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論-第二節 情愛的活動形態

第二節 情愛的活動形態

戀舊與趨新

有情的繫縛不自在,以情愛為他的特性。如能靜心的省察,不難深切的體味出來。有情的愛著,必然表現於時間中。一切存在,必現為時間相;時間有前後兩端,依前後兩端而安立現在。經中說:「於過去諸行不顧念,未來諸行不生欣樂,於現在諸行不生染著」(雜含卷二九‧八〇五經)。有情由於情愛的特性,所以對過去,總是戀戀不捨,隨時執著。此顧戀過去,不是一般的記憶,而是戀戀不捨,難以放下的。對未來,卻另是一樣,即時時向前追求,總覺得未來是怎樣的好;總是不滿於固有而要求新的,並且是無限的欲求。一面回戀過去的舊,一面又拚命追求未來的新,這二者是一大矛盾。不承受過去,不能創開未來;要開拓未來,又必然要超越過去。有情老是在這戀戀不捨的顧念,躍躍欲試的前進中。過去本有許多值不得留戀的,但有情每故意忘卻,常懷念舊有的喜樂光榮,總覺得過去值得留戀。對於前途,雖不一定就是光明,光明也逃不了消逝的命運;但又覺得是好的,有希望的。這是有情的必然傾向,誰也不能否認。在此過未中間的現在,要離不離的染著,即緊緊的抱著不放。過去是幻滅了,未來還在夢中,現在就是這樣的瞥爾過去。愛染不捨,到底什麼是自己?什麼是自己所有?由於情愛戀著於無常流變的現實,顧此執彼,所以構成大矛盾。如對於現社會,有的偏重進取,有的偏重保守。偏重進取的,不滿意固有,憧憬於前途的光明。偏重保守的,以為社會進步,必須保有舊有的成就,在安定的秩序中前進。混亂的前進變革,不一定是光明的。兩者各有所見,但由偏重於一邊而住著,在經濟或政治上,就發生衝突的現象而爭論不已。其實,這些矛盾衝突,可說是情愛的特性,為有情不能契合無常流變的事實,戀著過去或欣求未來所引起的困惱。不過,情愛表現於時間的活動中,雖顧戀過去,欣求未來,染著現在,而由於時間的必然傾向,多少側重於未來的無限欲求。愛在三世漩流的活動中,一直向前奔放,所以經中有時特重於從現在到未來,如「四愛」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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