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經講記-戊二 略觀處界等空

戊二 略觀處界等空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此下說處界緣起等空;先明十二處空。十二處,也是一切法的分類,但與五蘊不同。十二處是把宇宙間的一切現象,總分為能取所取:能取是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所取是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這是認識論的分類法。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是因為內有能取的六根為所依,外有所取的六塵為對象。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見的眼、耳、鼻、舌、身,這不過扶護五根的,名為扶根塵。眼、耳等根,是一種極其微細的物質,類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視神經等,佛法名此為淨色根,有質礙而不可見。意根,也有說為微細物質的,這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腦神經,是一切神經系的總樞。據實說,此意根,和我們的肉體──前五根有密切的關係,他接受五根的取得,也能使五根起用;他與物質的根身不相離,但他不僅是物質的,他是精神活動的根源,不同一般唯物論者,說精神是物質派生的。此六根是能取方面的,眼根所取的是色境,即青、黃、赤、白──顯色,長、短、高、下、方、圓──形色等;耳根所取的是聲音;鼻根所取的是香臭;舌根所取的是味,即酸、甜、苦、辣等;身根所取的是觸,即冷、煖、細、滑、粗、澀、軟、硬等;意根所取的是法境,法即內心的對象,如在不見不聞時,內心所緣的種種境界,如受、想、行,叫做法塵。我們的認識活動,不離此能取所取,這兩大類總有十二種。十二種都名為處,處是生長義,即是說:這是一切精神活動所依而得生起的。佛說此十二處,主要的顯示空無自性。從根境和合而起識,根與境都是緣生無自性,無不皆空。常人於見色聞聲等作用,以為因我們內身有此見等的實體──我。這是不對的,如必有此見等實體,不從因緣,那應該常能見色等,不必因緣了。在不見境的時候,此見在內,應見自己,而實則不是這樣的。見色聞聲等作用,必要在能取的根與所取境和合而後起,可見執見聞覺知為我,極為錯誤,而應知眼等空無我了。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此十二處空。經文也應說:眼等不異空,空不異眼等;眼等即是空,空即是眼等……是故空中無眼耳等,這是簡略可知了。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此明十八界空。「乃至」是超越詞,當中包括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合經文所出的「眼界」「意識界」,總成十八界。十八界中的前十二界,即前十二處,由六根對六塵而生起的認識作用──從意根中現起,即六識界。為什麼六根、六塵、六識都叫做界呢?今取種類義。這十八類,雖是互相關係的,然在各各的作用分齊上,又是各各差別的,不相混淆的。如眼根能見此桌的黑色,身根能觸此桌的硬度,意根生意識,即是綜合的認識。十二處,從精神活動生起的依止處說,明見聞覺知的緣生無我。此十八界是從完成認識作用不同說:從認識的徑路說,有六;從構成認識的主要條件說,有三──根、境、識。這樣,共有能取的六根,所取六塵,及根塵和合所發六識,總成為十八界。也即因此而明無我──界分別觀。這種認識作用的分類,和唯物論者不同。唯物論者說:我們的認識活動,是外境於神經系作用摹寫,即但有根與境而沒有識的獨特地位。依佛法,依根緣塵起識,雖相依不離而成認識活動,但在幻現的假相上,有他不同的特性,依各別不同的特性,不能併歸於根或併歸於境,故佛法在根境外建立六識界。根、境、識並立,所以也不是唯心的。有情的活動,是有物理──色等,生理──眼等,心理──眼識等的三種現象的。以此十八界明無我,而十八界各各是眾緣所成的,求其實性不可得,故也是畢竟空寂。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觀十二緣起性空。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此十二支,為何名為緣起呢?簡單說:緣起就是因此而有彼的意思。經上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這緣起的法則,說明諸法是互相依待而有的。有此法的存在,才有彼法的存在,有此法的生起,才有彼法的生起。世間一切因果法的存在,都是這樣的。如推求為什麼而有老死?結果知道老死是由於有生。凡是有生的,就必然地要有老死,雖壽命長短不一,死的情形各殊,然死的結果一樣。我們現見事物的存在,不過因某些條件在保持均衡狀態罷了,條件若是變遷了,事物即不能存在。有生必有死,所以基督教所說的永生,道教的長生,都是反真理而永不兌現的誑話。生又是從何而有的呢?佛說:有緣生。有,即是已有當生果法的功能,如黃豆有發芽長葉開花結果等功能,近於常人所說的潛能,有生起的潛能,即有果生,無即不生,故推求所以有生的結論,是有緣生。如此一層層的推求觀察,達到無始以來的無明。無明即沒有智慧,即障礙智慧通達真理的愚癡,執一切法有自性。這種晦昧的心識,是一切錯誤的根本,愛取等煩惱都可以包括在內。但這不是說推至無明,我們的生命就到盡頭。有生死身,所以有無明的活動,所以無始來的無明招感生死,依生死身而又起無明,如環的無端。此是流轉生死的十二過程,生死流轉,即是如此的。佛菩薩等解脫生死苦已,就在了知十二緣起的法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把握其流轉的原因,於是控制他、轉變他。此流轉中的緣起法,其性本空,無實體性,故此經說:「無無明……無老死」。無明至老死,是可以消除的,於是佛又說緣起的還滅門,無明盡……老死盡。盡即滅的意思,此還滅的十二緣起,即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等滅。事物的生起由於因緣,事物的消滅也是由於因緣,生起與消滅都是因果現象的,所以還滅門中的清淨法也是緣起的。佛說此還滅緣起,為「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既滅與無是緣起於生的否定,是不離緣起的,緣起性空,此無明滅到老死滅,當然也是空無自性了。所以本經說:「無無明盡……無老死盡」。此十二緣起與蘊、處、界法不同,蘊、處、界是一切法的分類,是具體的事實。此緣起法也可說是事實,如老死、生、有等都可是事實的現象,然緣起法重在說明諸法的彼此依存性,前後程序性,即重於因果的理性。這種理性,是一切法的必然法則,如生緣老死,生與老死之間,有一種不變不移的必然關係,佛在複雜的現象中把握它彼此與前後的必然法則,於是對流轉的雜染法與還滅的清淨法,能正確的悟解它,進而改善它。緣起的意義很深,所以佛對多聞第一的阿難說:『緣起甚深』。緣起是生死流轉,涅槃還滅法的道理,依緣而起的一切,不含有一點的實在性,所以菩薩修般若時見十二緣起畢竟空,沒有生起相,也沒有十二緣起的滅盡相。如《大般若經》說:『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

