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概論-僧團生活的一斑

僧團生活的一斑

參加僧團,即依戒律而過集團的生活,參加釋沙門團而過平等自由的生活。關於僧團生活,這裡只能提到一點。參加僧團,要經受戒的儀式。如中途不願出家,不妨公開的捨戒,退出僧團。「見和同解」,出家的有不可缺少的五年依止修學的嚴格義務,養成正確而一致的正見。如自立佛法的邪說,先由師友再三的勸告,還是固執的話,那就要運用大眾的力量來制裁他。「戒和同行」,基於任何人也得奉行的平等原則。大眾的事情,由完具僧格的大眾集議來決定。這又依事情輕重,有一白三羯磨──一次報告,三讀通過;一白一羯磨──一次報告,一讀通過;單白羯磨──就是無關大體的小事,也得一白,即向人說明。出家人的個人行動,完全放在社會裡面。議事的表決法,經常採用全體通過制。如一人反對,即不能成立;也有行黑白籌而取決多數的。如違反淨化身心、和樂大眾的戒律,都要懺悔,向大眾承認自己的錯失。如犯重的,要接受大眾的懲罰,令他為公眾作苦工,或一切人不與他交談,不與他來往,使他成為孤獨者。如犯不可懺悔的重罪,即不能容他存留在僧團,這才能保持僧團的清淨。所以說:「佛法大海,不宿死尸」。僧團中沒有領袖,沒有主教,依受戒的先後為次第;互相教誡,互相慰勉,結成一和合平等的僧團。尊上座,重大眾,主德化,這是僧團的精神。「利和同均」,出家眾過著乞士的生活,一切資生物──衣食住藥四緣,都從乞化、布施而來。這或有屬於團體公有的,或有屬於私人的。釋尊依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制定生活的標準。但由於人類私欲的根深蒂固,不能不設法逐漸調伏,也容許有過量的衣物,但必須「淨施」。淨施,是特殊的制度,公開的奉獻於大眾、別人,然後由大眾交還他管理使用。出家者在這樣的民主的、自由的、平等的僧團中,度著少欲知足的淡泊生活,遊行教化,專心定慧,趨向清淨的解脫。這些,如毘奈耶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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