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二項 伽陀與優陀那

第二項 伽陀與優陀那

「伽陀」與「優陀那」,都是偈頌,所以綜合來說。

「伽陀」gāthā,音譯為伽他、偈等;義譯為頌、諷誦、詩偈等。「伽陀」與「祇夜」geya,都是依動詞的gai語根而來,不外乎詩、歌等意思。這是有韻律的文學作品;顯著的特色,是「結句說」,與長行直說的散文不同。「優陀那」Udāna,或音譯為鄔陀南、嗢拕南等;義譯為讚歎、自說、自然說等。Ud + √an,為氣息的由中而出,發為音聲;本義為由於驚、喜、怖、悲等情感,自然舒發出來的音聲。所以古人的解說,主要為「感興語」、「自然說」──二類。

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論師,『大毘婆沙論』對「伽陀」與「優陀那」的解說,如『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〇上)說:

「伽他云何?謂諸經中,結句諷誦彼彼所說,即麟頌等。如伽他言:習近親愛與怨憎,便生貪欲及瞋恚,故諸智者俱遠避,獨處經行如麟角」。「自說云何?謂諸經中,因憂喜事,世尊自說。因喜事者,如佛一時見野象王,便自頌曰:象王居曠野,放暢心無憂;智士處閑林,消遙志恬寂。因憂事者,如佛一時見老夫妻,便自頌曰:少不修梵行,喪失聖財寶。今如二老鸛,共守一枯池」。

依『大毘婆沙論』:「結集文」與「結集品」以外的偈頌,以結句諷誦──以詩歌的體裁來吟詠佛法的,是「伽他」。因憂喜的感觸而發為偈頌的,是「優陀南」──「自說」。所舉的例子,「伽他」是「麟頌」等。傳說:大辟支佛,名「麟角喻」:「獨處經行如麟角」,正是頌說「麟角喻」的。『小部』『經集』中,有『犀角經』,結句為:「應如犀角獨遊行」,與「麟頌」相合。所引頌,近於『犀角經』的初二頌(1)。「優陀那」所舉的例子,初頌,見『小部』『自說』(2)。次頌,見『雜阿含經』(3);『小部』的『法句』(4)。在說一切有部中,「法句」就是「優陀那」的別名。這樣,除了與「祇夜」相當的「八眾誦」,與「優陀那」相當的「法句」而外,其他以偈頌說法的,都是「伽他」了。

說一切有部論師的晚期說,如『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說:

「言諷誦者,謂以勝妙緝句言詞,非隨述前而為讚詠,或二三四五六句等」。

「言自說者,謂不因請,世尊欲令正法久住,睹希奇事,悅意自說,妙辯等流。如說:此那伽由彼那伽等」。

『順正理論』所傳:「伽陀」(諷誦)的「非隨述前而為讚說」,是對「祇夜」(應頌)的「隨述讚前契經所說」。所以應頌是「重頌」,而「伽陀」是讚述佛法的「孤起頌」;與『大毘婆沙論』的附義相合。「自說」(優陀那),是睹希奇事悅意而說,更是為了正法久住而說。所舉的例子,「此那伽由彼那伽」(5),即「此(龍)象由彼(龍)象」,也是頌文。『順正理論』以「祇夜」為重頌;問答法義的偈頌,如「波羅延拏」等,屬於「記說」(「義品」也應屬此);再除去「法句」──「自說」,那『順正理論』所傳的「伽陀」(諷誦),應就是「諸上座頌」、「世羅尼頌」、「牟尼之頌」等了(6)

瑜伽師的傳說:「祇夜」是長行中間,或長行末的伽陀,原義為集經的結頌。「伽陀」與「優陀那」如『瑜伽論』卷二五(大正三〇‧四一八下)說:

