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mitted by 涅槃之樂 on Thu, 2020-09-2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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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之樂
八識 就在「12因緣法」中
這表示 原始佛教 和 大乘佛教 都講八識
現在帶大家在「12因緣法」中 找尋八識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從識 名色生。乃至從觸 受生
《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依行生識。識生名色。名色生六入。
首先是「12因緣法」第三支「識」
這個「識」能生「名色」
這是第一種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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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 68》縁眼及色 眼識生。三事和合生觸。縁觸生受。
《大寶積經》
若眼耳鼻舌身意是名六入。若眼緣色 生眼識。三法和合故生觸
「12因緣法」中還有一種識 是歸在「六入」這一支
「六根」緣「六塵」能生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
這六種識 能引發「觸」
算到這裡 已經有七種不同性質的識
1. 能生「名色」的「識」;以及
2. 能生「觸」的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
心法「名」想思
第八種心識 就在「名色」支中
《佛説十地經》與識倶生餘四取蘊 説爲名色。
《大寶積經》
若有受想思觸思惟。是名名。
若有四大。四大所造色...是名色.。名.色合故名名色。
《雜阿含經 568》
想思是意行。依於心。屬於心。依心轉。是故想思是意行。
想思是心數法。依於心。屬於心想轉。是故想思名為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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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思」即是「名色」支的「名」
「心數法」意思等同「心法」
「想思」或「名」代表 我們的 想思思惟(心法)
因為「名色」是直接由 第三支「識」轉過來
故說【想思(名)】依於心 依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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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所講的12因緣法 清清楚楚涉及八種不同性質的心識
一直以來都有人說「只有六識.沒有八識」
顯然這是不了解12因緣法 而所做出的說法
大家別被誤導了
以上推論是錯誤的,詳細解釋可參考這篇
【十二緣起、五蘊、六六法的識都是六識】
https://yinshun-edu.org.tw/zh-hant/node/26160
先解決你的"矛盾" 再說
《雜阿含經 1025》
若無眼 則無眼識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經說【若無眼睛 則無眼識】
你卻說【尚無眼睛的「識」,有眼識】
你無法解釋這個矛盾,這表示 你對佛法的認知 是有問題的
請你把原文指出來
我百分之百同意沒有眼睛就沒有眼識。
請問,你在哪裡看到我說【尚無眼睛的「識」,有眼識】?
請你把原文指出來,免得是你自己斷章取義而不知。
識是六識身,這是經典說的。
六識身是六識,也是經典說的。
這裡面沒有我的認知,也沒有我的推論,我只是直接引用佛經原文,如果你的認知與經典不同,這矛盾不是該你要自己解決的嗎?除非你打算違反你自己所說的以經為尊。
眼識身≠眼識
請你不要扭曲經文
〈長阿含經〉寫 眼識 耳識 鼻識...這是錯誤的寫法。
既然是「六識身」,你就不能少個「身」字。這是常識問題
況且多數佛經都是寫眼識身 耳識身....而不是寫眼識 耳識
你自己要有 判斷能力,不要被文字誤導
眼識身 耳識身 才是正確的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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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12:
云何為識?謂六識身——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
《雜阿含經》卷2:
云何識如實知?謂六識身——眼識身,耳、鼻、舌、身、意識身,是名為識身
《長部經典》卷33: 六識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呵,這就是你所謂的以經為尊嗎?
呵,這就是你所謂的以經為尊嗎?看來還是你自己在推論判斷嘛!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答案,南傳巴利經典也還有,而且有好幾個版本,你可以去看看。
本來說要休息了,看到你的一下說以經為尊,一下又自己去判斷經文對錯,還是忍不住要為經典說二句。
好了,真的要休息了,您自己保重!
佛經也會出錯
你以為佛經不會寫錯嗎? 佛經也是會寫錯,
既然其他佛經都寫眼識身,你就要自覺《長阿含經》少寫了個「身」字
若沒「身」字,怎能稱為「識身」? ......用你的腦袋想一想吧
舉一個寫錯的例子給你看:
紅字部份 竟然上下寫顛倒了
《雜阿含經 78》
色是苦。若色非是苦者。不應於色有病有苦生。亦不欲令如是。亦不令不如是。
以色是苦。以色是苦故。於色病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因為佛經也會出錯,所以你要多方比對
既然其他佛經寫眼識身,你自己就要自覺是《長阿含經》少了「身」字
因為若少了「身」字,就不能稱為「識身」
出生時間與方式 不同
說「識」=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
這種說法 完全是對12因緣法 毫無概念 的說詞
第三支「識」是「行」所生;但....
眼識 是 眼根緣色塵 所生
耳識 是 耳根緣聲塵 所生
鼻識 是 鼻根緣香塵 所生
舌識 是 舌根緣味塵 所生
身識 是 身根緣觸塵 所生
意識 是 意根緣法塵 所生
出生方式不同。出生時間也不同。
眼識 耳識 鼻識等是後面才出生的。 故勿將眼識等 與第三支「識」亂扯在一起
「識」是恆.「六識」不恆
接著再說「恆」與「不恆」的問題
第三支「識」是常住此身的「識」,所以這個「識」恆在
但眼識 耳識 鼻識 意識等 並非恆在.而是斷斷續續發生
譬如 眼睛若不緣色塵,眼識就不存在
所以根據「恆」與「不恆」,也能斷定:
第三支「識」不可能是 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
識支恆在不符佛法
依師兄先前的見解,我有試著整理出來
12緣起識支=六識身=眼識身、耳識身...意識身=五蘊識蘊=心法=恆在
六識=眼識、耳識...意識=色法
說真格的,將識當成色法,已經和許多經典矛盾了,令人為師兄捏把冷汗.
師兄又說識支恆在,這已經是邪見中的常見了,師兄不再思考看看嗎?
識蘊是六識身,和識支相同.屬五蘊之一,經中說五蘊是無常有為法,這是南北傳共識.
師兄的推論變成了五蘊有為法也有恆在之法,這太難令人接受了.
還有,識支是十二緣起,想也知道是緣起法,由第二支的行支生起,怎麼可能是恆在之法?
若是恆在,又怎需要由行支生起?這根本矛盾啊.
師兄的整個思想體系問題很大,不合經典也不合常理,也有人指出師兄引用經典有斷章取義,師兄可以再參考他人的見解.
祝福師兄早日解脫!
請看清楚 別人講的話
我沒有說:12因緣第三支「識」是色法
我只說:眼識 耳識 鼻識等六識是色法
眼識耳識等六識 是色法,這是佛經說的。何來有經典矛盾?
恆在 → 持續存在
這是我表達不清 的問題
我所謂恆在,是指:
只要我們還活著,「識」都會持續存在。不會有暫停的時刻
不像眼識或耳識等,譬如昏倒不醒人事時,眼識,耳識會暫時不存在
這才是我想說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