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法友 (not verified) - Sun, 2012-04-0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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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恩
一切法刹那灭,何以能一期相续?对这一问题,印顺导师在《中观今论》中用主因疏缘变与不变的理由和例子来解说,我总觉得这种解说并不能充分说明这一问题,似乎并不恰当。既然说一切法刹那灭,那么一切主因疏缘都应是刹那灭而迁流变化不息的,怎么能以“只要主因不变,即使疏缘有些变动,还是能一期相续的”来解说诸法的何以能一期相续呢?况且文中也还是说“因不变或说依主因形成的特质不变,不过相对的假说,实则此因或质,也未尝不在潜移变化中”。 既然主因疏缘一切都在潜移变化中,又如何能够相对的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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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一切法刹那滅,何以能一期相續?」
導師一開始就表明「只要因緣──實在是主因沒有大變動,那疏緣雖有些變動,或有或無,某法的存在,能延續下去。」(<<中觀今論>>p.179)
這裡所說的「主因沒有大變動」,也就表示「主因還是有變化的」,但為了使讀者容易明白,才權且方便地說(也就是導師所謂「相對的假說」的意思):「只要主因不變,即使疏緣有些變動,還是能一期相續」,我舉個例子略加說明:我們此世生而為人,這一期的生命之流,在過去世之「引業」(主因)尚未報盡之前,一直都處在「人道」之中,使得一般人會覺得「主因沒有大變動」(事實上它還是在變化中,也就是維持這一期生命的「業能」越來越弱);但這一世之「滿業」(疏緣),則可以明顯觀察到不斷地在變化中。
因此導師以上這段文字之論意並無矛盾之處!
(註)引業、滿業
主編隨筆版主:常不輕
我觉得,刹那灭与一期相续的问题,其实是变与不变的问题
我觉得,刹那灭与一期相续的问题,其实是变与不变的问题,这不能用不变去解释不变,也不能用变去解释变,而是要通过因缘观去解说,因为变与不变等一切都是依因待缘的产物,本无固定性可言,在不同的因缘观待之下,同一法既可现为变,又可现为不变,变与不变均不实如幻,是故,同是一法,在某一观待中的“刹那灭”就现为另一观待中的“一期相续”,他们似乎矛盾,只要知道他们是依不同观待而结果不同这一点,就不觉得矛盾。但这样又将如何解释“诸行无常”呢?如何解释一切法是刹那流变不息呢?因为,一切无常表明一切法是必将变化的,难么另一方面, 变与不变都依因缘观待,既然某法依某些因缘可以成为不变,那为何此法又是必将变化的呢?变化的必然性又由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