「云何諷頌?謂非直說,是結句說:或作二句,或作三句,或作四句,或作五句,或作六句等,是名諷頌」。

「云何自說?謂於是中,不顯能請補特伽羅名字種姓,為令當來正法久住,聖教久住,不請而說,是名自說」。

『顯揚論』等說(7),與此相同。「諷頌」(伽陀)是一切非直說的結句,合於韻律的詩句。依據這一定義,一切結句──一切偈頌,都是「諷頌」所攝的。而「自說」(優陀南),著重於無問自說,這是對下文的「因緣」而說。「因緣」是:「謂於是中,顯示補特伽羅名字種姓,因請而說」。所以這是與「感興」無關的「自說」,可通於長行及偈頌,為瑜伽論系的特有傳說。『雜集論』的「祇夜」(應頌),是重頌,同於『大毘婆沙論』的附義。「諷頌」(伽陀)也是一切結句說。而「自說」的意義,如『論』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說:

「自說者,謂諸經中,或時如來悅意自說,如伽他曰:若於如是法,發勇猛精進,靜慮諦思惟,爾時名梵志」。

定義為「悅意自說」,與『大毘婆沙論』相近。所引的偈頌,是「優陀那」,與『小部』『法句』偈相近(8)。所以,『雜集論』對「應頌」、「諷頌」、「自說」──三者的差別說明,與說一切有部晚期的論師傳說相合。

『大智度論』與『成實論』,對「伽陀」與「優陀那」的解說,最為難解。『大智度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〇七上──中)說:

「一切偈名祇夜,六句、三句、五句,句多少不定。亦名祇夜,亦名伽陀」。

「優陀那者,名有法佛必應說而無有問者,佛略開問端。……自說優陀那,所謂無我無我所,是事善哉!……如是等,雜阿含中廣說」。

「又如……善哉善哉!希有世尊!難有世尊!是名優陀那」。

「又如佛涅槃後,諸弟子抄集要偈:諸無常偈等作無常品,乃至婆羅門偈等作婆羅門品,亦名優陀那。諸有集眾妙事,皆名優陀那」。

「祇夜」與「伽陀」,都可以通稱一切偈頌,那在「九分」與「十二分教」中,這二者有什麼差別?『成實論』解說了這一問題(如前「祇夜」中說):「祇夜」是共世間的(但是不順煩惱的),「伽陀」是非世間的,是聖教內宣說佛法的偈頌。至於「優陀那」,『大智度論』有三義:1.無問自說的「優陀那」(與瑜伽的為了正法久住,不請而自說相近):所舉的頌,如『雜阿含』所說(9)。然「優陀那」,僅是經中,「無我無我所,是事善哉」二句。「略開問端」,以引起弟子的請說,是重在無問自說。不過,「是事善哉」,也是稱讚的話,與『大般涅槃經』所說相近(10)。2.引『大般若經』說,這雖是大乘經,但所取的意義,只是讚歎辭。讚歎,是「感興語」。3.所說的「抄集要偈」,內容與「法句」偈合。『法句』dhammapada,梵本作Udānavarga(「優陀那品」)。漢譯有『法集要頌經』;「集要頌」,是「優陀那」的意譯(「法優陀那」)。「諸有集眾妙事,皆名優陀那」,「優陀那」已成為偈頌集的通稱。稱偈頌集為「優陀那」,雖不知始於什麼時候,但僧伽羅剎Saṃgharakṣa(約西元一世紀人)的『修行道地』──禪觀偈集,是稱為「優陀那」的(作品於西元一六〇年頃譯出)。「優陀那」是「集施」、「集散」的意思(11)。『大智度論』所傳述的三義,前二義只是「自然說」與「感興語」二類。感興語,原是不限於偈頌的,所以『大智度論』所說,雖主要為偈頌,而是可通於長行的。『成實論』說:「除二種偈,餘非偈經,名憂陀那」(12)。論文一定有錯字。除二種偈──「祇夜」與「伽陀」,或「伽陀」與「路伽」,其餘的(非?)偈經,名為「憂陀那」。即使這麼說,「憂陀那」的特色,還是不曾說明。

