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身忘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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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論第一章第二節關於覺苦覺樂覺中道 部分提到,

釋尊說:「為家忘一人,為村忘一家,為國忘一村,為身忘世間」,

請教各位師長大德,此「身」指的是什麼身,「世間」指的又是什麼內容的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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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理解如下:

「身」或可解為「薩迦耶」:「身見」、「我見」。眾生因為「愛、樂、欣、憙」阿賴耶,所以《雜阿含122經》說:「染著纏綿,名曰眾生」。

「世間」,依《雜阿含231經》:「危脆敗壞,是名世間」,也就是雜染有漏法。

 

這裡的「為家忘一人,為村忘一家,為國忘一村,為身忘世間」是《(增壹阿含‧力品》之原文。這段公案,是有關「鴦掘魔(羅)比丘」之過去世「本生」之典故,雖然經文的內容是世尊所說,但是說此偈頌的主角並非世尊,而是過去世鴦掘魔的老師「大果王」所說的。

 

《增壹阿含》有關「為家忘一人,為村忘一家,為國忘一村,為身忘世間」之原意固然並非如此,導師或許是藉此「抉發」:小我昇華到大我乃至勘破無我之深意。「為身忘世間」是指:為了要「勘破染著纏綿之眾生自我身見」(《雜阿含122經》),必須要割斷「危脆敗壞」不可依戀的「世間」(《雜阿含231經》),也許導師是根據《十住毘婆沙論》卷7〈五戒品〉第15(大正26,56a):佛說「捨一人以成一家;捨一家成一聚落;捨一聚落成一國土;捨一國土以成己身;捨己身以為正法。」之意旨,闡揚「自利而利他,利他即是自利」之菩薩精神,而有以下說法:

為身不是為一人,忘世也不是隱遁山林…為身不是為一人,忘世也不是隱遁山林。…為自我的解脫與真理的掘發,有割斷自我與世間愛索的必要。這樣的為身才能為大眾,忘世才真正的走入人間

*請注意:
《佛法概論》(p.12)
釋尊說:「為家忘一人,為村忘一家,為國忘一村,為身忘世間」(增含 力品)。這「為身忘世」,不是逃避現實,是忘卻我所有的世間,勘破自我。不從自我的立場看世間,才能真正的理解世間,救護世間。
 
(厚觀法師表示)新版的《佛法概論》上面這段文句已經刪除了!因為導師闡釋的意思與《增含 力品》原來的文義有出入,為了避免誤會,決定刪除。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

感恩您的詳細說明,後學心開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