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三節 中觀學的復興

第三節 中觀學的復興

世親Vasubandhu時代,中觀者Mādhyamika僧護Saṃgharakṣa,先後得到了兩位弟子──佛護Buddhapālita與清辨Bhāvaviveka,衰落的中觀學,這才重振而開始了新的機運。後期中觀的著作,西藏的譯本不少;漢譯的僅有清辨的『般若燈論』,『大乘掌珍論』,及蓮華戒Kamalaśīla的『廣釋菩提心論』等。近來,法尊譯出月稱Candrakīrti的『入中論』,及從所譯的『菩提道次第廣論』,『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多少知道一些。衰落的中觀學,忽而興盛起來,可說是瑜伽行派Yogācāra所激發的。瑜伽行派的根本信念,是經說「一切法無自性空」,是不了義的;三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parikalpita-svabhāva是無[空]的,依他起自性para-tantra-svabhāva與圓成實自性pariniṣpanna-svabhāva是有(自性)的,這才是了義的(如『解深密經』說)。龍樹Nāgārjuna依『般若』等經造論,那時沒有『解深密經』,沒有三自性說,當然不會評論後起的經論。後起的瑜伽行派,卻以先前所說「一切法無自性空」為不了義,中觀派自然會起來聲辯。似乎龍樹的後學,興起了諍論,其實諍論的原因,應該是以「一切法無自性空」為不了義的瑜伽行者。復興的中觀學,在確認「一切法無自性空」是了義的這一點上,是一致的,與瑜伽行派對立。但在瑜伽行派的興盛中,中觀者或多或少的受到影響,也就漸漸的分化了。分化的原因,還有重要的是:一、「後期大乘」經的流行,應給以解說。二、論究『中論』,『四百論』等深觀,而不知龍樹的大論,如『大智度論』,『十住毘婆沙論』,所以在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事的安立方面,不免無所適從而所見不同了。

佛護著『中論釋』,大體依『根本中論無畏釋』。清辨著『根本中論般若燈釋』(即『般若燈論』),論中評論了佛護釋,如『般若燈論』卷一(大正三〇‧五二下五三上)說:

「(佛護)釋曰:諸法無有從自體起,彼起無義故;又生(應)無窮故。(評曰)彼不相應,此義云何?以不說因及譬喻故;又不能避他說過故」。

「佛護論師釋曰: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遍一切處一切起過故。論者[清辨]言:彼若如此說過,即所成能成顛倒故,謂自俱因起體過故。或時有處隨一物起故,先語相違。又若異此,遍一切處一切起過,此語能成他起過故,此不相應」。

在解說『中論』破「自生」與「他生」等處,清辨不同意佛護的破他方法。如破「自生」,佛護以為:自(體)生(自體)是自體已有而說再生,那是毫無意義的。已有,何必再生呢?如有自體而要更生,那就該生生無窮了!這樣的破斥,不提自己的意見,只從對方的主張中(如「自生」),指出對方語意的內在矛盾,這確是龍樹的常用的破法,清辨不同意這一破法,認為要破斥他宗,應說因與譬喻,也就是要應用三支比量anumāna-pramāṇa的方法。如清辨『掌珍論』說:「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如空華」(1)。明有為,無為空,就立了兩個具足宗、因、喻的比量。清辨(與護法時代相當)在異教的正理派naiyāyika,瑜伽行派的因明hetu-vidyā立破影響下,也覺得破他是應該這樣的自立比量,所以評破了佛護。起初,佛護與清辨門下,都沒有覺得有太大的問題,到了佛護再傳的月稱Candrakīrti,作『根本中論明顯句釋』,才揭發了清辨與佛護間的根本歧異。依月稱說:一般的比量,是依某些共同(「極成」、「共許」)的見地,而論究彼此的不同,到底什麼是正確的。然在中觀者的不共見地中,與中觀以外的學派,不可能有共許的,所以立量(或立或破)是不可能的,如『辨了義不了義論』廣說(2)。「一切法無自性空」,原則上是中觀派一致的。然勝義Paramârtha中「一切法無自性空」,而世俗saṃvṛti中,清辨以為緣起法是有自相svalakṣaṇa的,自相也就是自性svabhāva。在彼此共許的自相有法下,可以立量。然依月稱說:『中論』說緣起無自性,無自性所以是空śūnyatā的。「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緣起如幻如化,也是無自性的。這不是一般人所有的共識,所以自立比量以破他,是不可能的。對無明avidyā所蔽的眾生,只有從對方的見解中,指出他自義的矛盾,使他「觸處難通」,從反省而理解自相有的謬誤,引向勝義的修證。『入中論』卷二(漢院刊本一八)說:

