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講記-丙 依意意識轉

丙 依意意識轉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再說依意意識轉。「意識」,不但是第六意識,而是前六識的總名,六識都是依意而生起的。本論的立場,是一意識師。實唯一意識,由於隨所依根而了不同的所緣境,才名為眼等的五識。其實,五識只是意識的多方面活動。就是所說的五種意,也不過是粗細不同而已,並沒有判然不同的五意。如海水的波平如鏡,有小風即有小浪,有大風即有大浪;大小浪也不是隔開的,大浪中也含有微波。所以,這裏說的意識,不在五意以外,而是「即此」五意中的「相續識」。不但是相續識,也即是無明妄念。本論依一意識的發展次第,說有五意,以『念相不斷』的相續識為第五(等流)。然眾生從無始以來,即是這樣的妄念相續不斷。所以,妄念與相續,決不限於這一階段。如說:『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是貫徹於虛妄生滅心的。如說:『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無明滅,相續則滅』。相續,也是和合識中,依無明而起的妄識之流。所以,意識,即此相續識的粗分別;而以前的業識等等,也不外妄念相續識的某一形態,某一特徵。這是對於本論心識說,所必須了解的。

意識即是這相續識,但約作用不同而立名。「依諸凡夫」的認識說,起心動念,都是意識的境界。心與意的境界,凡夫是不了解的。凡夫,約二乘說:沒有證得聖果以前,發趣聲聞或緣覺行的凡夫。約大乘說:菩薩發心住以前,未離意識境界,名發趣菩薩行的凡夫。除此,一般沒有趣求出世的凡夫。這裏所說,通於這三類凡夫。凡夫於相續識中,於所緣的境界,計「取」執「著」,展「轉」加「深」。五種意,通於三乘聖者,但計執輕微。凡夫的取著,如心起執著的執取相,分別名言的計名字相,都是這計著轉深的意識境界。取著時,「計」執內在的為自「我」;執與己相對的為「我所」。除這計我我所的重要妄執外,還有無邊的妄執──執常執斷,執有執無等「種種妄執」。這我我所為首的種種妄執,都是「隨」所緣的境「事」而「攀緣」。攀緣,約認識說,是緣慮境界;約情意說,是追求境界、愛著境界。總之,無非「分別六塵」而起種種的妄執。這「名為意識」。意識,即含得一般所說的六識。此意識,也「名分離識」。分離識的名稱,經論中還待尋考。識是了別義,於一合相的境界中,區分差別,是此非彼,是彼非此,這才能構成認識。意識有綜合作用,也有分析作用;而必有與他區分的認識,所以名為分離識。此意識,「又」「名分別事識」,見於《楞伽經》中。事,是六塵境界;於六塵境界,或作總相分別,或作別相分別,所以立名分別事識。意識──六識,是依根了境各各差別的。此三,是意識的異名。

從意而起意識,於微細妄識中而起粗顯的妄分別。「此」名為分別事識的意「識」,與心意不同,是「依見愛煩惱」而「增長」的。煩惱,是內心的染污作用;能使身心煩動,惱亂不安,現在未來感受苦報。煩惱雖多,而以見愛煩惱為主。見,是深刻堅固的認識,通於正見;但此處約邪見倒見說,有執著性,重於認識的。愛是染著性,即心染於境,為境所動而不得自主,重在情意的。由愛而起貪取,由見而生諸見;煩惱雖多,可以見愛統攝一切。或說:對於真理的障礙,不能見真理,為見惑;對於事相的染著,不能於事用無礙,為愛惑。此二惑依斷除說,即分為見所斷的與修所斷的。見理是一悟即徹底的;所以見道所斷惑,總名見惑。愛是生活事相的染著,要慢慢的淨化過來。所以得見道後,要依悟境去如實修行,從實踐的過程中,次第斷除。約三界的愛煩惱說,分為欲愛、色愛、無色愛。見理,是思想的搞通;但還要從工作的體驗中去完滿的表現出來。聲聞初果的見道,禪宗的破本參,都是見理。然因愛煩惱未斷,仍會為事相所蒙惑而墮落。不過,曾經法性的正悟,三惡道的惡業,是不作了的;生死已作界限,不久終是要了脫的。意識,依見愛煩惱而得增長;而二煩惱,也是依意識而得生起。由意識生二煩惱,由二煩惱增長意識,意識與二煩惱,展轉相引而又彼此相互依存。此見愛煩惱,即聲聞法中常明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