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學探源-第二項 各派對業力存在的異說

第二項 各派對業力存在的異說

一、薩婆多部的無表色 薩婆多部的見解,業有身、口、意三種。意業是思心所,因思心所所發動引生的形色、言語,叫做身表和語表,這都是色法。身表與語表業,剎那引起另一種不可表示,沒有對礙的色法,叫無表色,就是無表業(依欲界說)。這無表色,是從四大所造,也有善與不善兩類。無表色的教證,雖然很多,但主要是業力的相續增長。身表、語表,是剎那滅而間斷的,意業也是三性不定的,但業力卻是相續的,像經上說(轉引《俱舍論》卷一三):

「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恆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

這可以看出有某一類法(業力)在相續如流。佛曾說過「無表色」,雖然各家的解說不同,但因表色而引起的潛在業力,稱為無表色,確也非常適宜。

二、經部的思種子 從有部流出的經部譬喻師,對業力的見解,和有部不同。《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二)說:

「譬喻者說:表無表業,無實體性」。

身表、語表與無表色,它都認為不是真實的。形色是依顯色的積聚而假立的;能詮的語聲,一剎那不能詮表,多剎那相續也就不是實有。無表色,是「依過去大種施設,然過去大種體非有故」,也不是實有。它雖承認表無表色的名稱,卻不許它是業的實體。那麼業是什麼呢?《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三)說:

「譬喻者說:身、語、意業,皆是一思」。

《婆沙》卷一九的「離思無異熟因」,也是這個意義。《俱舍論》卷一三,《順正理論》卷三四,都有譬喻者的業力說。大意說:考慮、決定時的「思維思」,是意業。因「思維思」而引起的「作事思」,能發動身體的運動,言語的詮表。這動身發語的「作事思」,是身業與語業。身體的運動與言語的詮表,只是思業作事所依的工具。這還在三業方面說,談到無表業,譬喻論者只說成就。後代經部,說是因思心所的熏習,而微細相續漸漸轉變。簡單的說,無表業是微細潛在相續的思種子。它與有部對立起來,有部說是無表色,它卻說是種子思。

三、成實論的無作業 從經部流出而折衷大眾分別說系的《成實論》,它的三業說,與經部沒多大出入,無表業卻有不同的見地。《成實論》(卷七)說:

「從重業所集名無作(無表),常相續生,故知意業亦有無作。……何法名無作?答曰:因心生罪福,睡眠悶等是時常生,是名無作。……意無戒律儀,所以者何?若人在不善無記心,若無心,亦名持戒,故知爾時有無作。不善律儀亦如是。問曰:已知有無作法非心,今為是色?為是不相應行?答曰:是行陰所攝。……色聲香味觸五法,非罪福性故。……又或但從意生無作,是無作云何名色性?有無色中亦有無作,無色中云何當有色耶」?

它說意業也有無表。它否認無表業是色法,主要是因為無色界中也有無表業存在。心是那樣忽善、忽惡、忽有、忽無的,又怎能說業力是心呢?因此,它把無表業攝在不相應行中。成實論主,雖建立了潛在的業力,但對其它的色法、心法,沒有像經部那樣建立種子。這點,與《成業論》所說的不失,增長論者的意見相近。《成業論》說:

「由善不善身、語二業,蘊相續中引別法起,其體實有,心不相應行蘊所攝。有說此法名為增長,有說此法名不失壞。由此法故,能得當來愛非愛果」。

不失與增長,《順正理論》卷一二、三四、五一,雖都把它看為與種子異名同實的東西,但依《成業論》看來,也還是局限在業力方面,與成實論師一樣。

四、大眾分別說系的成就與曾有 大眾部他們的意見,無表色既不是業,也不是瑜伽師所說的定自在色。《成唯識論述記》(卷二)說:

「若大眾、法密部,別立無表色,謂身勇身精進;若心勇等心所攝,上座胸中色物,亦法處攝」。

他們既不許無表色是潛在的業力,那怎樣解說業力的存在呢?《大毘婆沙論》(卷一九)說:「或復有執唯心心所有異熟因及異熟果,如大眾部」。

招感異熟果的業因,大眾部規定為心心所的功能。大眾部的潛在的業力,建立在心心所法上,是可以推想而知。它與譬喻者的「離思無異熟因,離受無異熟果」,都把業因業果歸結到心上,這實在是唯識思想一個重要的開展。但大眾的「唯心心所有異熟因及異熟果」,或許是比較後起的。在相傳目犍連子帝須所撰的《論事》裡,大眾部主張「聲是異熟果」,「六處是異熟果」,就和《婆沙》的「唯心心所有異熟果」不同。它與正量部同樣主張「表色是戒」,「戒非心法」,「戒得後自增長」。但大眾的相續不失招感異熟的業力,並不就是表色。這不但大眾系如此,化地、(分別說系)正量也都是這樣。《論事》說正量部與化地部,和大眾末派的案達羅學派,都說「身語表色是善不善性」。正量、化地又說「身語表色,同能引思有善不善性」。表色是戒善(或惡),因表色引起與思相應的善不善心心所,方是善業和惡業(但這還是現行的,不是潛在的)。像《隨相論》說:

