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論》p61 line 9-10 and p93,lin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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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同學

《佛法概論》p61 line 9-10:眼色因緣生眼識⋯⋯此三法和合觸:觸己受,受己思,思己想

學生想請問這裡是否有文字錯調,還是學生理解上有錯誤?(學生一直理解為:  觸 >受>想>思?

 

《佛法概論》p93,line 10: 從展轉相依,生滅相續的諸行中抉出愛俱思心所為中心行支,行蘊,為五藴現起的動力⋯⋯

學生想請教老師 以上這段是修觀的嗎?

但是諸「行」跟緣起支的「行」,即是一切事物的流動與身語意思心所的活動是如何「從諸行中抉出貫通」而又能關聯起來呢?

是否學生對於這段文字有誤解呢?

有勞老師指導

愚蠢學生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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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三法和合觸」之提問

《雜阿含214經》的「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此等諸法無常、有為、心緣生……」(次第生起),相對應於本經的南傳《相應部35相應93經》則說「比丘們!被接觸後感受,被接觸後意圖,被接觸後認知,這樣,這些法也是動的、搖擺的、無常的、變易、變異。……」。另外《雜阿含276經》的「觸緣受,觸緣想,觸緣思,觸緣愛」則是受、想、思「分別生起」;也可以說是「同時生起」,例如《雜阿含306經》的「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及《雜阿含273經》的「如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等諸法非我、非常,是無常之我,非恒、非安隱、變易之我」。後面三經乃是「受、想、思」同時生起的情形。

 

可見十二緣起支的「觸支」,以「根、境、識」三種因緣和合而生,它是緣起而機動(非固定、機械化的),有「次第生起」及「同時生起」二類,導師提示了精闢的分析:

由六處而引發六識,才能分別境界。六處為認識的重要根源,所以隨六處而分識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由於六根門,所以有六塵──外六處、六識。繼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為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等。這都從認識的來路──根門不同,加以種種的分別。此六處法門,如《雜含》(卷八‧二一四經)說:「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眼、色因緣生眼識;……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佛法概論>>p.61)

 

論到觸,習見的經句,如《雜含》(卷一三‧三○六經)說:「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這即是根、境二和生識,根、境、識三和合觸的明證。根、境和合生識,即由於根、境相對而引起覺了的識。此識起時,依根緣境而成三事的和合;和合的識,即名為觸──感覺而成為認識。此觸,經部師解說為即是識,即觸境時的識,如《雜含》(卷一三‧三○七經)說:「眼色二種緣,生於心心法。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有部以識及觸為二,又是同時相應的;所以觸從三和生,又為令三和合的心所。(<<佛法概論>>p.114)

 

受、想、思與識觸俱生。經中曾說到受等依觸緣觸而生。因為不是識的觸境而成為認識,一切感情、構想、意志作用,都無法表達出來。識為有情對境所起的認識,認識到的境界,必與自己相關而引起不同的情感;認識必有攝取境像而成為表象作用,或進而有推想、想像;認識外境,必引起對付外境的作用──思所以佛法中,不論為五識的感性知識,意識的理性知識,都必會引起受、想、思來。    古來,或主張心與心所同起,即同時而有極複雜的心理活動。或主張我們的心識是獨一的,在極迅速的情況下,次第引起不同的心所。關於這,應從緣起觀的立場而抉擇他。認識作用,為相依共存的。如從和合的觀點而分析他,即發現確為非常複雜而相應的心聚。但認識又為相續而起的,如從動的觀點,辨別認識的內容,即知認識又確為先後別異的心流。從識觸而受,從受而想,從想而行的認識過程,似乎與識觸與受、想、思俱生的見解相反;但在同時相應的學者中,對於認識的先後發展,也有此解說。(<<佛法概論>>p.115 ~ p.116)

 

【二】有關「愛俱思心所(行蘊」之提問

《佛法概論》p93,line 10 所說的:

行是世間的一切,佛法以有情為本,所以世間諸行,不外乎情愛為中心的活動。像五蘊中的行蘊,即以思心所為主。經上也說:「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雜含卷一○‧二六○經)。緣起支中的行支,也解說為「身行、語行、意行」,即思心所為中心的身語意的活動。從展轉相依,生滅相續的諸行中,抉出(愛俱)思心所為中心的行支、行蘊,為五蘊現起的動力。由於這是相依相續的活動,所以當下能開示無常無我的深義。後代學者每忽略行業的緣起性,從靜止、孤立的觀點去思考,所以通俗化的業報說,每流於膚淺!(<<佛法概論>>p.93)

這還僅是「聞、思」之知見,尚未達(有定力功用下之)「修觀」的「修」慧。

 

如何貫通抉發,須經一番用功的「如理思惟」:我們每一當下,幾乎都是「六根觸對境界」而展現由「意業」引發「身業及語業」(有時僅有意業)之諸行(行就是業),這就是當下「五蘊」之「行蘊」之造作,所以導師開示「五蘊中的行蘊,即以思心所為主按:這即是有愛染相俱的意業」。而「十二緣起支」則是生動的呈現「過去、現在、未來」的因果鏈狀態之「展轉相依,生滅相續的諸行」。既然諸行是生滅相續」就是「無常」;「展轉相依」就是「無我」。所以導師提示的結論是「這是相依相續的活動,所以當下能開示無常無我的深義」。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

再請教老師:

五蘊中的“行蘊”,只是屬於 ”以思心所為主”的「有愛染相俱」的意業嗎?

五蘊中的“行蘊” 「當下行蘊之造作」從來沒有包括行為上的「表業和無表業」嗎? 

以上我可能一直學錯了?  :(

學生雲萍合十

 

 

 

又請問老師:十二緣起的「行」也是思心所作用嗎? 也是未到行動表達嗎?

謝謝老師不厭其煩

學生感慁_/\_

請細讀導師之原文「從展轉相依,生滅相續的諸行中,抉出(愛俱)思心所為中心的行支、行蘊,為五蘊現起的動力

(愛俱)思心所為中心」是指以思思心所發動意思思心所思業

(愛俱)思心所為中心的行支、行蘊思業意業包括思已業思已業就是身業表業因此起中的)「行支包含三業

五蘊中的“行蘊”「當下之造作」「表業和無表業」相應請參考導師的解說:

行與業,指思心所引發的身心動作說,而業又是因活動所引起的勢用。這或者解說為「經驗的反應」,或者稱之為「生活的遺痕」。總之,由身心的活動而留有力用,即稱為業。所以古說業有「表業」與「無表業」;或說「業」與「業集」。從業的發展過程說,由於觸對現境,或想前念後,思心所即從審慮、決定而發動身語的行為;在這身語動作時,當下即引起業力。這可見業是經內心與身語的相互推移而滲合了的。所以有以為業是色,但沒有質礙;有以為是心,但也沒有知覺。這是不能看為個體性的物質或精神,附屬於身心的某部分;這是不離有情色心,不即有情色心的潛能。古來,或者因情識為有情的中樞,所以說業依於識。或者因為業從身心所引發,能引發身心,所以說依於六處。然情識與六處
,從有情的別別蘊素說,而不是從有情的和合相續說。所以應該如一類學者所說:業依有情而存在。(<<佛法概論>>p.98)

本題也同時回答了法友所提「起中行支之問題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