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二項 原始的般若法門

第二項 原始的般若法門

說到「原始般若」法門,當然是從現存的『般若經』──「下品般若」中抉擇出來的。但佛法的編集成經本,決不能想像為一般的「創作」。佛法是先有法門,經展轉傳授,然後編集出來;法門的傳授,是比經典的集出更早存在的。以「原始般若」來說,這是深徹的體悟──般若的悟入無生。這是開示悟入的教授,初學者是不容易信解持行的。在少數利根佛弟子的展轉傳授中,當時流行的菩薩思想中,被確認為菩薩的般若波羅蜜,不會再退轉(不退二乘)的法門。法門的傳授,是不限於一人的;經過多方面的傳授持行,到編集出來,那時可能已有大同小異的不同傳述,集出者有將之綜合為一部的必要。集出以後,有疑難的,附入些解說;有關的法義,也會增補進去:文段也就漸漸的增廣起來。這樣的綜合,釋疑,增補,在文字的啣接上,都可能留下些痕跡(1),再經過文字的潤飾,才成為完整的經篇。「原始般若」如此,「下品般若」、「中品般若」、「上品般若」也如此;這也可說是經典集成的一般情形。對於「原始般若」,我也是從這樣的觀點,去研考「下品般若」的初品。現在依據「秦譯本」,試為簡要的分段,列舉出來,分作高低排列,以便明顯的看出「原始般若」的初形。

(一)序文[一]。佛告須菩提:為諸菩薩說所應成就般若波羅蜜[二]。須菩提答舍利弗:諸佛弟子敢有所說,不違法相,皆是佛力[三]。

(二)須菩提白佛:我不見不得菩薩,不見不得般若波羅蜜,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若聞此說,不驚不怖,是名教菩薩般若波羅蜜[一]。菩薩行般若時,應如是學:不念是菩薩心。是心非心,心相本淨,不壞不分別。若聞是說,不驚不怖,當知是菩薩不離般若波羅蜜[二]。(欲學聲聞、辟支佛、菩薩地者,應學般若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中,廣說菩薩所應學法)(2)

(三)須菩提白佛:我不得不見菩薩,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不得菩薩法來去,而與作字言是菩薩,我則疑悔!菩薩字無決定、無住處,是字無所有故。若聞是不驚不怖,當知是菩薩住不退轉地,住無所住[一]。菩薩行般若時,不應色(3)中住。若住色,為作色行;若行作法,則不能受般若、習般若、具足般若波羅蜜,不能成就薩婆若。色無受想,無受則非色;般若亦無受。如是行,名諸法無受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是三昧不可以相得,……以得諸法實相故得解脫;得解脫已,於諸法中,乃至涅槃,亦無取無捨。是名菩薩般若波羅蜜,不受色等。未具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終不中道而般涅槃[二]。菩薩行般若時,應如是思惟:若法不可得,是般若波羅蜜耶?思惟此而不驚不怖,當知是菩薩不離般若波羅蜜[三]。答舍利弗:是法皆離,性相亦離。如是學,能成就薩婆若。一切法無生無成故,如是行者,則近薩婆若[四]。

(四)須菩提告舍利弗:菩薩若行色行、生色行、滅色行、壞色行、空色行,我行是行:是行相,是菩薩未善知方便。若不行色,乃至不行色空,是名行般若波羅蜜。不念行,不念不行、行不行、非行非不行,是名行般若波羅蜜。一切法無受故,是名菩薩諸法無受三昧,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行是三昧,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菩薩行是三昧,不念不分別是三昧,當入、今入、已入,是菩薩從諸佛得受三菩提記。是三昧不可示,三昧性無所有故[二]。佛讚須菩提:我說汝於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如我所說!菩薩應如是學,是名學般若波羅蜜[三]。

(1)佛答舍利弗:菩薩如是學,於法實無所學,不如凡夫所著。菩薩如是學,亦不學薩婆若,亦名學薩婆若,成就薩婆若。

(2)佛答須菩提:菩薩學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如幻人學[一]。菩薩惡知識;菩薩善知識[二]。菩薩[三]。摩訶薩[四](4)

(五)須菩提白佛:我不得過去未來現在世菩薩。色無邊故;當知菩薩亦無邊。一切處、時、種,菩薩不可得,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一]?菩薩者但有名字。如我畢竟不生,一切法性亦如是。此中何等是色不著不生!色是菩薩不可得,不可得亦不可得,一切處、時、種,菩薩不可得,當教何法入般若波羅蜜[二]?菩薩但有名字。如我畢竟不生,法性亦如是。此中何等是色不著不生!諸法性如是,是性亦不生,不生亦不生,我今當教不生法入般若波羅蜜耶?離不生法,不可得菩薩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聞此說不驚不怖,當知是菩薩行般若波羅蜜[三]。菩薩隨行般若時,作是觀諸法,即不受色。何以故?色無生無滅即非色,無生無滅,無二無別。若說色,即是無二法[四]。

