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二項 世友品類論的特色

第二項 世友品類論的特色

依經分別,古以五蘊或十二處攝一切法。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十色處是色蘊;意處是識蘊;法處是受蘊、想蘊、行蘊,及五蘊所不攝的無為法。這是古典的、經師的分類法。上座系阿毘達磨論師的論義,如『分別論』十二處分別說:『云何法處?受蘊,想蘊,行蘊,所有色無見無對法處所攝,及無為』(1)。成立法處所攝色(五蘊中屬於色蘊),阿毘達磨論師的分類表,有了新的進步。但銅鍱部不再深究,止於這一階段,所以在有為法中,形成色心二元論,說命根有色與心的二類等。大陸的分別說系,說一切有系,有了進一步的建立,就是「心不相應法」,如『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一(大正二八‧五二八下)說:

「法入,是名一二分,或心相應,或非心相應。云何法入心相應?若法入心數,受、想乃至煩惱使。云何法入非心相應?若法入非心數,生乃至非想非非想智」。

「心相應」,「非心相應」,本是阿毘達磨的論門(論母)。『舍利弗阿毘曇論』,也是成立這二類的。所說的非心相應,在法入中,無為法也攝在非心相應以內。在行陰中,非心相應是:「行陰若非心數,生乃至滅盡定」(2)。這一分別,已接近「心相應行」、「心不相應行」了。但『舍利弗阿毘曇論』,只是否定的,稱之為非心相應,而不是肯定的,稱之為心不相應。從非心相應到心不相應,似乎是理念上的死結,再也意會不過來。所以『舍利弗阿毘曇論』,也就停止在那一階段。在說一切有部中,到『發智論』,才明確的見到成立了「心不相應行」,如論異熟因時說:「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3)又如說:「依命根、眾同分,及餘如是類心不相應行」(4)。世友Vasumitra承受論師們的論究成果,不再為蘊、界、處攝法的舊形式所拘束,而提出了以五事──色、心、心所、心不相應行、無為來攝一切法。這不能不說是卓越的成就!這難怪「五事品」的單行流通,從後漢到晚唐,一再譯傳到中國來,受到大乘瑜伽者的厚愛了。現在根據「辯五事品」,列五事攝法表如下:【圖片

   ┌─能造色────地‧水‧火‧風
 色─┤     ┌眼‧耳‧鼻‧舌‧身
   └─所造色─┤色‧聲‧香‧味‧觸一分
         └無表色
 心────────六識身
        ┌─受‧想‧思‧觸‧作意‧欲‧勝解‧念‧定‧慧
        │ 信‧勤
        │ 尋‧伺
 心所法────┤ 放逸‧不放逸
        │ 善根‧不善根‧無記根
        │ 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
        └─諸所有智‧諸所有見‧諸所有現觀
        ┌─得
        │ 無想定‧滅定‧無想事
 心不相應行──┤ 命根‧眾同分

        │ 依得‧事得‧處得
        │ 生‧老‧住‧無常性
        └─名身‧句身‧文身等
 無為法──────虛空‧非擇滅‧擇滅

從五事攝法表來看,心不相應行,已大體完成。得,本從眾生初生的「得依、得事、得處」,及修證的得定、得果而來,所以都列舉出來。心所法還在初階段,受、想……定、慧,是十大地法,出於『發智論』「智納息」(5)。念、定、慧連下文讀,與信、勤合為五根;尋與伺,是禪支:這都是古代修證論的重要心所。此下,善不善相對。應斷的煩惱,以經說的結、縛等為代表;應修的智慧,以智、見、現觀為代表。這一心所的分類,還是古典的;可見『品類論』主世友的時代,是並不太遲的。世友為『發智論』的大家,但不立異生性,與『發智論』的見解,多少有些不同。這所以『大毘婆沙論』集成以後,部分不滿專宗『發智』──毘婆沙師的論師,造作論書,都繼承世友的傳統。

『法蘊論』的「蘊品」與「處品」,所說心所法與心不相應行(6),都與「辯五事品」一樣。福原亮嚴解說為:世友繼承『法蘊論』的成果(7)。『法蘊論』,當然是有古傳淵源的,早於『品類論』的,但內容卻在不斷的增改中。沙門果有有為與無為,出於『施設論』;九十八隨眠,出於『發智論』。所以心相應、心不相應行的分類,不是『法蘊論』創說,為『品類論』所稟承,反而是依『品類論』的新說,充實了古傳的『法蘊論』。這在上面已經說到;如泛說『法蘊論』為古型的,將陷於嚴重的誤解(8)!至於「辯七事品」的心所法分類,當在下一節說明。

『品類論』的另一特色,是不泛論一切,而集中於有代表性的法門。如通一切法的蘊、處、界,取處;種種智慧中,取十智;種種煩惱中,取九十八隨眠(七隨眠)。這比之『發智論』的廣泛,更為精簡,成為後代阿毘達磨論典型。其中,隨眠──「辯隨眠品」的精密論究,更為世友的特長。不但「辯隨眠品」,「辯五事品」也廣明隨眠。「辯諸處品」的三十三門分別中,除常例的見修非所斷──三斷門外,並出六斷門。以五法門攝法中,最後也就是九十八隨眠。世友是重視隨眠論的;『大毘婆沙論』所引的世友說,也可見對於隨眠論的重視:

1.「由四事故,說諸隨眠有隨增義」(9)

2.「由五事故,諸隨眠斷」(10)

3.「相應隨眠染汙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11)

世友造『品類論』──四品,引起了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論者的推重。於是罽賓論師,在世友學的基礎上,取古傳的論義,而改作為「辯七事品」,「辯攝等品」,「辯千問品」,「辯抉擇品」。而「辯攝等品」與「辯抉擇品」,也就立蘊處界攝、智知、識識、隨眠隨增──四門分別。總編為八品的『品類論』,而傳說為一切是世友所造的。

註解:

[註 30.001]『分別論』(南傳四六‧八五)。

[註 30.002]『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三(大正二八‧五四七中)。

[註 30.003]『發智論』卷一(大正二六‧九二〇下)。

[註 30.004]『發智論』卷一(大正二六‧九二一下)。

[註 30.005]『發智論』卷一(大正二六‧九二〇下)。

[註 30.006]『法蘊論』卷一(大正二六‧五〇〇下)。

[註 30.007]福原亮嚴『有部阿毘達磨論書之發達』(一五八──一六〇)。

[註 30.008]本書本章第二節。

[註 30.009]『大毘婆沙論』卷二二(大正二七‧一一二上)。

[註 30.010]『大毘婆沙論』卷二二(大正二七‧一一四中)。

[註 30.011]『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二(大正二七‧一一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