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項 論義與組織的特色
『心論』是依『甘露味論』而改編的。但『心論』論主──法勝Dharmaśreṣṭhin,對『甘露味論』,是不完全同意的,採取了修正的自由的立場。如上節所說,『甘露味論』是綜合『發智』、『品類』、『大毘婆沙論』,取其精要而成;是重於『品類論』的,西方系的。但所說的西方系,是阿毘達磨論的西方系,還是立場嚴明的阿毘達磨論宗;但『心論』就有點不同了!
一、從論義說:『心論』不同於『甘露味論』而順毘婆沙師的,不是沒有的,如不立九無學而立六種
(1),不立六修而說二修
(2)。然從全論的意趣來說,每與『甘露味論』不合,異於毘婆沙師正義,更傾向於說一切有部的異師。A採取妙音Ghoṣa說的,如暖頂通於欲界
(3),宿命通六智攝
(4)。B採取外國師說的,如立八纏
(5),色界十七天(不立大梵而立無想處)
(6)。C採取『毘婆沙論』中異師的,如菩提分實事唯十
(7);十六行相外,別有無漏行相
(8);無諍智通四禪及欲界
(9);命根通非異熟
(10)。D又如行相通於一切心心所
(11);三空處三十一道品,有頂二十一道品
(12);三地有願智,法辯辭辯一等智,應辯義辯通十智
(13)。這都是與毘婆沙師不合的異義,與『甘露味論』不同。
『心論』不但同情西方、外國師說,說一切有部的異義,就是上座別系分別說者的論義,也有所採用。如稱中間禪為無覺少觀,與銅鍱部同
(14)。意業無教,同於『舍利弗阿毘曇論』
(15)。無教假色,是順於經部譬喻師的
(16)。正法滅時失律儀,『大毘婆沙論』稱為「持律者說」,實與法藏部相同
(17)。法藏部,本是重律的學派。在這些論義中,最重要的是「無教假色」,這是背離阿毘達磨者的立場,而隨順當時大為流行的經部。從阿毘達磨論的發展來看,存有背棄說一切有部意圖的,『心論』可說是世親Vasubandhu『俱舍論』的先聲了。
『心論』雖隱存背棄說一切有部的意圖,但還是屬於說一切有部阿毘達磨論宗的,不過多
取說一切有部中,西方與外國師的異說而已。〈阿毘達磨汎論〉,誤認『心論』為造於『大毘婆沙論』以前,「發智以外別樹一幟」,所以每不免望文生義,引起似是而非的推論。如以為:「十六淨心見法,即啟外國師說十六心見道所本」
(18)。這是出於完全的誤解!在阿毘達磨論師間,十五心名見道,十六心名見道,的確是有不同見解的。但『心論』所說的「十六心名見法」,卻是阿毘達磨論師所從來沒有異議的。如說:
「諸所有現觀者,若智若見,俱名現觀」
(19)
「是正觀諸法,說十六淨心者,是見法。見法者,謂之正觀,是見異名」
(20)。
「此十六心頃,成就無間等;無間等(現觀的別譯),是見義」
(21)。
「此十六心頃,為法無間等;無間等,是見義」
(22)。
「如是次第有十六心,總說名為聖諦現觀。……惟無漏慧,於諸諦境如實覺了,名見現觀。是即由見分明現前,如實而觀四諦境義」
(23)。
十六淨心見法,就是十六淨心現觀。見法與見道不同;對於這,『心論』的立義明確,不會因而引起異說的。
二、從組織來說:法勝的『阿毘曇心論』,對古型的阿毘達磨,是十分重視的。每品的名稱,如「界品」,「業品」,「智品」,「定品」,都見於『舍利弗阿毘曇論』。『舍利弗阿毘曇論
』,有「煩惱品」與「結品」;『發智論』也稱為「結蘊」;『心論』依『甘露味論』──取『品類論』說,立為「使──隨眠品」。『舍利弗阿毘曇論』有「人品」,『甘露味論』立「三十七無漏人品」,『心論』改名「聖賢品」。「行品」,是依『甘露味論』的。『心論』前七品的組織次第,比起『甘露味論』,更為簡明,秩然有序。說到品目的前後,『品類論』的「辯五事品」與「辯諸處品」,統攝法數而作諸門分別。「辯七事品」明相攝相應。這種次第,本淵源於『舍利弗阿毘曇論』。『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問分」、「非問分」,除去纂集部分,也就是統列法數,諸門分別。