(六)須菩提答舍利弗:我不欲菩薩有難行。(於眾生生易想、樂想、父母想、子想、我所想,則能利益無量阿僧祇眾生)。如我,一切處、時、種不可得,於內外法應生如是想。若菩薩以如是心行,亦名難行[一]。菩薩實無生。菩薩無生,菩薩法亦無生;薩婆若無生,薩婆若法亦無生;凡夫無生,凡夫法亦無生。我不欲令無生法有所得,無生法不可得故[二]。諸法無生,所言無生樂說亦無生[三]。舍利弗讚須菩提:汝於說法人中最為第一!隨所問皆能答故。須菩提說:隨所問能答,是般若波羅蜜力。若菩薩聞是說,不疑不悔,當知是菩薩行是行,不離是念[四]。眾生無性故,離故,不可得故,當知是念亦無性、離、不可得。我欲令菩薩以是念行般若波羅蜜[五]。

依此「下品般若」「初品」的分段,不難看出『般若經』的原形。般若是體悟的修證法門,不是義理的敘述或解說,這是對般若的一項必要認識!從(一)經序──通序去看,「秦譯本」等大體與「中品」相合,只是廣略的不同。但古譯的「漢譯本」、「吳譯本」,卻特別說到「月十五日說戒時」(5)。這是最古的譯本,是值得重視的。古代的佛教界,在布薩說戒夜,大眾集合「論法」。如『中部』『滿月大經』、『滿月小經』,都這樣說(6)

「爾時,布薩日十五滿月之夜,世尊為比丘眾圍繞,於空地坐」。

佛法是以修證為主的。在這大眾集合問難中,傳授下來,也發揚起來。依『般若經』序,月十五日說戒時,大眾集合。世尊命須菩提Subhūti,為菩薩說所應該修學成就的般若波羅蜜。須菩提宣說;容易引起疑問的,由舍利弗Śāriputra發問,須菩提答釋。這是古代傳說須菩提說般若,與古代的「論法」情形相合。重視這一意義,那末在初品的四‧五段中間,佛為舍利弗說,為須菩提說──大段經文,與序文的命須菩提說不合。而且,須菩提所說,是啟發的,反詰的,修證的;而佛說部分,卻是說明的,因名定義的。所以,將佛說的大段除開,其餘的文體與內容,都可說一致,這就是「原始般若」部分。

須菩提,是被稱讚為:「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無諍」araṇya,就是阿蘭若。從形跡說,這是初期野處的阿蘭若行,而不是近聚落住(與聚落住)的律儀行。從實質說,無諍行是遠離一切戲論,遠離一切諍執的寂滅。『中阿含經』卷四三『拘樓瘦無諍經』(大正一‧七〇三下)說:

「須菩提族姓子,以無諍道於後知法如法」。

「知法如真實,須菩提說偈,此行真實空,捨此住止息」(7)

無諍行,經說是「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戚」的中道正行,是「真實不虛妄,與義相應」的正行。在所說「隨國俗法,莫是莫非」中,說明了語言隨方俗的不定性,不應固執而起諍論(8)。『般若經』中,須菩提說的般若,是「不見菩薩,不得菩薩,亦不見不得般若波羅蜜」(9)。「菩薩字無決定無住處,所以者何?是字無所有故」(10)。「菩薩者但有名字」(11)。這與無諍行的名字不定性,顯然是有關係的。『三論玄義檢幽集』卷五(大正七〇‧四五九中──下)說:

「真諦云:此部執世出世法悉是假名,故言一切法無有實體;同是一名,名即是說,故言一說部」。

有關一說部Ekavyāvahārika的宗義,吉藏、法藏、窺基都採用真諦Paramârtha的傳說。一說部的名義,或以為不是這樣解說的。一說部的宗義,沒有更多的證明,但西元六世紀真諦的時代,印度的一說部,是有這樣宗義的。「諸法但名無實」,與原始般若是相符的。這一被認為菩薩般若波羅蜜的教授,可能與一說部有關。

在「下品般若」初品的三‧四段,說到了大同小異的二種「三昧」,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五三八上)說:

「菩薩應如是學行般若波羅蜜,是名菩薩諸法無受三昧,廣大無量無定,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

