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經講記-丁二 結示正觀

丁二 結示正觀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上面,如來開示學者,應不生法相而信解一切法,應不取於法,如如不動而受持講說。不取相,即性空離相,本經雖處處說到,但聽者或以為空是什麼都沒有;假名是為初學者假說的,施、忍等一切善法,於他們──自以為解空的是無關的。這些人,倒取空相,是斷滅見者,是謗佛謗法者!而另一些人,不滿於性空假名,要成立因果緣起的自相有。眾生心不容易安住於中道,落於有見無見。所以,本經在末後,特說六喻法門,明假名即空的般若正觀,使學者知道如來說空、說假名、說離相、說不住、說不取等的正意,使初學者有個入手處,能由此而深入究竟。

頌意說:一切有為法,都是如夢等假有即空的,學者應常作如此觀察!有為,即有所作的,從因緣而有的,有生滅或生異滅的遍通相的,即息息流變的無常諸行。凡夫見聞覺知的一切,沒有不是有為的。有為,對無為說。但無為不是與有為對立的什麼法,非凡夫所能理解。如來假名說的無為,意指有為的本性空寂,即無所取、無所住、無所得的離戲論相。學佛以此為標極,但必須以有為法為觀察的所依境,於此有為而觀無常、無我、無生滅性,才能悟入。總之,不論觀身或觀心,觀我或觀法,甚至觀無為、無漏,在凡夫心境,離此有為是不能成為觀察的。

這樣,在凡夫,有為即一切法,應以如夢、如幻等六喻去觀察他。夢,指睡眠時,由於過去的熏習,或夢時身心所有的感受,浮現於昧略的意識中,而織成似是而非的夢境。幻,指幻師用木石等物,以術法而幻成的牛馬等相,這是可見可聞的,卻不是真實的。泡,指大雨下注時,水上引起剎那即滅的浮漚。影,是光明為事物所障引起的黑影;或以手指交結,藉光線而反映於牆壁的種種弄影──影象。露,即地面的水汽,與易散熱的草木等相觸,因冷而凝成的小水滴;這到天明後,溫度稍高,就立刻消滅。電,指陰電陽電相磨觸時,引起的光閃,也是剎那過去而不暫住的。此六者或有經中作九喻十喻等,主要為比喻一切法的無常義,如泡、如露、如電;比喻一切法的虛妄不實義,如夢、如幻、如影。實際上,每一喻都可作無常無實喻,或可以一一別配所喻,而實無須乎別別分配的。此六者,喻一切法的無常無實。所以,是無常無實的,即因為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性空的。這六者的無常無實,空無自性,常人還容易信受;不知一切法在佛菩薩的聖見觀察,都無非是無常無實無自性的。我們執一切法為真常不空,也等於小兒的執夢為實等。所以,經中以「易解空」的六喻,譬喻「難解空」的色心等一切。能常觀一切法如此六者,即能漸入於無常無我的空寂。

這樣,一切法如幻、如夢等。幻等,如《智論》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無定性而稱之為空,不是什麼都沒有。因此,我們所知所見的一切,是空的,但是因果必然,見聞不亂的。依此以求諸法的自性,了不可得;徹悟此法法無性的不可得,即名為空性。雖沒有自性而空寂的,但也即是緣起的因果施設,稱為假名。假名,梵語為「取施設」義,即依緣攬緣而和合有的。從因果施設邊說,即空的假名有,不可說無;從自性不可得邊說,即假的自性空,不可說有。觀假名如幻等而悟入空性,離一切相,即為般若的正觀。知見信解所以能不生法相,受持、為他人說所以能不取於相,都應從如幻、如夢的假名自性空中去觀察;三乘解脫以及菩薩的悲心廣大行,也應從此觀察中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