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雜跋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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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

各位師長大德好,

        後學在閱讀導師著作【佛法概論】第二章第二節教典略說時,

於32、33頁都提到「雜跋渠」,而且都與戒經或戒律並提。請問,

這「雜跋渠」是戒律的一部分嗎?〈戒律分止持與作持,

雜跋渠是當中之一嗎?〉,或者,雜跋渠是「本母」義,不限於戒律,

也對其他經典做詳盡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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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佛法概論》第二章第二節〈教典略說〉所說的「雜跋渠」,是有關「大眾部」戒律之內涵,本中心特別請福嚴佛學院二位法師解答:

【開仁法師】整理

壹、語義

【雜】:隨義類而鳩集成編

【跋渠】:跋渠(varga,品)

【雜跋渠】:都是牒句而略釋的。

 

貳、導師的說明摘要

【第一結集】

經=義理(定慧修持)=《雜阿含經》

律=戒行

(1)《戒經》

上座部:摩呾理迦(本母)

 (2)「雜跋渠

大眾部:「雜跋渠」或「雜誦」或「雜品」

 

(1)《戒經》:(自律)佛制的成文法──學處,波羅提木叉,是律部的「修多羅」。

           附以「法隨順偈」(雜頌)。

(2)「雜跋渠」:

2-1有關僧伽(大眾)規制,如受戒、布薩等項目,集為「隨順法偈」(法隨順偈),是律部的「祇夜」。

2-2「法隨順法偈(雜頌)」(雜跋渠):在古代,僧事項目的類集──摩得勒伽,是偈頌,近於《僧祇律》中,「雜跋渠法」、「威儀法」的結頌。〔「雜跋渠法」與「威儀法」,大抵以十事結為一頌,也就是一跋渠(品)。〕

 

【第二結集】

經=以《雜阿含經》(相應修多羅)為本,分為《中部》、《長部》;又依增一法,編集為《增一部》。

律=(1)《戒經》:已有「分別」解說。(是「記說」)

 

(2)「雜跋渠」:

2-1上座部:分編為「七法」、「八法」,或作「小品」、「大品」;剩餘的雜碎部分,編為「雜事」(後又有分出別編的)。

2-2「祇夜」部分,漸獨立為「雜誦」(摩得勒伽)。依「雜誦」而類集為「七法」、「八法」,或「大品、小品」,成為犍度部,那是以後的事,上座部律師的業績。

2-3上座部集出的種種犍度khandha,或名為法dharma,或名為事vastu,都是依摩得勒伽纂集而成的。

2-4律則以「雜跋渠」為本,糅以「因緣」、「譬喻」、「本生」等,集為諸「犍度」,別之為七法、八法或大品、小品,而仍名其遺餘者為「雜事」。

 

【長慈法師】白話說明

“雜跋渠”為現存摩訶僧祇律中的一個“章節”名稱, 又作“雜誦跋渠”.

這一部分是關於僧團運作的規則,“如參加僧團及退出之規定,安居,誦戒之規則等”( 《印度之佛教》(p.32))

導師提到僧祇律的組織大異於其他上座部律的組織,

並認為“雜跋渠”這一部分的類集是很古老的形態,

最初僧團運作的規則是以偈頌的方式附屬於戒經(“起初是稱為「法隨順法偈」的”),

偈頌的內容為“集錄僧團的「行法」等,標目的類集” (即把標目編成偈頌)

這一部分在大眾部名為“雜跋渠”

上座部Sthavira名為(律的)本母──摩得勒伽māṭrkā.

聞思隨筆版主:常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