其次是相攝相應,因緣相生。『甘露味論』初立「陰持入品」(『心論』改名「界品」),統列法數,諸門分別,以此攝一切法。次立「行品」,明四相相為,心心所相應(附論不相應),四緣六因相生。『心論』的組織次第,前二品大體與『甘露味論』一致。如改「陰持入品」為「界品」(界,就是持的異譯),內容相同,「界品」末了,增一「諸法攝自性」頌。這說明上來是從攝自性的論究中完成的;如以上說為自相、共相,那「諸法攝自性」頌,就是攝相。此下「行品」,就是相應相、因緣相了。這兩品,總攝了阿毘達磨(古典)的重要論門──自相、共相、相攝、相應、因緣。阿毘達磨論者,又從古典的隨類纂集(施設),開展了一一論題──業、結(使)、定、智、根、大、見、人等的一一論究。『品類論』的「智品」、「隨眠品」;『發智論』的八蘊,除「雜蘊」外,都是從這類別的研究而來。現在,『阿毘曇心論』
以前二品,概括了阿毘達磨的總相分別──通論一切法的體用。再以「業」、「使」、「聖賢」、「智」、「定」──五品,為阿毘達磨的分別論究──別說有漏無漏。這一組合,結合了,統攝了阿毘達磨的一切論義。在組織上,『阿毘曇心論』雖與『甘露味論』的意趣不合,但確有獨到之處,這所以成為後代論師,『雜阿毘曇心論』、『俱舍論』的軌範了。或以為:『心論』與『發智論』的組合,大體一致,並列表對照
(24);那是不明阿毘達磨的實際情形,有所誤會了!
註解:
[註 91.001]『甘露味論』卷上,立九無學(大正
二八‧九七三中──下)。『阿毘曇心論』卷二,立六種(大正
二八‧八一九下)。
[註 91.002]『甘露味論』卷下,立六修(大正
二八‧九七九上)。『阿毘曇心論』卷四,立二修(大正
二八‧八三二中)。
[註 91.003]『阿毘曇心論』卷二(大正
二八‧八一八下)。
[註 91.004]『阿毘曇心論』卷三(大正
二八‧八二二下)。
[註 91.005]『阿毘曇心論』卷二(大正
二八‧八一七中)。
[註 91.006]『阿毘曇心論』卷四(大正
二八‧八二六中)。
[註 91.007]『阿毘曇心論』卷四(大正
二八‧八二八中)。
[註 91.008]『阿毘曇心論』卷三(大正
二八‧八二一上)。
[註 91.009]『阿毘曇心論』卷三(大正
二八‧八二五下)。
[註 91.010]『阿毘曇心論』卷四(大正
二八‧八二九下)。
[註 91.011]『阿毘曇心論』卷四(大正
二八‧八三〇下)。
[註 91.012]『阿毘曇心論』卷四(大正
二八‧八二八中)。
[註 91.013]『阿毘曇心論』卷三(大正
二八‧八二三上)。
[註 91.014]『阿毘曇心論』卷三(大正
二八‧八二四上)。與『解脫道論』卷二(大正
三二‧四〇七中)同。
[註 91.015]『阿毘曇心論』卷一(大正
二八‧八一二中)。『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七(大正
二八‧五八一上)。
[註 91.016]『阿毘曇心論』卷一(大正
二八‧八〇九下)。
[註 91.017]『阿毘曇心論』卷一(大正
二八‧八一四上)。『大毘婆沙論』卷一一七(大正
二七‧六〇八下)。『俱舍論(光)記』卷一五(大正
四一‧二三五下)。
[註 91.018]呂澂〈阿毘達磨汎論〉(內學第二輯一七〇)。
[註 91.019]『品類論』卷一(大正
二六‧六九四上)。
[註 91.020]『阿毘曇心論』卷二(大正
二八‧八一八下)。
[註 91.021]『阿毘曇心論』卷三(大正
二八‧八四九下)。
[註 91.022]『雜阿毘曇心論』卷五(大正
二八‧九一〇中)。
[註 91.023]『顯宗論』卷三〇(大正
二九‧九二四中)。
[註 91.024]福原亮嚴『有部阿毘達磨論書之發達』(三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