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主意論」是指何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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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舍為

導師在書中提到,「釋尊的開示正法,通常歸納為四諦。鹿野苑初轉法輪,即是依四諦而說的。四諦是苦、集、滅、道。,,,一、苦諦。,,,二、集諦:即苦果的因緣。釋尊承受印度主意論的思想,確認苦迫的原因是愛。,,,(《以佛法研究佛法》,pp.91-94)

請問,這「印度主意論」是指何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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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釋尊的佛教,自有獨到的深見,但也需要適應印度的文明

「佛教乃內本釋尊之特見,外冶印度文明而創立者,與印度固有之文明,關涉頗深。故欲為印度佛教流變之鳥瞰,應一審佛教以前印度文明之梗概。」(《印度之佛教》,p.1)

 

釋尊的佛教,自有獨到的深見。然而他也曾熏陶於印度的文明(釋迦族鄰接西方,所以釋尊的了解西方,不是六師們可及的),也需要適應印度的文明。他於時代的一切,攝取精英,吐棄糟粕;在這些上,特別的容易看出釋迦的真諦。(《以佛法研究佛法》,pp.83-84)

 

二、釋尊承受(攝取精英)、批判(吐棄糟粕)印度古文明,此外另立不共印度宗教哲學的特見(釋迦的真諦)

(一)攝取精英(承受篇):婆羅門教的積極成分,即有關人生道德的,釋尊盡量的融攝它。

 

1、釋尊原則上承受「印度主意論」

釋尊承受「印度主意論」是指:釋尊(原則上)承受了印度《布利哈德奧義書》等主張「意(欲)」為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因之(通俗的)「業感輪迴」思想。如導師於《佛法概論》之論述:

 

情的流轉生死,與業有深切的關係。業的梵語為「羯磨」,本為「作事」的意思。如僧團中關於僧事的處理,都稱為羯磨。但從奧義書以來,羯磨早已含有深刻的意義,被看作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力。如《布利哈德奧義書》(四、四,二──五)說:「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業,因業而有果」。然在佛典中,漢譯《雜含》雖偶而也有論到業的,如說:「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卷一三‧三○七經)。「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卷一三‧三三五經)。但巴利本缺。業說,為佛法應有的內容,但在佛世,似乎還沒有重要的地位。這要到《中阿含》與《增一阿含》、《長阿含》,才特別發揮起來。(《佛法概論》,pp.91-92)

 

批判的繼承

奧義書的思潮,釋尊所受的影響最深。理性的思辨與直覺悟證,為佛教解脫論的重心。佛教解脫道的重智傾向,即由於此。然而,深刻的了解他,所以能徹底的批判他。釋尊把理性的思辨與直覺證悟,出發於現實經驗的分析上。奧義書以為自我是真常的,妙樂的;釋尊卻處處在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古人說:「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很可以作為釋尊根本佛教的注腳。他們以為是常住的,妙樂的,唯心的,是自我的本體。釋尊看來,簡直是幻想。反之,自我的錯覺,正是生死的根本。因為從現實的經驗出發,人不過是五蘊、六處、六界的和合相續,一切在無常變動的過程中,那裡有真常妙樂的自我?完整的佛教體系,出發於經驗的分析,在此上作理性的思辨,再進而作直覺的體悟;所以說:「要先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雜阿含卷一四‧三四七經)。重視經驗的事實,佛教這才與奧義書分流。至於輪迴說,原則上是接受的。不過初期的業,側重於善惡的行為;關於業的體性,還少有去考慮他。(《以佛法研究佛法》,pp.87-88)

 

2、有關人生道德的,釋尊盡量的融攝他

(1)承受五戒、十善之西方道德傳統

(2)轉化婆羅門三火:根本、居家、福田

(3)社會倫理化婆羅門「六方禮」

 

(二)吐棄糟粕(批判篇):適應印度古文明的契機法,不能誤解為如法的真理

 

導師抉發釋尊的精神

「佛法與古代印度文化有重要的關係,必須了解這點,才能不受他的拘束,不以適應印度古代文明的契機法,誤解為十方三世常住的真理。」(《佛在人間》,p.44)

 

1、否認吠陀傳說的梵天(尊祐論 )

2、反他力:推翻祈禱天神的價值

3、呵責一切祭法、咒術、幻法

4、反對四種姓

5、抨擊極端的縱欲與苦行

6、破斥唯物論、二元論、梵我論

 

(三)釋迦的真諦(不共外道特見):釋尊所倡導的新宗教,稱為達磨,意譯為「法」(法性、法住、法界)。

1、人身難得

2、人間於天則為善處

3、諸佛皆出人間

4、四聖諦(苦、集、滅、道)

5、先知法住,後知涅槃

6、最後教誡:法與毘奈耶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