「癡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現為諦,能仁說為世俗諦,所有假法唯世俗」。

世俗,有覆障的意義。緣起如幻,而在眾生(無明覆障)心境,現起諦實相,如來也就隨世俗而稱之為(世俗)諦。在聖者的心境,緣起如幻,可說「唯世俗」而不再是「諦」了。『中論』青目釋也說:「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3)。從破他的方法中,發見清辨所說的因緣生法,世俗諦是自相有的,應「自立量」以破他,所以稱為「自續」或「自立量派」Svātantrika。佛護與月稱,隨他所說而難破,所以稱為「應成」或「隨應破派」Prāsaṅgika。這是有關勝義的觀察與二諦安立的。

後期中觀學,在「後期大乘」經論流行的時代,引起種種新的問題。「佛法」所開示的,是生死的解脫。「後期大乘」的『勝鬘經』,提出了兩類生死。生死是煩惱kleśa,業karman,(生死)苦duḥkha的延續。『勝鬘經』在一般的煩惱──四種住地(與一般所說,見所斷、修所斷煩惱相當)外,別立無明住地avidyā-vāsa-bhūmi。在有漏的善惡業外,別立無漏業anāsrava-karma。在一般的生死,一次又一次的分段生死外,別立意生[成]身manomaya-kāya的不可思議變易死acintya-pariṇāma-cyuti。無明住地為因,無漏業為緣,得意生身的變易生死(4)。這是在共三乘所斷的五趣生死外,別有大乘菩薩不共的生死,究竟解脫,才能成佛。說明大乘的不共,有二乘共斷的煩惱障kleśâvaraṇa,佛菩薩所斷的智[所知]障jñeya-avaraṇa。在離執證空方面,聲聞離我執,證補特伽羅無我pudgala-nirātman,或名生空──補特伽羅空pudgala-śūnyatā;大乘更離法執,證法無我dharma-nirātman,也就是法空dharma-śūnyatā。這些論題,解說上或多少差別,卻是「後期大乘」所共說的。對於這,清辨的『般若燈論釋』卷一一(大正三〇‧一〇六中──下)說:

「二乘之人見(人)無我故,煩惱障盡,乘彼乘去,是名說……斷煩惱障方便已」。

「為大乘者,說二無我為最上法,說斷智[所知]障方便已」。

清辨所說的,顯然是隨順「後期大乘」的:二乘得人無我,斷煩惱障;大乘得二無我,更斷所知障。然月稱的見解不同,如『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漢院刊本二八)說:

「如明顯句論云……由內外法不可得故,則於內外永盡一切種我我所執,是為此中真實性義。悟入真實者,慧見無餘煩惱過,皆從薩迦耶見生,通達我為此緣境,故瑜伽師當滅我」。

「由我不可得故,則其我所我施設處[法]亦極不可得。猶如燒車,其車支分亦為燒毀,全無所得。如是諸觀行師,若時通達無我,爾時亦能通達蘊事我所皆無有我」。

無我,『入中論』說:「無我為度生,由人法分二」(5)。無我也就是空性,由於所觀境不同,分為二無我或二空。無我與空的定義,同樣是(緣起)無自性,所以能通達無我──我空的,也能通達無我所──法空。反之,如有蘊等法執的,也就有我執。這樣,大乘通達二無我,二乘也能通達二無我。不過二乘在通達人無我時,不一定也觀法我(如觀,是一定能通達的),「於法無我不圓滿修」。經說二乘得我空,大乘得法空,是約偏勝說的。無明障蔽,對補特伽羅與所依蘊等法,起諦實相,不知是沒有自性的,這是生死的根源,也就是十二支的無明。執我、法有自性,是煩惱障的根源,那什麼是所知障呢?『入中論釋』說:「彼無明、貪等習氣,亦唯成佛一切種智乃能滅除,非餘能滅」(6)。二乘斷煩惱,佛能斷盡煩惱習氣(所知障),確是「佛法」所說的。月稱的見解,與龍樹『大智度論』所說,大致相同。

