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六項 左受

第六項 左受

左受,奘譯又作左取。涼譯作婆摩勒,晉譯作婆跋羅;可知奘譯的婆末羅Vāmalabdha,也就是左受的對音。

左受,是一位重視訓釋的論師。如阿毘達磨(1),三界(2),瀑流(3),有執受與無執受(4),有對與無對(5),等無間緣(6),不共(無明)(7),都給以解釋。此外,以二義立五順下分結(8),以四事立十八界(9),以十義分別四預流支(10),對治四愚立八智(11)。立義都還平允。雖在思想上,左受是平凡的,但也盡著應有的努力。

有對與無對的訓釋,涼譯有婆摩勒說,與此相當的,唐譯作世友Vasumitra。然前文已引有世友說,唐譯必為誤譯無疑。

註解:

[註 65.001]『大毘婆沙論』卷一(大正二七‧四中)。

[註 65.002]『大毘婆沙論』卷二九(大正二七‧一四九中)。

[註 65.003]『大毘婆沙論』卷四八(大正二七‧二四七中)。

[註 65.004]『大毘婆沙論』卷一三八(大正二七‧七一二下)。

[註 65.005]『大毘婆沙論』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一中)。

[註 65.006]『大毘婆沙論』卷一〇(大正二七‧五〇中)。

[註 65.007]『毘婆沙論』卷二〇(大正二八‧一四七下)。

[註 65.008]『大毘婆沙論』卷四九(大正二七‧二五三上)。

[註 65.009]『大毘婆沙論』卷七一(大正二七‧三六七下)。

[註 65.010]『大毘婆沙論』卷九四(大正二七‧四八七中)。

[註 65.011]『大毘婆沙論』卷一〇六(大正二七‧五四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