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先破法執後破我執,如此才能不入寂滅,不證入實際?(與《金剛經》有關)

姓名或匿稱: 
榮松

導師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明心菩提 - 真發菩提心〉中提到

「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與前發菩提心同。因發勝義菩提心,即從畢竟空中,起無緣大悲以入世度生。以大悲為本的菩提心,始終不二,僅有似悟與真悟的不同而已。

「本文接著說: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1.前說所度的眾生實不可得,如有所得,即著於我等四相,是就所觀的所化境——眾生而說。雖悟得補特伽羅無我,而在修證的實踐上,不一定能內觀無我,盡離薩迦耶見——我我所執。2.此處,即不但外觀所化的眾生不可得,更能反觀自身,即能發心能度眾生的菩薩——我也不可得。

依修行的次第說:1.先觀所緣的一切,色聲等諸法,人、天等眾生,都無自性可得,不可取,不可著;但因薩迦耶見相應的能觀者,未能遮遣,還未能現證。2.進一步,反觀發菩提心者,修菩薩行者不可得,即心亦不可得,不見少許法——若色若心有自性,可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這才薩迦耶見——生死根拔,盡一切戲論而悟入無分別法性。

中觀者廣明一切我法皆空,而以離薩迦耶見的我我所執,為入法的不二門,即是此義。1.無化的眾生相可得,2.無發心的菩薩可得;這樣的降伏其心,即能安住大菩提心,從三界中出,到一切智海中住。」(《般若經講記》,pp.105-106)

「慧:從勝義慧的悟入緣起性空說,這是與聲聞一致的。不過菩薩應先廣觀一切法空再集中於離我我所見。」(《佛法概論》,p.256)

與龍樹學風相合,

「所以龍樹的學風,「先分別說諸法,後說畢竟空」。本論與一般論的性質不同點:一、小乘學者的阿毘曇,廣談實有的因果法相,本論遮破他們實有的妄執,所以直揭「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的自性空義,不重複的宣說名相。二、佛法究竟義,在悟入涅槃空寂;特別在大乘法中,一切法趣空,特別的發揮涅槃智。本論也是側重這點,深進一層的引入諸法畢竟空中。在畢竟空中,不礙苦、集、滅、道,成立一切是緣起性空的,指出眾生的錯誤所在,使他糾正自己的錯誤。真的能深解空義,那就恍然了解因果法相的真義了。」(《中觀論頌講記》,p.509)

但結論處導師提到

多數學者,以為聲聞能破我執,而大乘才能破法執,這應先破我執而後離相!本經前後大段,一般也判為先破法執,後破我執,即為大矛盾處。」

多數學者(似僅指唯識及真常大乘)之見,固有鄙視聲聞聖者,誤解破我執者定不能破法執;大乘行者方能破法執云云。

但,不知此等「以為聲聞能破我執,而大乘才能破法執」云云之多數學者,何以即應「這應先破我執而後離相」?就不能有「一切法(包括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等)法性既然均係空寂,我人等見自無安立之處」之高人高見?

稱「大矛盾處」,係指既固執「以為聲聞僅能破我執,大乘才能破法執」之多數學者,何以於此經此處又「判為先破法執,後破我執」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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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榮松法友」是自提自答,抒發分享心得(如同「乾酉法友」所提「虛空法體不可得,無礙性的幻相卻是可以有的(緣起幻有)?」)但此一問題確實是大乘空有二大系思想之重要差異處,筆者略為整理導師的幾段論述供讀者們參考(或可一併解答導師於《般若經講記》論及「先破法執後破我執之大矛盾處」之關鍵):

 

●從導師以下論述為問題思惟起點

多數學者,以為聲聞能破我執,而大乘才能破法執,這應先破我執而後離相!本經前後大段,一般也判為先破法執,後破我執,即為大矛盾處(《般若經講記》,p.106)

 

一、導師於《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開宗明義的「懸論」即表示《金剛經》的文義次第極為難解。因此,大乘空有兩系對於《金剛經》之科判(分科判讀每部經的文義次第)難免多有不同(乃至矛盾)【無著及世親菩薩分別有《金剛經》之解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

本經的文義次第,是極為難解的。「修多羅次第所顯」,如不明全經的文義次第,即不能理解一經的宗趣。無著說:「金剛難壞句義聚,一切聖人不能入」。世親說:「法門句義及次第,世間不解離明慧」。本經文義次第的艱深,實為印度學者所公認!所以,我國本經的注疏雖多,大抵流於泛論空談,少有能發見全經脈絡而握得宗要的!關於這,我想多少提供一點意見。(《般若經講記》,p.2)

 

二、大乘空有兩系思想重要差異處:般若學系(空宗)揭示三乘同證法空,唯識與真常系(有宗)共同認可大乘才能斷法執證法空

二乘不達法性空,這與般若學系所說三乘同證法空說不同。唯識家也說,二乘人不斷所知障,所以不能通達一切法空性的圓成實。(《勝鬘經講記》p.205)

