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五冊-四 對佛法之基本信念

四 對佛法之基本信念

我立志為佛教、為眾生──人類而修學佛法。說了一些,寫了一些,讀者的反應不一。不滿意我所說的,應該有其立場與理由,不必說他!有些人稱讚我,也未必充分的了解我,或可能引起反面作用。有人說我是三論宗,是空宗,而不知我只是佛弟子,是不屬於任何宗派的。有人稱我為論師,論師有完整而嚴密的獨到思想(近於哲學家),我博而不專精,缺乏論師的特性。我重於考證,是想通過時地人的演化去理解佛法,抉示純正的佛法,而丟下不適於現代的古老方便,不是一般的考據學者。現在年紀大了,避免或者的誤解,或斷章取義的惡意誹毀,所以覺得有明白交代的必要。古代傳下來的佛法,我的基本見解,在寫『印度之佛教』時,已大致確定,曾明白表示於『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的「自序」。我這樣說:

「一、佛法是宗教,佛法是不共於神教的宗教。如作為一般文化,或一般神教去研究,是不會正確理解的。俗化與神化,不會導致佛法的昌明。中國佛教,一般專重死與鬼,太虛大師特提示人生佛教以為對治。然佛法以人為本,也不應天化、神化。不是鬼教,不是(天)神教,非鬼化非神化的人間佛教,才能闡明佛法的真意義。

二、佛法源於佛陀的正覺。佛的應機說法,隨宜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但適合於人類的所知所能,能依此而導入於正覺。佛法是一切人依怙的宗教,並非專為少數人說,不只是適合少數人的。所以佛教極其高深,而必基於平常。本於人人能知能行的常道(理解與實行),依此而上通於聖境。

三、佛陀的說法立制,並不等於佛的正覺,而有因時、因地、因人的適應性。在適應中,自有向於正覺,隨順正覺,趣入正覺的可能性──所以名為方便。所以佛的說法立制,如以為地無分中外,時無分古今而可行,那是拘泥錮蔽;如不顧一切,師心不師古,自以為能直通佛陀的正覺,那是會漂流於教外的。太過與不及,都有礙於佛法的正常開展,甚至背反於佛法。

四、佛陀說法立制,就是世諦流布。緣起的世諦流布,不能不因地、因時、因人而有所演變,有所發展。儘管法界常住,而人間的佛教──思想、制度、風尚,都在息息流變過程中。由微而著,由渾而劃,是思想演進的必然程序。因時、因地的適應,因根性的契合,而有重點的或部分的特別發達,也是必然現象。對外界來說,或因適應外學而有所適應,或因減少外力壓迫而有所修正,在佛法的流行中,也是無可避免的事。從佛法在人間來說,變是當然的,應該的。(然而)佛法有所以為佛法的特質,怎麼變,也不能忽視佛法的特質。重點的部分的過分發達(如專重修證,專重理論,專重制度,專重高深,專重通俗,專重信仰……),偏激起來,會破壞佛法的完整性,損害佛法的特質。象皮那麼厚,象牙那麼長,過分的部分發達(就是不均衡的發展),正沾沾自喜,而不知正障害著自己。對於外學,如適應融攝,不重視佛法的特質,久久會佛魔不分。這些,都是存在於佛教的事實。演變,發展,並不等於進化,並不等於正確。

五、印度佛教的興起,發展又衰落,正如人的一生,自童真、少壯而衰老。童真,充滿了活力,(純真)是可稱讚的,但童真而進入壯年,不是更有意義嗎!壯年而不知珍攝,轉眼衰老了。老年經驗多,知識豐富,表示成熟嗎!也可能表示接近衰亡。所以我不說愈古愈真,更不同情於愈後、愈圓滿、愈究竟的見解。

六、佛法不只是理論,不只是修證就好了。理論與修證,都應以表現於實際事行(對人對事)來衡量。說大乘教,修小乘行;索隱行怪:正表示了理論與修證上的偏差。

七、我是中國佛教徒。中國佛法源於印度,適應(當時的)中國文化而自成體系。佛法,應求佛法的真實以為遵循,所以尊重中國佛教,而更(著 )重印度佛教(並不是說印度來的樣樣好)。我不屬於宗派徒裔,也不為民族情感所拘蔽。

八、治佛教史,應理解過去的真實情況,記取過去的興衰教訓。佛法的信仰者,不應該珍惜過去的光榮,而對導致衰落的內在因素,懲前毖後嗎?焉能作為無關於自己的研究,而徒供庋藏參考呢」!

我的修學佛法,為了把握純正的佛法。從流傳的佛典中去探求,只是為了理解佛法;理解佛法的重點發展及方便適應所引起的反面作用,經怎樣的過程,而到達一百八十度的轉化。如從人間成佛而演進到天上成佛;從因緣所生而到達非因緣有;從無我而到達真常大我;從離欲梵行得解脫而轉為從欲樂中成佛;從菩薩無量億劫在生死中,演變為即身成佛;從不為自己而利益眾生,到為了自己求法成佛,不妨建立在眾生苦難之上(如彌勒惹巴為了求法成佛,不妨以邪術降雹,毀滅一村的人、畜及莊稼)。這種轉化,就是佛法在現實世間中的轉化。泛神化(低級宗教「萬物有靈論」的改裝)的佛法,不能蒙蔽我的理智,決定要通過人間的佛教史實而加以抉擇。這一基本見解,希望深究法義與精進持行者,能予以考慮!確認佛法的衰落,與演化中的神化、俗化有關,那末應從傳統束縛,神秘催眠狀態中,振作起來,為純正的佛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