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三項 阿毘達磨論初型

第三項 阿毘達磨論初型

先說「問分」與「非問分」:除隨類纂集的六品外,共有十五品,大抵為依經而立論。雖有問與非問的差別,實同為「分別解說」而先後集成。這十五品,與銅鍱部所傳的『分別論』,說一切有部所傳的『法蘊論』,論題非常相近,實為同一古型阿毘達磨,而部派的所傳不同。『分別論』共十八品。十六「智分別」,十七「小事分別」,性質為隨類纂集,與「非問分」的「智品」、「煩惱品」相當。十八「法心分別」,以蘊處界等十二門,作論門(論母)分別;其中附論到出生、壽量等,體例與前十五品完全不同。除了「智分別」、「小事分別」、「法心分別」──三品,共十五品;與『法蘊論』二十一品,本論十五品,對列如下:圖片

 ┌───────┐   ┌─────┐   ┌────┐
 │舍利弗阿毘曇論│   │分 別 論│   │法蘊足論│
 └───────┘   └─────┘   └────┘
 1.入品         2.處分別      18.處品
 2.界品         3.界分別      20.多界品
 3.陰品         1.蘊分別      19.蘊品
 4.四聖諦品       4.諦分別      10.聖諦品
 5.根品         5.根分別      17.根品
 6.七覺分品       10.覺支分別     15.覺支品
 7.不善根品
 8.善根品
 9.大品
 10.優婆塞品       14.學處分別    1.學處品
  (以上是問分)
 5.緣品         6.緣行相分別    21緣起品
 6.念處品        7.念處分別     9.念住品
 7.正勤品        8.正勤分別     7.正勝品
 8.神足品        9.神足分別     8.神足品
 9.禪品         12.禪定分別     11.靜慮品

  (以上是非問分)
             11.道分別
             13.無量分別     12.無量品
                       13.無色品
             15.無礙解分別
                        2.預流支品
                        3.證淨品
                        4.沙門果品
                        5.通行品
                        6.聖種品
                        14.修定品
                        16.雜事品

從三本的比對中,可見共同論題,達十二項目。這就是以三十七菩提分──聖道為中心,及蘊、界、處、四諦、十二緣起等所集成。被稱為摩呾理迦的阿毘達磨,早在『中阿含經』成立以前,就以「論阿毘達磨論」的姿態而展開。至於三本都沒有五根與五力,那是因為五根(五力的法數相同)在二十二根中已說過了。本論與『法蘊論』,沒有八聖道,因為在四聖諦的道諦中,已說到了八聖道。

再說到問與非問:問,就是論門分別,如說「幾有見,幾無見」等。沒有論門分別的,就名為非問。這些論門分別,銅鍱部的論書,稱之為「論母」──論的摩呾理迦。依本論四分的次第,先「問分」而後「非問分」;然在阿毘達磨的發達過程上,卻不是這樣的。『分別論』表示了這樣的次第:前十五分別(除緣行相分別),是先舉「經分別」,次明「論分別」,然後舉「問分」。在阿毘達磨論的發展過程中,「經分別」是對這些論究的項目,依契經所說而廣為分別,這應是最先的。其次「論分別」,是對每一論題,依論門而作不同的分類或解說,使其明確精審。以論門分別一切法,是「問分」──論門分別。論分別,論門分別,都是以論門(論母)的集成為前提的。從『舍利弗阿毘曇論』來說,這是經隨類纂集的「界品」而成立的。論門的集成較遲,到這才進入真正阿毘達磨論的時代。所以,阿毘達磨論,先有「經分別」,等到論門的纂集完成,再以論門來分別一向論究的部分項目,這才形成「問分」與「非問分」二類。從『分別論』有「經分別」、「論分別」、「問分」──三類;『舍利弗阿毘曇論』有「問分」與「非問分」;而『法蘊論』卻沒有論門分別──「問分」。可以論定:先有經分別,次有論門分別;這是古型阿毘達磨的先後開展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