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制教典與教學-三 壞色是點淨

三 壞色是點淨

甲說,以化地部的《五分律》(卷九‧波逸提七七)為例:「若比丘新得衣,應三種色作幟,若青、若黑、若木蘭」。佛制戒的因緣,是由於某比丘的衣服,與外道及其他比丘的衣服,堆集在一起,無法辨認。所以佛制:如比丘得到了新衣──全新的,或新近得來的,要以這三種色,在衣上作一標記(大小有限度,也不能作圖畫)。這就是「點淨」(淨是許可的合法的意思),也叫「壞色」。「作幟」,可見這並非僧衣的染色,而是作一標記,以便分別。作這樣解說的,還有南傳的《銅鍱部律》(大分別波逸提五八),大眾部的《僧祇律》(卷一八‧波逸提四八),摩偷羅(舊)有部的《十誦律》(卷一五‧波逸提五九),《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八‧波逸提五八)。依銅鍱部律的覺音釋,這是在衣角上點色。《僧祇律》說:「當作點壞色衣」。《薩婆多毘尼毘婆沙》說:「一切如法不如法衣,不作(點)淨,著者波逸提」。「五純色衣,不成受持(不如法衣)……若作三點淨者,突吉羅」。這是說:不點淨的波逸提;顏色不如法的突吉羅。與《僧祇律》點淨,染淨的分別,完全一樣。《十誦律》也說得很明白:如新衣是青色的,應以泥色、茜色來作淨;泥色的衣,應以青色、茜色來作淨;茜色的衣,應以青色、泥色來作淨;如衣是黃色、赤色、白色的,那就應以三種色來作淨。這決非在各種顏色(黃赤等色,都不是純色,純色應先染淨)的衣服上,用三色去染成壞色,而是以三種壞色作點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