「是名行般若波羅蜜,所以者何?一切法無受故,是名菩薩諸法無受三昧,廣大無量無定,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壞」。

「秦譯本」與「宋譯本」、「漢譯本」,二種「三昧」的譯語相同。「唐譯四分本」,分別為「於一切法無攝受定」,「於一切法無取執定」。在梵本中,確有sarvadharmāparigṛhīta-samādhi與sarvadharmānupādāna-samādhi的差別,然「攝受」與「取執」(古譯也作「受」)的意義是相近的。經文三段說:「若住色中,為作色行。……若行作法,則不能(攝)受般若波羅蜜。……若色無受,則非色……是名菩薩諸法無(攝)受三昧」。這是以不住一切法,不攝受一切法,名為「諸法無受三昧」的。四段說:「若行色……行,為行相。……菩薩不行色,不行色生,不行色滅,不行色壞,不行色空」。進一步說:「不念(我)行般若波羅蜜,不念不行,不念行不行,亦不念非行非不行。……是名菩薩諸法無受(執取)三昧」。這是以不取著一切法相立名的。這二種「三昧」,實為同一教授的不同傳誦,由集經者纂集在一起的,並認為這都就是般若波羅蜜。「不住色(等五蘊)」,「不作行」,「不取著」,「不攝受」,是繼承原始佛法的,是佛法固有的術語(12)。但這樣的「諸法無受三昧」,解說為菩薩修習相應了,就不會退轉而墮入二乘,所以這是「不共二乘」,菩薩獨有的般若波羅蜜。這裏想說到的,一、菩薩的般若波羅蜜,就是「諸法無受三昧」,但自般若法門興起後,極力推重般若,不再提起這「無受三昧」了!從大乘經所見到的,以三昧為經名,以三昧為主題的經典,是非常多的。在部分的大乘三昧經中,推重阿蘭若行,甚至說非阿蘭若行不能成佛。大乘三昧,與阿蘭若行的關係很深。般若法門也從阿蘭若行中來,所以傳說為(無諍三昧第一)須菩提說般若。等到大乘盛行,大乘三昧都傳為菩薩們所修習傳出了。二、「無受三昧」──般若波羅蜜,是菩薩行,不共二乘的。但般若的宣說者,是聲聞弟子須菩提。須菩提自己說:「佛諸弟子敢有所說,皆是佛力。所以者何?佛所說法,於中學者能證諸法相。證已,有所言說,皆與法相不相違背,以法相力故」(13)。依須菩提所說,佛弟子依佛所說法而修學,是能證得諸「法相」的,證了以後,能與「法相」不相違的。所以說「皆是佛力」,「以法相力故」。「佛力」,『大智度論』解說為:「我(弟子自稱)等雖有智慧眼,不值佛法,則無所見。……佛亦如是,若不以智慧燈照我等者,則無所見」(14)。原始般若的「佛力」說,與一般的他力加持不同;須菩提是自證而後隨順「法相」說的。在三段的「無受三昧」中,並舉先尼Śreṇika Parivrājaka梵志的證入為例。菩薩特有的般若波羅蜜,似乎與聲聞弟子有共通的部分。在二段的第三小節下,也插入了勸三乘共學般若一段。般若波羅蜜,到底是「但教菩薩」,還是「通教三乘」,成為教學上一個微妙的問題!

佛命須菩提為菩薩說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沒有與菩薩們問答,而只是對佛說。須菩提所說的話,在聖典中是另成一格的。須菩提並不說菩薩應該這樣修般若,反而以否定懷疑的語句,去表達所應學應成就的般若。如說:「我不見菩薩,不得菩薩,亦不見不得般若波羅蜜,當教何等般若波羅蜜」(二)?「若法不可得,是般若波羅蜜耶」(三)?「如是一切處、一切時、一切種,菩薩不可得,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當教何法入般若波羅蜜」?「我今當教不生法入般若波羅蜜耶」(五)!菩薩與般若,都但有名言,沒有實法,所以沒有受教的人(菩薩),也沒有所教的法(般若)。這似乎與佛唱反調,而其實是能這樣了達的,「不驚不怖、不沒不退」,正是菩薩所應修學成就的般若波羅蜜。這樣的發明問答,古人稱為「以遮為顯」。又如所說的「諸法無受三昧」,是「不應色中住」(三);「不行色」等,「不念行」不行等(四)。不住一切,不念一切(也「不念是菩薩心」)(二),與佛化詵陀迦旃延Sandha-kātyāyana-gotra的「真實禪」──不依一切而修禪相合(15)。第五段中,以「我」為例,說一切法(自性)性也這樣。法性不生,不生也不生,這是不受(取)一切的不生不滅、無二無別的「無二法」。「無生」、「不二法」,是絕對的,超越差別、生滅的。第六段,因舍利弗的疑難,闡明不可取、不可得中,是無所謂難行與易行的;菩薩、薩婆若(佛)、凡夫,都是無生的;一切無生,就是說無生的語文,也是無生的。末了,以「無性」、「離」、「不可得」,說菩薩與眾生平等:菩薩是應該這樣的行般若波羅蜜。在『初品』中,將佛為舍利弗說,為須菩提說大段經文除開,就顯出「原始般若」的一貫特徵。從菩薩與般若,開示無可教,無可入;不應住,不應念,引入「無生」的深悟。

