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三要-二 「利」是什麼

二 「利」是什麼

說到利他,首先應明白「利」的意義是什麼?利是利益,利樂;是離虛妄,離醜惡,離貧乏,離苦痛,而得真實,美善,豐富,安樂的。自利與利他,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得到這樣的利益安樂。世間法,有利必有弊,有樂就有苦,雖不是完善的,徹底的,然也有世間的相對價值。佛法流行在世間,所以佛教所說的利,除了究竟的大利──徹底的解脫而外,也還有世間一般的利樂。佛教的出現世間,是使人得「現生樂,來生樂,究竟解脫樂」。唯有聲聞──小乘人,才偏重於「逮得己利」,重於獲得個己的解脫樂。說利他,切勿落入聲聞窠臼,偏重於己利,專重於解脫自在的利樂。如忽略「現生樂」,即自己狹隘了佛教的內容,自己離棄了人間,也難怪世人的誤會了!

利他,有兩大類:一是物質的利他,即財施:如見人貧寒而給以衣食的救濟,見人疾病而給以醫藥的治療,修道路,闢園林等,以及用自己的體力或生命,來助人救人。二是精神的利他,即法施:如愚昧的授以知識,憂苦的給以安慰,怯弱的給以勉勵;從一切文化事業中,使人心向上,向光明,向中道,向正常,向安隱。這不但是出世法的化導,也以世間正法來化導,使人類養成健全的人格。提高人類的德性知能,為出世法的階梯。當然,法施是比財施更徹底的。如給貧苦人以衣食的救濟,是財施;這只是臨時的,治標的。如以正法啟迴他,授以知識技能,幫助他就業(除幼弱老耄殘廢而外),即能憑自己的正當工作,獲得自己的生活,這比臨時的救濟要好得多。佛法中,出世法施勝過世間法施,法施比財施更好,然決非不需要財施,不需要世間法施。如專以解脫自在為利,實在是根本的誤解了佛法。

即以出世的法施來說,從使人得解脫來說,也並不像一般所想像的偏差。解脫,要從熏修行持得來。小乘行者,初發出離心,即種下解脫的種子;以後隨順修學,漸漸成熟;最後才證真斷惑得解脫。大乘行者,初發菩提心,即種下菩提種子;經長時的修行成熟,才能究竟成佛。大乘與小乘,都要經歷「種」「熟」「脫」的過程。所以出世法的教化,也不只是使人當下解脫自在,才是利他。使人「種」,「熟」,難道不是利他?使人當前解脫,非自己解脫不可(也有自己未曾解脫而能使人解脫的事證)。但使人得「種」利,得「熟」利,自己雖並未得解「脫」利,卻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涅槃經》說:「具煩惱人」,如能明真義的一分,也可以為人「依」(師)。如了解佛法的真意義,不說給人現在安樂的利益,就是專論解脫樂,也決非「非自己先大徹大悟不可」。不過真能解脫自在,利益眾生的力量,更深刻更廣大而已。質疑者,從非要大徹大悟不可所引起的疑難,本來不成問題。可是一分佛弟子,極力強調當前解脫自在的利益,唱起非自利不能利他的高調。結果,是否做到(解脫的)自利,還不得而知,而一切利他事行,卻完全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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