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講記-第二項 別辨遍計品類

第二項 別辨遍計品類

復次,遍計有四種:一、自性遍計,二、差別遍計,三、有覺遍計,四、無覺遍計。有覺者,謂善名言;無覺者,謂不善名言。如是遍計復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遍計性的品類,上面雖說有兩種的差別,若再加分析,尚有四種五種等不同。先說明四種的遍計:一、「自性遍計」,二、「差別遍計」,這與前所說的一樣,毋須再釋。三、「有覺遍計」,即「善名言」者的遍計。四、「無覺遍計」,即「不善名言」者的遍計。如成年人能用言語表達所認識的,叫善名言的有覺遍計;如嬰兒的咿呀,及牛羊等不能以言語傳達它的意境,叫不善名言的無覺遍計。這兩種都是從名言熏習種子現起名言的相,不過一個能起表義名言,一個不能起表義名言罷了。還可以這樣分別:凡是遍計心上似義顯現,只能直取它的義相,不能尋思構畫,就是無覺的不善名言;如能安立名想,尋思構畫,就是有覺的善名言。《大乘莊嚴經論》說:『意言與習光,名義互光起,非真分別故,是名分別(遍計)相』,也就說到這二種遍計。

再說五種遍計: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聽到某一不知意義的名字,就去推度那名下所詮的義是什麼,以為「如是名有如是義」,這叫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自性」,現見某一義相,不知它的名字,就去推想那義的能詮名是什麼,以為「如是義有如是名」,這叫依義遍計名自性。三、「依名遍計名自性」,依已經了解所詮義的名,「遍計度未了義」的「名」,如聽見一譯名,譬如說阿賴耶,根本不知它的意義,現在用我國習知的名字去譯它,說阿賴耶就是藏,依藏名去計度阿賴耶名,這樣的遍計,叫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性」,依已知名稱的義,「遍計度未了名」的「義」。如初見電燈,不知它是什麼東西,見它能放光,知放光是燈名的所詮義,因此,以燈義去推度這電燈,這叫依義遍計義自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就是以已了義的名,及已了名的義,推求未了知的名義,或因名而推想到義,或因義而推想到名,「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這叫依二遍計二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