後期的「大乘佛法」,是以如來藏我tathāgatagarbha-atman,自性清淨心prakṛtiprabhāsvara-citta說;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為依止說;二流合成的「真常唯心論」為主流的。後期流行的特出思想,代表「初期大乘」的中觀者,怎樣在保持中觀思想下,去應付、處理這新傳出的思想呢?清辨造『中觀心論』及釋論『思擇燄』,在『中觀心論』的「入抉擇瑜伽行真實品」中,對瑜伽行派作了廣泛的批評。『大乘掌珍論』所說:「入真甘露已具分別」(7),就是指『中觀心論』說的。清辨的『般若燈論』,也批評了「三自性」,但漢譯本的譯者,傳承瑜伽學的波羅頗蜜多羅Prabhākaramitra,卻把他略去了。『十地經』說:「三界唯心」,清辨以為:經意是遮破外道所說,離心別有作者、受者──我,不是說外境非有。『楞伽經』說:「外境悉非有,心似身、財、處,現為種種義,故我說唯心」。清辨解說為:這是說外境不是自性有的;依境而有種種心,似彼[境]行相而生。經上所說的(唯心),都不是「唯識變現」的意義,徹底的否定了瑜伽行派的唯識說(8)。實踐的方法,依『辯中邊論』說:「唯識無義」,是依妄分別識(及心所)的有,遮遣外境的非有;再依外境的非有,識也就不可得──境空心寂。這樣,境無與識有,都歸於無所得,平等平等,也就是契入真如。這一進修次第,真諦(Paramârtha)所譯『十八空論』,稱之為「方便唯識」,「正觀唯識」(9)。清辨的『般若燈論』(10)說:

「若先許唯識,後仍遍捨者,與其以泥汙後而洗,初即勿觸遠離為妙」。

「先即同修,無須慳吝」!

依清辨的意見,「識」終歸是無所得的,那為什麼不直捷了當的,觀境與識都是虛妄無實,要分成先後次第呢!月稱對唯識說,也作了詳細的評判。經上所說的「唯心」,如『十地經』,是為了遮破外道的作者、受者;『楞伽經』說,是為了遣除外境的執著。『入中論』引經說:「如對諸病者,醫生給眾藥,如是對有情,佛亦說唯心,此教顯彼是不了義」(11)。醫生的應病與藥,當然是隨宜方便;以治病為喻來說「唯心」。顯然唯心(唯識)是不了義教。又廣引『楞伽經』說,「為除愚夫無我恐怖」,佛說類似神我的如來藏。結論說:「是故如是行相契經,唯識師計為了義者,已由此教,顯彼所說皆非了義」(12)。如來藏與阿賴耶識,來自不同的思想系,但在稍遲的「後期大乘」經中。聯合起來,發展到如『密嚴經』所說:「佛說如來藏,以為阿賴耶,惡慧不能知,(如來)藏即賴耶識」(13)。瑜伽行者對於這一經說,似乎沒有去解說。『入中論釋』依此而說:「隨一切法自性轉故,當知唯說空性名阿賴耶識」(14)。說如來藏是不了義,如來藏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當然也是不了義了。月稱以為,成立阿賴耶識,是為了眾生的業果相續。其實業入過去,並不等於消滅,過去業是能感報的,所以立阿賴耶識是沒有必要的(為鈍根,可以這樣方便說)。業入過去而是有的,是「三世有」說,但這是三世如幻有,與薩婆多部Sarvāstivādin的三世實有說不同。陳那Diṅnāga立自證分,能證知見分,後起心才能知前心的了境。月稱以為:「念」有憶念過去的作用,所以立自證分是多餘的:而且有「心能自知」的過失。瑜伽行者成立「唯識」的種種譬喻,『入中論』一一的給與評破,成立緣起的心與境,勝義中都是空的,而世俗中都是有的──無自性的有。在世俗安立方面,如三世有,念能憶知過去,有心有色等,近於薩婆多部,不同的是一切如幻,沒有自性,所以有的稱他為「隨婆沙行」。『入中論』卷二到卷五,對瑜伽行者的依他起性自相有,及唯識無境說,作了最徹底的批評。

