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菩提心修菩萨道是否一定要受持菩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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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嗔居士

《学佛三要》在提到"正常道与方便道"时有提到大乘的信願勃發,應受菩萨戒,因为菩提心是菩萨的唯一根本大戒,請問如果只发菩提心但不受持菩萨戒可以吗?是否不受菩萨戒就不能发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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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菩薩戒」之論題,筆者依(印度佛教)釋尊一代時教的史實,列舉導師數則相關論述(詳如下)試為解讀,或可獲得部分的理解:

一、傳說的菩薩,有些是出現於沒有佛法的時代,所以菩薩戒法,是通於在家、出家的,有佛或無佛時代。因此,沒有佛(法)出世時代的菩薩,也就沒有「菩薩戒法」之施設,這時的菩薩是以真實履踐「願菩提心」及「行菩提心」為根本,「十善」為菩薩戒波羅蜜的主要內容,而沒有受持「菩薩戒法」之儀制形式。

菩薩行,以六波羅蜜為主,是依傳說的菩薩「本生」,歸類而成立的。「本生」所傳說的菩薩,有的是在家人,也有出家的(還有鬼神與畜生);或生於佛世,或生於沒有佛法的時代。通於在家、出家,有佛、無佛時代的菩薩,所有的戒波羅蜜,與釋尊為弟子所制的戒律,意義有點不同。釋尊為在家弟子,制立「五戒」與「八關齋戒」;為出家弟子,制立「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這是分在家與出家的為兩大類,出家中又分男眾與女眾,比丘與沙彌等不同。適應現實世間──在家與出家的生活方式不同,男眾與女眾等不同,制立不同的戒法。佛制的戒法,特別是出家戒,不但是道德的軌範,也是共同生活的軌範。

傳說的菩薩,或出於沒有佛法的時代,所以菩薩戒法,是通於在家、出家的,有佛或無佛時代的,也無分於男女的善法。「十善」是符合這種意義的,所以「十善」成為菩薩戒波羅蜜的主要內容。『大智度論』說:「十善為總相戒」;「十善,有佛、無佛常有」。初期大乘經,以「十善」為菩薩戒,理由就在這裏。(《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190)

總之,初期的菩薩,有崇高的理想,達一切法不生滅,契入平等,無礙的境地。不同意僧制的拘泥事相,多數是阿蘭若行,精進修證,所以說:「下鬚髮菩薩,不肯入眾,不隨其教」。初期大乘菩薩的風格,有點近似老、莊,輕視社會的禮制。初期大乘菩薩,菩薩與菩薩間,僅有道義的維繫,與釋尊的教化不同。釋尊設教,比丘與比丘間,是將道德納入法律的軌範,成為共同生活的僧伽。

    初期的菩薩比丘,多數住阿蘭若,以四清淨──十善及正命為戒。(《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199)

 

二、(印度)大乘佛法,到龍樹菩薩時代,還沒有菩薩僧團的存在,也尚未有菩薩僧團戒法之制立。

龍樹出家以後,讀遍了聲聞三藏,又讀了部分大乘經,因而有了一個新的構想:離傳統的比丘僧團,別立大乘教戒,使菩薩僧獨立於聲聞比丘僧以外。菩薩從聲聞比丘中出來,不離比丘僧,而所說所行,卻與聲聞法大有不同,這正是使人懷疑的地方。為了「除眾人(疑)情,示不受(聲聞)學」,所以想別立菩薩僧。但僅有這一理想,並沒有成為事實。總之,大乘佛法,到龍樹時代,並沒有菩薩僧團的存在。龍樹時,「出家菩薩,總說在比丘、比丘尼中」,出家菩薩是不離傳統僧團的。(《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p.1200-1201)

三、依佛法旨趣,大乘信願應受菩薩戒,其實質意含是:立菩提願、行菩提心

大乘道,只是菩提心的修治歷程。上面所說的發菩提心,是願菩提心,以大乘的信願為體,也就是大乘的歸依。所以發菩提心時,先受大乘歸依。這不是盡形壽的歸依,而是:「從今日乃至菩提」的歸依,歸依於佛法,不退菩薩僧。歸依表示了信心的所在,再發菩提願,願將所有的一切善根,如諸佛菩薩那樣的,為無上大菩提而發心:「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這也就是一般歸依文中,「從今日始,乃至命終,護生」的究極意義。論理說,歸依表示了信願,就依歸依得戒;再受五戒等,不過開示戒相而已。然在如來的善巧漸化中,也有但受歸依而不受戒的弟子。同樣的,受大乘歸依而發菩提心,就依菩提心而得菩薩戒,名為菩薩。其後再受菩薩戒,也不過開示戒相而已。但如來善巧化導,在大乘法中,也有但受願菩提心,而沒有受菩薩戒的。然經論中說:「菩提以正行而為堅實」;「若無正行,不得菩提」;不但以信願而能成佛,所以立菩提願以後,應進一步的受持菩提正行(行菩提心),也就是受持大乘「菩薩」的「學處」。(《成佛之道》(增注本),pp.275-276)

 

