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雨集第一冊-(乙)悟入無分別智離相

(乙)悟入無分別智離相

第二能悟入,離相亦四種:謂由離所治,能治、及真如,並能證智相。此四如次第,即所永遠離,粗、中、與微細,及常隨逐相。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一切相都是要離的,能離一切相,才能得無分別智;因為有了相,即有分別,所以要離一切相。泛說離一切相,而在修行的過程中,次第「離相」,也以「四種」相來說:第一、所治相;二、能治相;三、真如相;四、能證智相。

一、「所治」相:智慧所對治的,是煩惱,煩惱是所對治相。然以唯識觀來說,虛妄分別現能取、所取二相,是錯亂雜染的因,這是要離去的。修唯識觀時,觀唯識所現的所取境,是離識無所得的;所取相為智慧所對治,修習到所取了不可得,是為第一離所治相。

二、「能治」相:有所治,就有能對治的。通泛的說,修三十七菩提分,六波羅蜜多等,都是能對治煩惱,都可說是能治的。然約唯識觀行說,上觀所取相不可得,離心以外的所取相是所治相。這是觀為唯心所現,能除心外所有的執著。觀唯心所現,不離能取,就是以有識為能治。然所治的所取相不可得,能治的能取相也就不能成立,所以要進一步離去能治的能取相。

三、「真如」相:真如是無相可得的,然從唯識觀行的過程來說,修到所取相不可得,能取相也不可得時,有二取都不可得相現前。無二無差別,是真如相;一切法不可得是空性相。有此空相、真如相,還不能證入真如,這種似現的真如相,也是要遠離的,這是離真如相。

四、「能證智相」:修觀時,總有一能觀相;到觀心現起二取不可得──真如相時,就有一能證真如智相,也就是自覺得能證真如。這也是相,是無分別智所遠離的。

將四相綜合起來:所治,能治,真如,能證智,是修唯識觀行,到達無分別智現前所應遠離的。先要離所治相,觀唯識所現,識外所有一切相不可得,對治所取相──心外所有一切相。一切不離能取心識,是能對治所取相的;如離去了所取相,這能治的能取心相也不可得,名為離能治相。所取相、能取相都不現前時,有真如相現前,空相現前,這真如相也是要離去的,因為真如是沒有一切相的。所證的真如相既不可得,那能證的智慧相也不可得,所以說:『無智亦無得』。修唯識觀,對於這四種相,要一層一層的次第遠離,四相都遠離了,那才是真正的無分別智。

頌文承上說:「此四如次第」這四相──所治,能治,真如,能證智,如四相的次第,就是「所永遠離」的「粗、中、與微細,及常隨逐相」。這四種相,是修行者所應該永遠遠離的。其中,所治相是粗的,識外的一切所取相,是最先遠離的。能治相,是能取相,比較上要細一點,也就是次一層遠離的,所以是中。能取、所取相不可得,真如相是最微細的,也是最後遠離的。所治相是粗,能治相是中,真如相是微細,而能證智相是常隨逐相,因為只要修唯識觀,無論是離所治相,離能治相,離真如相,總有一離相觀智的自覺。離相觀智的自覺,是與觀行不相離的,所以說是常隨逐;這也還是相,直到有證有得的證智相也離了,才是無分別智現前。四相徹底永離,是無分別智離相的全部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