宏傳起來。

註解:

[註 118.001]『出三藏記集』卷一二(大正五五‧八九中──下)。

[註 118.002]『中觀論疏』卷一(大正四二‧四下)。

[註 118.003]『高僧傳』卷二(大正五〇‧三三四下)。

[註 118.004]『高僧傳』卷三(大正五〇‧三三九下)。

[註 118.005]『高僧傳』卷一一(大正五〇‧三九九上)。

[註 118.006]『惟曰雜難經』(大正一七‧六〇八下)。

[註 118.007]『法顯傳』(大正五一‧八五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