大乘戒是以菩提心為主,「戒是菩提心」,有菩提心即有菩薩戒,所以經上說:發菩提心受菩薩戒者,即名菩薩。受菩薩戒,並非呆板地只是戒本上所說的,這只是菩薩戒在實行中的條例。持菩薩戒,要本著菩提心,而從一切實際生活行動中去實踐完成。例如受出家戒,必須是下定決心,發出離心及慈悲心,來接受團體的軌範。但在受戒時,戒師並沒有將戒條逐一宣讀給戒子聽,只是舉其中幾條說明,然後讓大家回去跟著師父慢慢學習。大乘戒也是一樣,是以菩提心為根本,再來學習其他條例,若沒有菩提心,也就不成其為菩薩,還談什麼菩薩戒呢?所以我們應重視戒的根本──小乘是出離心,大乘是菩提心。修行人的功德,不是依戒的多少來分判高下的。有的人僅受持五戒,卻因此種下出世善根,或大乘善根。有的人二百五十戒,條條都守得好,但是出世善根卻並未成就。這是什麼道理呢?雖說五戒是人天善法,但若能夠以出世心及菩提心來受持,那就是解脫的善根,成佛的善根了。受持戒要注重根本,菩薩戒以具足菩提心為本,也就具足了出世的根本。(《華雨集第一冊》,pp.40-41)

所以導師於《學佛三要》(如下)有「如大乘的信願勃發,應受菩薩戒」等論述。

如說菩提心為慈悲所成就,那是約行菩提心說。初學大乘信願,是約願菩提心說,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信願。初學者,對於佛(菩薩)的無邊功德,一切眾生的無邊苦迫,佛法濟世的真實利益,發菩提心的種種功德,應該多多聽聞,多多思維。這對於大乘信願的策發,最為有力。如大乘的信願勃發,應受菩薩戒,這就是願菩提心,為法身種子。菩提心,是菩薩的唯一根本大戒。受戒就是立願;依戒修學,就能漸次進修,達到大乘正信的成就。(《學佛三要》,pp.91-92)

發心以後,實修利他為本的菩薩行,不出菩薩戒。菩薩戒中,雖也以殺、盜、淫等為重罪,但這是通一切律儀的,單在這方面,不能顯出大乘的特質,也顯不出菩薩的不共精神。菩薩有三聚戒──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主要以六度四攝為體,如《瑜伽戒本》即以六度四攝分類。菩薩以不退菩提心為根本戒,不離菩提心而遠離眾惡,利益眾生,成熟佛法,即是行菩提心的修習。(《學佛三要》,p.114)

四、導師對於「戒(尸羅)」本義之深入解說

三學中戒[尸羅]的本義,並不如此,如說:「尸羅(此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十善道為舊戒。……十善,有佛(出世)無佛(時)常有」(『大智度論』卷一三、四六)。尸羅,古人一向譯作「戒」,其實是「好行善道,不自放逸」,也就是樂於為善,而又謹慎的防護(自己)惡行的德行。這是人類生而就有的,又因不斷為善(離惡)而力量增強,所以解說為「性善」,或解說為「數習」。尸羅是人與人間的道德(狹義是「私德」)軌範,十善是印度一般的善行項目,所以不只是佛弟子所有,也是神教徒,沒有宗教信仰者所有的。尸羅,是不一定受戒(一條一條的「學處」,古人也譯為戒)的,也是可以受的。受戒,本是自覺的,出於理性,出於同情,覺得應該這樣的。如十善之一──不殺生,經上這樣說:「斷殺生,離殺生,棄刀杖,慚愧,慈悲,利益安樂一切眾生」(『增支部』「十集」)。「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雜阿含經』卷三七)。不殺生,是「以己度他情」的。我不願意被殺害,他人也是這樣,那我怎麼可以去殺他!所以不殺生,內心中含有慚愧──「崇重賢善,輕拒暴惡」的心理;有慈悲──「利益眾生,哀愍眾生」的心理(依佛法說:心是複雜心所的綜合活動)。不殺生,當然是有因果的,但決不是一般所說的那樣,殺了有多少罪,要墮什麼地獄,殺不得才不殺生,出於功利的想法。不殺生(其他的例同),實是人類在(緣起的)自他依存中,(自覺或不自覺的)感覺到自他相同,而引發對他的關懷與同情,而決定不殺生的。釋尊最初的教化,並沒有一條條的戒──學處,只說「正語,正業,正命」;「身清淨,語清淨,意清淨,命清淨」。(《華雨集第四冊》,pp.54-56)

在修行中,戒是聖道的基礎。一般以為,戒就是(法律那樣的)這樣不可犯,那樣不可以,不知這只是戒的施行項目,不是戒的實質。什麼是戒呢?梵語尸羅,譯為戒。「尸羅(此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作惡),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戒是「性善」,「數習」所引發的性善。戒不是一般的善行,是經父母師友的啟發,或從自身處世中引發出來。內心一度的感動、激發,性善力(潛在的)生起,有勇於為善,抗拒罪惡的力量。如遇到犯罪的因緣,內心會(不自覺的)發出抗拒的力量。「性善」是潛在而日夜常增長的,小小違犯,性善的戒德還是存在,不過犯多了,戒力會減退(名為「戒羸」)。如犯了重大的惡行,性善的力量消失,這就是「破戒」了。「性善」的戒德,名為「律儀」(也譯為「護」),就是佛法所說的「戒體」。這樣的戒善,沒有佛法的時代,或有法而不知的人,都可以生起的,不過佛法有正見的攝導,表現於止惡行善,更為正確有力而不致偏失吧了!基於性善的戒德,在日常生活中,身語意行如法。由於生活方式,社會關係,團體軌則不一致,佛法應機而有在家出家等種種戒法,而依此性善力,成就自利利他的功德,實質上是沒有差別的。有了「性善」,雖沒有受戒,或僅受五戒,都可以成為向解脫的道基。如沒有,雖清淨受持比丘戒、菩薩戒,也不一定能種解脫善根。所以出現於內心深處的性善戒,是佛弟子受戒、持戒的要點。(《華雨集第四冊》,pp.277-278)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