「伽陀」與「祇夜」,『大智度論』與『成實論』,都傳說為通於一切偈頌,似乎含混不明。從聖典集成的過程去理解,這是可以解說的。原始結集,「結集文」與「結集品」(「八眾誦」),被稱為「祇夜」。習慣上,「祇夜」也被泛稱一切偈頌。如瑜伽師所說:「祇夜」是不了義經。而「有餘說」(不了義的別名)的經偈,被分別解說的,就是「優陀那」、「義品」、「波羅延那」(如上「祇夜」中說)。可見這些偈頌,起初都曾被稱為「祇夜」的。此後,長行中漸形成著有特色的「記說」:而沒有集入『相應部』的偈頌,如「優陀那」、「義品」、「波羅延那」,雖不與現存的完全相同,但的確是早已存在。偈頌的流傳,孳生流衍,一天天增多,成為傳誦中的一大部分。於是稱之為「伽陀」,「伽陀」為結句頌說的通稱。但在分教中,被集入於「相應教」的,仍舊稱為「祇夜」。沒有被集入(一直到四部、四阿含的集成,大部分偈頌,始終沒有被集錄進去)的,泛稱為「伽陀」。而「伽陀」中的感興語──「優陀那」,當時應已類集而形成一分,這就是被稱為「優陀那」的,原始的『法句』。『法句』的集成,『大智度論』說:「佛涅槃後,諸弟子抄集要偈」。『法句經序』說:「五部沙門,各自鈔釆經中,四句六句之偈,……故曰法句」(13)。『法句』為法救Dharmatrāta所集,這是說一切有部所傳本的編成。『法句』是古已有之,而又各部自行重編的。以『法句』為「優陀那」,這不僅是說一切有部的傳說。傳為化地部Mahīśāsaka或法藏部Dharmaguptaka誦本的『長阿含經』,「十二部經」的「優陀那」,就直譯為『法句經』(14)。《四分律》也譯為「句經」或「法句經」(15)。「法句」就是「優陀那」,可見也是分別說系Vibhajyavādin的共同傳說。『小部』有『法句』,又有「自說」──「優陀那」,分為八品,附以事緣,是後代的新編。如以『小部』的『自說』,為九分教中的「優陀那」,那是不妥當的。「優陀那」是感興語的類集,『法句』的原型。傳布最為普遍,而又是早期的偈頌集;所以習慣上,也就以一切偈頌集為「優陀那」了!

感興語,當然是自然舒發的,不待請問的。在部分的佛教中,不待請問的意義加強了。如瑜伽師,對「因緣」的因請而說,解說「優陀那」為無問自說。在現有的契經中,沒有人請問而佛自為宣說的,不在少數。比對「因緣」的有請而說,稱這類為「自說」。感興語的特色,也就消失了。關於感興語,佛只有喜悅而沒有悲感,大致基於這種信仰,而『順正理論』、『雜集論』、『大智度論』,只說「睹希奇事」、「悅意自說」、「讚歎」,而沒有說憂感。其實,佛沒有憂感,但可以面對悲傷的事實而有所感興。這都是後代多少演變了的解說。對「祇夜」、「伽陀」、「優陀那」──三分的解說,沒有比『大毘婆沙論』更精確的了!

註解:

[註 62.001]『小部』『經集』(南傳二四‧一四)。

[註 62.002]『小部』『自說』「彌醯品」(南傳二三‧一五一)。

[註 62.003]『雜阿含經』卷四二(大正二‧三一〇上──中)。

[註 62.004]『小部』『法句』(一五五頌)(南傳二三‧四一)。漢譯『法句』各譯,都有此頌。

[註 62.005]「此那伽由彼那伽」,「由」可能為「猶」字的假借。似乎與『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四所說:「二龍自同心,俱患群眾惱,皆已捨獨逝,今樂此空林」頌相合(大正二二‧一六〇中)。

[註 62.006]說一切有部所傳的偈頌集──「雜藏」,如本論第七章第一節第二項說。

[註 62.007]『瑜伽師地論』卷八一(大正三〇‧七五三上)。『顯揚聖教論』卷六(大正三一‧五〇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下)。

[註 62.008]『小部』『法句』(三八六頌)(南傳二三‧七七)。『法集要頌經』卷四(大正四‧七九九中):「出生諸深法,梵志習入禪」,也大略相當。

[註 62.009]『雜阿含經』卷三(大正二‧一六下)。

[註 62.010]『大般涅槃經』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

[註 62.011]參考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四〇二)。

[註 62.012]『成實論』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註 62.013]『出三藏記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九下)。

[註 62.014]『長阿含經』卷三(大正一‧一六下)。

[註 62.015]《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九中)。又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