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三項 世友論義的特色

第三項 世友論義的特色

世友Vasumitra為西方的發智學者。他的論義,大都為迦溼彌羅Kaśmīra東方學者所採用。舉最重要的論義來說,如依作用而安立三世(1),成為說一切有部的正宗。又如說:「我不定說諸法皆空,定說一切法皆無我」(2),為西北印學者「他空說」的定論。世友思想的卓越,是非常難得的。

然而,世友的論義風格,多少與迦溼彌羅系不同。舉例來說:一、傾向於組織化:如『發智論』,雖含有五法的分類,但沒有綜合的統攝一切法。『大毘婆沙論』,體裁為注釋的,雖極其嚴密深細,終不免有雜亂的感覺。世友『品類論』「辯五事品」,就以五法為分類,統攝一切法,條理分明。色、心、心不相應行、無為,都達到完成的階段。二、代表性的重點研究:阿毘達磨曾經過「隨類纂集」工作,所以在說明上,不免重複。『品類論』開始了一種新的方向──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法門,作重點論究。如「處品」,以十二處為代表,攝一切法,作法門分別;不再列舉蘊、處、界了。「智品」,以十智為代表,不如『發智論』那樣,廣辯見、智、慧、明,三三摩地,三無漏根,七覺支,八正道支。「隨眠品」,以九十八隨眠為代表,不像『發智論』那樣的廣列十五章。這樣的論究,阿毘達磨論才會遠離古典的重複,進入更精嚴的領域。三、著重於名義的確定:每一法的名義,是需要明確論定的。『大毘婆沙論』所引的世友說,對名義非常的重視。如阿毘達磨,以六復次來解說(3);自性不知自性,以十復次來解說(4);等無間緣,以七復次解釋等(5)。每一定義,世友總是從多方面去說。一一的分別起來,每一解說都不夠圓滿;如總和起來,卻與實際相近。這也可說是『發智論』精神──從彼此關係中去了解的表現。四、好簡要:對佛說的法數,或三或四而不增不減,世友總是以隨機所宜──有餘說、略說等去解說。如三不善根(6),四果(7),四食(8),九有情居(9),七識住等(10)。世友是阿毘達磨論者,然不作不必要的推論。這種好簡要的學風,到脇尊者Pārśva而到達極點。

世友論師的論義特色──重組織,重扼要,重簡明,重定義,對後來的阿毘達磨,給予深遠的影響,引起阿毘達磨西方系的新發展。這裏有不容忽略的,世友『品類論』的立義,每被毘婆沙師稱為西方師、外國師說。如『大毘婆沙論』卷一五六(大正二七‧七九五中)說:

「西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

四無記根說,出於『品類論』的「辯五事品」(11)。這也就是大乘唯識學者,末那四惑相應說的淵源。又如『大毘婆沙論』卷五〇(大正二七‧二五七中)說:

「外國諸師作如是說:由四種義,故名隨眠。謂微細義,隨逐義,隨增義,隨縛義,是隨眠義」。

隨眠四義說,是出於『品類論』「辯隨眠品」的(12)。世友為摩盧Maru的大論師,是西方學者。他的思想,並非與迦溼彌羅──毘婆沙師相對立;他的論義,大都為毘婆沙師所採用。由於世友的生長西方,論義的風格,為阿毘達磨西方學者所推重。這才與迦溼彌羅系形成對立的情態,世友說才被傳說為西方別系了。

註解:

[註 50.001]『大毘婆沙論』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六上──中)。

[註 50.002]『大毘婆沙論』卷九(大正二七‧四五中)。

[註 50.003]『大毘婆沙論』卷一(大正二七‧四上)。

[註 50.004]『大毘婆沙論』卷九(大正二七‧四三上──中)。

[註 50.005]『大毘婆沙論』卷一〇(大正二七‧五〇中)。

[註 50.006]『大毘婆沙論』卷四七(大正二七‧二四一下)。

[註 50.007]『大毘婆沙論』卷六五(大正二七‧三三八上)。

[註 50.008]『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九(大正二七‧六七四下)。

[註 50.009]『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七(大正二七‧七〇八中)。

[註 50.010]『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七(大正二七‧七〇七下)。

[註 50.011]『品類論』卷一(大正二六‧六九三上)。

[註 50.012]『品類論』卷三(大正二六‧七〇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