「正量部戒善,生此善業與無失法俱生。……業體生即謝滅,無失法不滅。……善是心相應法,故生而即滅;無失法非心相應法,故不念念滅」。

大眾分別說系,雖沒有像正量部那樣的建立不失法,但它善惡業剎那過去,業力也並不消失,這叫「曾有」、「成就」。大眾、分別說系是過未無體論者,它說過去的業,是曾經現有的東西;它雖滅了,卻成就在眾生的相續中。意思說,眾生沒有離卻這業力的影響,但過去所造的業,不能說它還是現實的。這等於說過去的善惡業,轉化為潛力的存在,不離眾生的身心相續中。在種子思想沒有被明確揭示出來以前,二世(過未)無的學者,都用這個理論建立前後因果的關係。《成實論》(卷二)二世無家說:

「是業雖滅,而能與果作因,不言定知(知過去業),如字在紙。罪業亦爾,以此身造業,是業雖滅,果報不失」。

他們明白的表示:過去業是滅了,不能說它實有。業與身心相續的關係,像記載事件在紙上一樣。事件雖然過去,檢閱簿藉以及券約,作事者依然負有券約上的義務。這樣,業雖然滅去,但此身心相續,還受有過去業力的影響,還能引起未來的果報。二世無者的「如字在紙」,與正量部的不失法,是同樣思想的產物。經部的種子說,說明上比較進步些,內容也還是相同。不過,所取的譬喻不同,一個是如字在紙,一個是如種生果。在比較研究所得的結論,種子說,是二世無的必然結論。

曾有與成就,《中論(業品)疏》曾說:

「僧祇、曇無德(法藏)、譬喻,明現在業謝過去,體是無,而有曾有義,是故得果」。

曾有,是說它曾經是現實的;成就是說它現在還有關係,還有它力量的存在。成就與「得」相近,但二世無家沒有把成就看成別有一物。譬喻者,依「眾生不離是法」而假立的;曇無德部說「心不離是法」。那在建立成就的意見上,也有依眾生、依心的二派。

五、正量部的不失法 三世實有者,沒有考慮業力怎樣存在的必要,因為滅入過去,業還是存在的。他們要討論的,是業入過去以後,怎樣與有情身心相續發生連繫。因了係屬有情的要求,建立了心不相應行的「得」。薩婆多和犢子系,都是這樣的。但一經研求,一一法有一一法的「得」,「得」也還有得它的「得得」,法前、法後、法俱,成為最瑣碎、最困難的論題。業力,因了得的力量,總算在沒有感果,業得未離以前,還是屬於有情。

正量部,在「得」以外,又建立了一個不失法。它用債券作比喻,像《顯識論》說:

「正量部名為無失,譬如券約。故佛說頌:諸業不失,無數劫中,至聚集時,與眾生報」。

正量部的不失法與得,在《顯識論》裡,是被看作種子的。正量部的《二十二明了論》,也認為得與不失有同樣的意義。凡是攝屬有情的一切法,都有得,但不失法卻只限在業力方面。善惡業生起的時候,就有得與不失法跟著同起。得的作用,在係屬有情;不失卻是業力變形的存在。這樣,不失法與有部的無表色,經部的思種子,意義上非常的接近。正量部主張表色是戒,沒有建立無表業。在它的意見,表色引生善惡業,業剎那過去,而還有感得未來果報的力量,這就是不失法。不失法與善惡業同時生起,但不像業體的剎那滅,要到感果以後才消失,如《隨相論》說:

「業體生即謝滅,無失(不失)法不滅,攝業果令不失。無失法非念念滅法,是待時滅法,其有暫住義,待果生時,其體方謝」。

不失法的暫住不滅,依真諦三藏說:「是功用常,待果起方滅,中間無念念滅」,出《中論(業品)疏》。這點,與無表色、種子思,都不相同。不失法雖與業俱生,並且是「攝業果令不失」,但它本身不是業,不是善、惡,是心不相應行的無記法,它只是業力存在的符號。《中觀論》(卷三),曾敘述不失法而加以批評說:

「不失法如券,業如負財物,此性則無記,分別有四種。見諦所不斷,但思惟所斷,以是不失法,諸業受果報」。

依《明了論》的解說,這無記是自性無記。它不是善、惡,與唯識學的種子是無記性,也有共同的趨向。「分別有四種」,青目釋為三界繫及不繫。假使不失法是通於無漏不繫的,應該不單是思惟所斷,還有一分是不斷的。正量學者,不致於有這樣粗淺的矛盾。《隨相論》也明白的說:「若無漏善不能得果,無有無失法與善俱生」。但思惟斷,但三界繫,是確然明白無可猶疑的。「分別有四種」,怕不是繫與不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