般若法門,是繼承「原始佛教」而有所發展的。在上面「部派佛教分化與大乘」中,說到「次第見諦」派,是漸入的,先見苦諦──無常、苦、空、無我的。「一念見諦」派,是頓入的,直見滅諦──寂滅無相的。「部派佛教」雖有漸入、頓入的流派,但在未見道以前,總是先以無常、苦、無我(或加「不淨」)為觀門,起厭、離心而向於滅。厭離生死,趣向寂滅,厭離的情緒很濃厚。如『初品』第四段中,菩薩不行色,不行色生、色滅,不行色壞、色空:般若法門是不觀生滅無常及空的。經上說:「不壞色故觀色無常……;不作如是觀者,是名行相似般若波羅蜜」(16)。「不壞」是不變異的意思,般若法門是從色等如如不異──不生不滅去觀無常的(17)。這是淵源於原始佛教,接近「一心見諦」,而是少數深悟者,直觀一切法不可得、不生滅而悟入的

「秦譯本」初品,有三處說到「法相」一詞,如說(18)

「能證諸法相。證已,有所言說,皆與法相不相違背,以法相力故」。

「以得諸法實相故」。

「諸法相爾」。

鳩摩羅什所譯的「法相」、「法實相」,「唐譯本」與「宋譯本」,作「諸法性」、「諸法實性」;「吳譯本」作「法意」,原語為dharmatā(19)。「以得諸法實相故」,「唐譯本」作「以真法性為定量故」(20);般若法門是以「法性」為準量的。一切法性是這樣的,所以不必從世俗所見的生滅著手,而直接的從「法性」──不生不滅、無二無別、無取無著而頓入。這是少數利根深智者所能趣入的,被認為菩薩的般若波羅蜜,不共二乘,因菩薩思想的流行而漸漸發揚起來。

註解:

[註 78.001]道安說「小品」「頗有首尾隱者」,就由於此。

[註 78.002]這一段,與前後文不相啣接,推定為增補部分。

[註 78.003]「下品般若」都約五蘊說。「色」如此,「受想行識」也如此。這裏以「色」代表五蘊,下文也都是這樣。

[註 78.004]佛答須菩提一大段,體裁與前後不同。「摩訶薩」部分,廣說「大乘」,一般都以為是後起的。

[註 78.005]『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四二五下)。『大明度經』卷一,文異而意義相同(大正八‧四七八中)。

[註 78.006]『中部』(一〇九)『滿月大經』(南傳一一上‧三七〇)。『中部』(一一〇)『滿月小經』(南傳一一上‧三七八)。

[註 78.007]『中部』(一三九)『無諍分別經』,是同一經典,說到須菩提,但缺偈頌(南傳一一下‧三三二)。

[註 78.008]『中阿含經』卷四三『拘樓瘦無諍經』(大正一‧七〇三上)。

[註 78.009]『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

[註 78.010]『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

[註 78.01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九中)。然在「宋譯本」(大正八‧五九一上),「唐譯五分本」等(大正七‧八六九上),菩薩與般若,都但有名字。

[註 78.012]如『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九上一一上)等說。

[註 78.013]『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

[註 78.014]『大智度論』卷四一(大正二五‧三五七下)。

[註 78.015]『雜阿含經』卷三三(大正二‧二三五下──二三六上)。

[註 78.016]『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五四六下)。

[註 78.017]『維摩詰所說經』說:「不生不滅是無常」,與「不壞色故觀色無常」義相合。

[註 78.018]『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五三九上)。

[註 78.019]鳩摩羅什所譯的「法相」,新譯作「法性」。而羅什所譯為「法性」的,或是「法自性」dharma-svabhāva,或是「法界」dharmadhātu的異譯。譯名不同,不可誤作一義!

[註 78.020]『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三八(第四分)(大正七‧七六四下)。又卷五五六(第五分)(大正七‧八六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