 

平常說:小乘斷我執,大乘斷我法二執。雖然中觀宗不一定這樣說,但唯識宗確是這樣說的。(《華雨集第一冊》p.317)

 

依龍樹論意,說無我,說一切法空,只是應機不同;說得含渾些,說得徹底些。所以「佛法」說無我,「大乘佛法」說一切法空,是相通而不相礙的。修行者從觀法而契入實相,《中論》的〈觀法品〉,是觀五蘊無我入門的,如說:「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滅我我所故,名得無我智。……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可見佛法本來不二,隨機而方便不同,真正的解脫門是沒有別異的。(《印度佛教思想史》p.133)

 

三、大乘空有兩系思想差異之緣由:空系以通達空性為量,有系以所斷粗細煩惱(煩惱障及所知障)為準【各系均有經典依據】(導師有詳盡之解說)

 

(一)各系之經典依據

1、般若空系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2〈遍學品74〉:「須陀洹若智若斷、斯陀含若智若斷、阿那含若智若斷、阿羅漢若智若斷、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忍。」(CBETA, T08, no. 223, p. 381, b24-26)

 

《大智度論》卷48〈四念處品19〉:「須陀洹道,乃至阿羅漢、辟支佛道,即是菩薩無生法忍。如佛後品自說:須陀洹若智、若果,皆是菩薩無生法忍。」(CBETA, T25, no. 1509, p. 405, b26-28)

2、瑜伽唯識有系

《解深密經》卷3〈分別瑜伽品6〉:「善男子!此奢摩他、毘鉢舍那,於初地中,對治惡趣煩惱業生雜染障。第二地中,對治微細誤犯現行障。第三地中,對治欲貪障。第四地中,對治定愛及法愛障。第五地中,對治生死涅槃一向背趣障。第六地中,對治相多現行障。第七地中,對治細相現行障。第八地中,對治於無相作功用及於有相不得自在障。第九地中,對治於一切種善巧言辭不得自在障。第十地中,對治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善男子!此奢摩他、毘鉢舍那,於如來地,對治極微細最極微細煩惱障及所知障。由能永害如是障故,究竟證得無著無礙一切智見。依於所作成滿所緣,建立最極清淨法身。」(CBETA, T16, no. 676, p. 701, c29-p. 702, a13)

 

(二)導師之解說

初地菩薩所斷的,是見道所斷的一切煩惱障,扼要的說:「斷除三種結」──身見,戒禁取,疑。中觀者說:我執、法執,都是煩惱障,是大小二乘所共斷的。差別是:聲聞直觀無我無我所,斷惑證真,不一定深觀法空,所以不能斷除習氣──所知障。而菩薩是:初學就勝解法空性,深細抉擇,後觀無我無我所而證入法空性,所以也斷三結,而且能漸斷習氣,習氣淨盡就成佛了。約所修的菩薩行來說,當然是自利利他,廣修六度,四攝,無邊法門。(《成佛之道(增註本)》,p.402)

 

從初地以來,到第八地,菩薩斷盡了三界的煩惱障。而習氣──所知障,從初地以上,一分分的除去。約心境說,習氣是由於戲論相的顯現,於法不能得無礙知見,有愚昧的意義。也因為無始來的煩惱慣習,煩惱障雖斷了,而還有煩惱的氣息。這些習氣,聲聞稱之為『不染污無知』,大乘是染污的無明『住地』。這些習氣,由於無相智的進修,達到不現,愈來愈薄,法空性也愈來愈明淨。等到盡淨銷融,智慧也能更悠久,更廣大,更深細的了達一切。到終了時,淨治了『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及『極微細礙愚癡及彼麤重』,這才究竟圓滿成佛:『永無障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真實顯現』;也就是『最清淨法界』顯現。《般若經》說:『一念相應妙慧』,斷一切煩惱習氣而成佛。發心修學到此,才真正是功德圓滿了。(《成佛之道(增註本)》,pp.417- p.418)

 