無苦集滅道。

此觀四諦空。人有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等苦,雖有時少有所樂,然不究竟,終必是苦。人生是苦,諦實不虛,名苦諦。苦的原因,為無明、愛、見等煩惱,由此為因而引起苦果,名為集諦。從因生果,非不可滅,苦滅即得解脫,是滅諦。欲得苦滅,須依滅苦之道,道即道路方法,由此可以脫苦,如八正道、六波羅蜜多,是道諦。諦是真實不顛倒義,四諦即是四種真理,亦名四種真實。此也不但是苦等事實,在此等事實中,所含正見所見的苦等真理,也稱四聖諦,因為這唯有聖者能真實通達。此四聖諦與十二緣起同是諸法的理性,有不可變易的意義,如《佛遺教經》說:『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諦,不可令異』。苦集二諦明有漏的世間因果,滅與道諦明清淨的出世間因果。世出世間都有因有果,所以分為四諦。染淨因果法,一切從眾緣起,緣起無自性,故菩薩修般若時,觀此四諦畢竟空,即不礙四諦的一實諦。參看《中論》的〈觀四諦品〉。

無智亦無得。

此觀能證智與所證理空。奘法師在《般若‧相應品》,譯智為現觀,此處隨順羅什三藏的舊譯。現觀,即是直覺的現前觀察,洞見真理。有能證的現觀,即有所證的真理。「智」是能觀,「得」為所觀;智為能得,得是所得。所證所得,約空有說,即空性;約生死涅槃說,即涅槃;約有為無為說,即無為。總之,對智為理,對行為果。此智與得,本經皆說為「無」者,此是菩薩般若的最高體驗。在用語言文字說來,好像有了能知所知、能得所得的差別;真正體證到的境界,是沒有能所差別的。說為般若證真理,不過是名言安立以表示它,而實理智是一如的,沒有智慧以外的真理,也沒有真理以外的智慧──切勿想像為一體。能所不可得,所以能證智與所證理,也畢竟空寂。前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空,此是就事象的分類說,屬於事;十二緣起、四諦,是從事象以顯理說,屬於理。又十二緣起、四諦是觀理,智得是證果。此事象與理性,觀行與智證,在菩薩般若的真實體證時,一切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一切是畢竟空寂,不可擬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