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就是感覺?就是見聞覺知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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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發

「生死流轉,確是依染著生命塵世的渴愛為原因的。但愛是心所之一,它的生起和活動,也不能無因。考慮到愛的因緣,就發現了受。「」,是心的領納作用,有樂受、苦受、捨受三種。在對境界而生了別認識的時候,在心上現起所知意像的時候,必然帶有一種情緒——隨順,或者違反自己的意樂。這或順或違的欣喜,憂戚的情緒,就叫受。這受要依感覺才能引發,所以受又依六入觸為緣而生。「六入觸」,就是依眼、耳、鼻、舌、身、意取境的六根,而生起眼觸、耳觸到意觸。這六觸,可說是認識作用的開始。六入生起覺觸,一定要有所觸的對象,因此,六入觸又以名色為因緣。」(《唯識學探源》,p.16)

所以,「觸」就是感覺?是六根感官覺知外境的開始?「觸」就是見聞覺知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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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佛法的術語,「觸」是識觸,通俗來說可以是感覺,是見聞覺知的開始。

 

「論到觸,習見的經句,如《雜含》(卷一三‧三〇六經)說:「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這即是根、境二和生識,根、境、識三和合觸的明證。根、境和合生識,即由於根、境相對而引起覺了的識。此識起時,依根緣境而成三事的和合;和合的識,即名為觸——感覺而成為認識。此觸,經部師解說為即是識,即觸境時的識,如《雜含》(卷一三‧三〇七經)說:「眼色二種緣,生於心心法。識觸及俱生,受想等有因」。有部以識及觸為二,又是同時相應的;所以觸從三和生,又為令三和合的心所。……

受、想、思與識觸俱生。經中曾說到受等依觸緣觸而生。因為不是識的觸境而成為認識,一切感情、構想、意志作用,都無法表達出來。識為有情對境所起的認識,認識到的境界,必與自己相關而引起不同的情感;認識必有攝取境像而成為表象作用,或進而有推想、想像;認識外境,必引起對付外境的作用——思。所以佛法中,不論為五識的感性知識,意識的理性知識,都必會引起受、想、思來。」(《佛法概論》,pp.114-115)

 

另可參考:

https://yinshun-edu.org.tw/zh-hant/comment/64450#comment-64450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