煩惱障與智障,雖是聲聞三藏所不談的,而實從三藏法推闡得來。聲聞法中的見所斷惑,修所斷惑,大概的說,即一為迷於諦理的,一為染於事相的。迷理的見惑,為障於真諦的,礙於生死解脫的。斷了見惑,生死即有邊際。充其量,也只是七返生死而已。修惑實為依見惑而起的,染於事相的微惑。統論起來,三藏所說,可有三類:一、見所斷惑,是迷於真理的。二、修所斷惑,是染著事相的。三、習氣,是昧(劣慧無能,與染著不同)於境相的。依此而推闡為大乘的斷障說,即成三類:一、中觀者說:見修所斷惑,通於煩惱障與所知障,二障約三乘共斷說;習氣不屬於二障。這與藏教說,最為接近。見修所斷惑,通於二障,即是迷於真理,染著事相的別名。二、唯識者說:三乘共斷的見修煩惱,為煩惱障,可有迷理染事的二分。大乘不共所斷的,為所知障,也有迷理染事的二分。斷所知障的智慧,即有根本無分別與無分別後得智。這是對於被稱為無明住地的習氣,也分為二類了;又以二障別配三乘共斷與大乘不共。三、如本論說,以障根本真如智的理障為煩惱障;以障世間自然業智的事障為所知障。以理事二障,稱煩惱所知二障,與中觀者同。但本論專以大乘不共所斷的,配屬二障;以三乘共斷的見修惑,攝屬於煩惱障中。」(《大乘起信論講記》,pp.205-206)

 

導師晚年的引證論述

 

「說明大乘的不共,有二乘共斷的煩惱障(kleśâvaraṇa),佛菩薩所斷的智所知障(jñeya-avaraṇa)。在離執證空方面,聲聞離我執,證補特伽羅無我(pudgala-nirātman),或名生空——補特伽羅空(pudgala-śūnyatā);大乘更離法執,證法無我(dharma-nirātman),也就是法空(dharma-śūnyatā)。這些論題,解說上或多少差別,卻是「後期大乘」所共說的。對於這,清辨的《般若燈論釋》卷一一(大正三〇‧一〇六中——下)說:

「二乘之人見(人)無我故,煩惱障盡,乘彼乘去,是名說……斷煩惱障方便已」。

「為大乘者,說二無我為最上法,說斷智所知障方便已」。

清辨所說的,顯然是隨順「後期大乘」的:二乘得人無我,斷煩惱障;大乘得二無我,更斷所知障。然月稱的見解不同,如《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漢院刊本二八)說:

「如明顯句論云:……由內外法不可得故,則於內外永盡一切種我我所執,是為此中真實性義。悟入真實者,慧見無餘煩惱過,皆從薩迦耶見生,通達我為此緣境,故瑜伽師當滅我」。

「由我不可得故,則其我所我施設處法亦極不可得。猶如燒車,其車支分亦為燒毀,全無所得。如是諸觀行師,若時通達無我,爾時亦能通達蘊事我所皆無有我」。

無我,《入中論》說:「無我為度生,由人法分二」。無我也就是空性,由於所觀境不同,分為二無我或二空。無我與空的定義,同樣是(緣起)無自性,所以能通達無我——我空的,也能通達無我所——法空。反之,如有蘊等法執的,也就有我執。這樣,大乘通達二無我,二乘也能通達二無我。不過二乘在通達人無我時,不一定也觀法我(如觀,是一定能通達的),「於法無我不圓滿修」。經說二乘得我空,大乘得法空,是約偏勝說的。無明障蔽,對補特伽羅與所依蘊等法,起諦實相,不知是沒有自性的,這是生死的根源,也就是十二支的無明。執我、法有自性,是煩惱障的根源,那什麼是所知障呢?《入中論釋》說:「彼無明、貪等習氣,亦唯成佛一切種智乃能滅除,非餘能滅」。二乘斷煩惱,佛能斷盡煩惱習氣(所知障),確是「佛法」所說的。月稱的見解,與龍樹《大智度論》所說,大致相同。」(《印度佛教思想史》,pp.364-365)

 

四、「菩薩先破法執後破我執,如此才能不入寂滅,不證入實際」之討論

若以《中論》〈觀法品〉以「觀無我我所」而證入空性為準量,在真正證入「無我」之前的「廣觀一切法空」仍屬有漏加行位(尚未真正破法執),這如《般若波羅蜜心經》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導師將之判為「融相即性觀──加行」,而達到「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以下,導師才判為「泯相證性觀──正證」。

中觀者說:我執、法執,都是煩惱障,是大小二乘所共斷的。差別是:聲聞直觀無我無我所,斷惑證真,不一定深觀法空,所以不能斷除習氣──所知障。而菩薩是:初學就勝解法空性,深細抉擇,後觀無我無我所而證入法空性,所以也斷三結,而且能漸斷習氣,習氣淨盡就成佛了。約所修的菩薩行來說,當然是自利利他,廣修六度,四攝,無邊法門。(《成佛之道(增註本)》,p.402)

 

約通教三乘說:一切法空即諸法無我(二空,也名二無我),所以論修慧的契入現證,與《阿含》相通,如《般若經》說:二乘的「若忍若智,皆是菩薩無生法忍」(《十地經》說:同得「無分別法性」)。龍樹的《大智度論》,明確的說三法印與一法印無二;《中論》雖廣說一切法空,而〈觀法品〉仍以觀無我我所而證入。(《永光集》,pp.227-228)

 

但「不證入實際」最關鍵的是「大悲願」,僅有「無所得智慧」是不能成辦的。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