瑜伽行者所宗依的『解深密經』,立三自性trividha-svabhāva,說遍計所執(我法)是空的;依他起、圓成實性是有的。這一理論體系,是說一切有部的,「我及我所無[空],有為,無為有」的大乘化。『解深密經』依三自性立三無自性trividha-niḥsvabhāva,解說『般若經』等一切法無自性。這一思想,容易為經部等所接受,所以在三時教中,稱此第三時教為「普為發趣一切乘者」。約這點說,是有誘導二乘入大乘作用的(經部等多就大乘化了)。第二時教是:「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更甚奇,甚為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到第三時教,才是「於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15)。後期的中觀者,依緣起有,說一切法空無自性,與瑜伽行派所宗的『解深密經』不合,那當然要對『解深密經』的三性說,作一番解說了。清辨是說世俗諦中有自相的,所以『般若燈論』中說:能遍計與所遍計,都是世俗依他有的。說遍計所執「相無自性」,是約勝義說的。依他起的「生無自然性」,是無自性生,也是「勝義無生」。「故於勝義,若色自性,若色生等空,為圓成實」(16)。這樣的解說『解深密經』的三自性、三無自性,那是說瑜伽行者的解說錯了!月稱『入中論』卷三(漢院刊本三一)說:

「如是行相諸餘經,此教亦顯不了義。(釋)如是行相經為何等?謂如解深密經,於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三自性中,遍計執無性,依他起有性」。

『解深密經』的三自性說,月稱論定為不了義的,與瑜伽行派的見解相反。『辨了不了義論』解說為:如於一切法空無自性中,能安立生死業果與解脫,那『般若經』與『中論』所說,當然是究竟了義的。如不能於無自性中,安立生死業果與解脫的,對一切法無自性空的教說,會引生極大斷見的,那就應如『解深密經』,也就是如瑜伽行者這樣說了(17)。約根性的利鈍來會通,似乎比清辨的解說好些,因為這是與『解深密經』說相合的。『解深密經』說:「已種上品善根,已清淨諸障,己成熟相續,已多修勝解,已能積集上品福德智慧資糧」──五事具足的根性,聽了第二時教的:「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能夠深生信解,如實通達,速疾能證最極究竟。對這樣根性,當然無所謂「隱密」,也就用不著再解釋深密了。由於一般根性,五事不具足,引起不信,毀謗大乘,或顛倒解說等過失,這才說三自性、三無自性的第三時教,再來解釋一番(18)。這一解說,確是『解深密經』說的,也許瑜伽行者不以為然,但約應機設教來說,中觀與瑜伽,應該是可以並存的。

註解:

[註 26.001]『大乘掌珍論』卷上(大正三〇‧二六八中)。

[註 26.002]『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四(漢院刊本二五──二八)。

[註 26.003]『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二下)。

[註 26.004]『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大正一二‧二一九下──二二〇上)。

[註 26.005]『入中論』卷五(漢院刊本二〇)。

[註 26.006]『入中論』卷六(漢院刊本二〇)。

[註 26.007]『大乘掌珍論』卷上(大正三〇‧二七二上)。卷下(大正三〇‧二七五上)。

[註 26.008]『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三(漢院刊本一五──一六)。

[註 26.009]『十八空論』(大正三一‧八六四上)。

[註 26.010]『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三引文(漢院刊本一八──一九)。

[註 26.011]『入中論』卷三(漢院刊本三一)。

[註 26.012]『入中論』卷三(漢院刊本三二──三三)。

[註 26.013]『大乘密嚴經』卷下(大正一六‧七四七上)。

[註 26.014]『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五引文(漢院刊本一四)。

[註 26.015]『解深密經』卷二(大正一六‧六九七上──中)。

[註 26.016]『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三(漢院刊本一二──一五)。

[註 26.017]『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五(漢院刊本一五──一六)。

[註 26.018]『解深密經』卷二(大正一六‧六九五中──六九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