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法友 (not verified) - Tue, 2012-12-11 20:00
姓名或匿稱:
惟勤
在导师的《成佛之道》的〈大乘不共法章〉里有一个偈颂是“或是无自性,或是自相有”。
导师在长行里说道∶
無著所傳的瑜伽法門,依《解深密經》的顯了說,站在五事不具的根性來說話。以為:一切無自性,一切假有,這是等於說什麼都沒有,是不能成立一切法的,所以應有假有無自性,實有自性的二類,『依實立假』才對。如說:『譬如要有色等諸蘊,方有假立補特伽羅;非無實事而有假立補特伽羅。如是,要有色等諸法實有唯事,方可得有色等諸法假說所表; 非無唯事而有色等假說所表。若唯有假,無有實事,既無依處,假亦無有,是則名為壞諸法者』。
请问:“实有唯事”在字义上应作何解?何谓“唯”?何谓“事”?何谓“实有唯事”?
导师接著说:「或是自相有」的『實有唯事』,叫做離言自性,依他起性。
请问:这“实有唯事”是指“离言自性”以及“依他起性”,或是”;”离言自性”就是“依他起性”呢?
请诸位大德帮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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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大乘唯識)瑜伽行派「實有唯事」的意涵
個人參考導師著作以及惠敏法師《中華佛學學報》第7期發表之〈「聲聞地」中「唯」之用例考察〉(法師對於「瑜伽行派」思想有專精研究),試答如下:
一、「唯(mātra)」:「唯有」、「只有」之意。
二、「事(vastu)」:「五蘊、六處、十八界」;「色、心、心所、心不相應行、無為」等五事(法);「相、名、 分別、正智、真如」等五事(法)。
三、實有「唯事( vastu-mātra)」可解為:確實有五蘊等法之「自性、實(在)體性」。
惠敏法師於〈「聲聞地」中「唯」之用例考察〉文中表示:
四、(大乘唯識)瑜伽行派主張有「五蘊」或「五法」等「實有唯事」的自性(種子),如印順導師說的:
五、但惠敏法師為何說:「大多數『唯』的用例是用來否定作者、受者、我、我所等的」?我們都知道,佛陀是倡說實踐「無我」的,例如《雜阿含335經》的「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蘊)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這正是說明「唯有五蘊,沒有我、我所」。(大乘唯識)瑜伽行派固然主張有「五蘊」或「五法」等「實有唯事」的自性(種子),但也是服膺於「無我」聖教的,例如《瑜伽師地論》卷27:「謂唯蘊可得,唯事可得,非離蘊外有我可得、有常恒住,無變易法是可得者。亦無少法是我所有,故除此外,更無所得、無所分別。」(CBETA, T30, no. 1579, p. 433, c29-p. 434, a3)
六、「惟勤法友」又問:這“實有唯事”是指“離言自性”以及“依他起性”,或是“離言自性”就是“依他起性”呢?
「離言自性」:呂澂先生(民國時代與印順導師齊名,通達梵巴語之著名學者)解釋為:「事物的實質是離開概念而自存的」。這也有「世俗」與「勝義」之別,「世俗」的「離言自性」是「依他起性」的緣起法,而「勝義」的「離言自性」是「圓成實性」,這二者都是「實有自性」的,只有「遍計所執性」才是「假」、是「無(空)」的,此即所謂的「遍計執無,依圓是有」如導師以下所說: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