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三要-十、解脫者之境界

十、解脫者之境界

一 解脫即是自由

解脫,是學佛所仰求到達的,是最高理想的實現。我們是初學,沒有體驗得,至少我沒有到達這一境地,所以不會說,不容易說,說來也不容易聽。如沒有到過廬山,說廬山多少高,山上有什麼建築,有怎樣的森林、雲海,那都是說得空洞,聽得渺茫,與實際相隔很遠的。佛與大菩薩的解脫,體會更難,現在只依憑古德從體驗而來的報告,略為介紹一二。

解脫,是對繫縛而說的。古人稱做解黏釋縛,最為恰當。如囚犯的手足被束縛,受腳鐐手銬所拘禁,什麼都不自由。除去了繫縛,便得自由。人(一切眾生)生活在環境裡,被自然,社會,身心所拘縛,所障礙,什麼都不得自由。不自由,就充滿了缺陷與憂苦,悔恨與熱惱。學佛是要從這些拘縛障礙中透脫過來,獲得無拘無滯的大自在。三乘聖者,就是解脫自由的實證者。

在自然,社會,身心的環境中,也可說有繫縛與非繫縛的。如磚石亂堆一起,會障礙交通,便是繫縛。如合著建屋的法則,用作建築材料,那就可築成遮風避雨,安身藏物的處所,增加了自由。如長江大河,疏導而利用他,可成交通運輸,灌溉農田的好工具。否則,河水泛濫,反而會造成巨大的損害。社會也是如此,身心也如此,不得合理的保養,休息,鍛鍊,也會徒增苦痛。然而使我們不得自在的繫縛力,使我們生死輪迴而頭出頭沒的,最根本的繫縛力,是對於(自然、社會、身心)環境的染著──愛。內心的染著境界,如膠水的黏物,磁石的吸鐵那樣。由於染著,我們的內心,起顛倒,欲望,發展為貪、瞋、癡等煩惱,這才現生為他所繫縛,並由此造業而繫縛到將來。我們觸對境界而生起愛瞋、苦樂,不得不苦、不得不樂,這不是別的,只是內心為事物所染著,不由得隨外境的變動而變動。學佛的,要得解脫與自由,便是要不受環境所轉動,而轉得一切。這問題,就在消除內心的染愛、執著,體現得自在的境地。佛問某比丘:你身上穿的衣服,不留意而被撕破了,你心裡覺得怎樣?比丘說:心裡會感到懊喪。佛又問:你在林中坐禪,樹葉從樹上落下,你感到怎樣?比丘說:沒有什麼感觸。佛告訴比丘說:這因為你於自己的衣服,起我所執而深深染著的關係。樹葉對於你,不以為是我所的,不起染愛,所以才無動於衷。佛陀的這一開示,太親切明白了!平常的家庭裡多有意見,或者吵鬧,這因為父子、兄弟、夫妻之間,構成密切關係,大家都起著我我所見,所以容易「因愛生瞋」。對於過路的陌生人,便不會如此。我們生活在環境中,只要有了染著,便會失去寧靜,又苦又樂,或貪或恨。從我的身體,我的衣物,到我的家庭,我的國家,凡是自己所關涉到的,無論愛好或瞋恨,都是染著。好像是到處荊棘,到那裡便牽掛到那裡。聽到聲音,心就被音聲鉤住了;看見景色,心便被景色鉤了去。好獵的見獵心喜;好賭的聽見牌響,心裡便有異樣感覺。我們的心,是這樣的為境所轉,自己作不得主。求解脫,是要解脫這樣的染著。任何境界,就是老死到來,也不再為境界所拘縛,而能自心作主,寧靜的契入於真理之中。對事物沒有黏著,便是離繫縛得解脫了。煩惱染愛,無始以來,一直在繫縛我們,所以憂苦無邊,如在火宅。真的把染愛破除了,那時候所得到的解脫法樂,是不可以形容的。好像挑著重擔的,壓得喘不過氣來,一旦放下重擔,便覺得渾身輕快。又如在酷熱的陽光下,曬得頭昏腦脹,渴得喉乾舌硬。忽而涼風撲面,甘露潤喉,那是怎樣的愉快!解脫了的,把身心的煩累重壓解消了,身心所受的「離繫之樂」,輕安自在,唯有體驗者才能體會出來。總之,解脫不是別的,是大自在的實現,新生活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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