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緣說與四因說

四緣說與四因說
「緣起」是佛教思想的核心,對於「緣起」佛法有所謂的四緣(梵 catvārah pratyayāh),即把一切現象或事件的發生歸納為四,分別為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除此四緣之外別無第五緣,如《中論》說:「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四緣說明事件發生的過程,如玻璃杯掉到地上打破了,就有此四個條件(緣)。首先是因為有人杯子沒拿好,而從手中滑出,這可說是因緣(尤其是「外因」,玻璃本身易破是「內因」);而之所以會破是碰撞到地板,而地板是硬的(相反的地板如鋪軟墊,杯子掉落亦不見得破),這是所緣緣。再者杯子會往下掉,重力是其中因素,強拉著杯子向下墜落,而可視為是增上緣。最後,杯子墜下途中,沒有任何阻礙物或屏障,也沒有人即時去接住它,以至於杯子直撞地板,這可說是等無間緣。
 
佛教的四緣說,讓我想到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所提出的四因說(four causes),將事物之存在及其運動變化的原因分析為四,包括構成事物材料的質料因,以及依著這些質料組構成特定樣貌、決定事物為何的形式因,再來就是讓事物得以成形的動力因,以及事物之所以存在的目的因。
 
亞里士多德認為任何事物,不管自然或人造都具備這四種因素。例如一台車子有它各種零件材料組成(質料因),依著材料作成車子模樣(形式因),同時也要有組裝成車的技術人員(動力因),而車子被製造出來有其特定功用,如作為代步的交通工具(目的因)。
 
四緣和四因都是古代哲學家解釋事件發生及事物形成的理論,一者重於條件(緣condition),一者重於原因(cause);至於兩者間可能有什麼樣的對比或對話空間,包括可能的異同等,或可留待日後的探索。

回應

中觀論頌講記-丁二 觀四緣不生

觀四緣不生

戊一 立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觀四門不生,遍破了一切自性實有者;觀四緣不生,卻針對著佛法內部的學者。一切有系主張四緣能生諸法。論主說,因緣生不是自性生,他雖表同情,但他以為四生中的他生,是沒有過失的,緣生還不是他生嗎?所以引證佛說與阿毘曇中的四緣,成立他實有一切法可生。「因緣」,在大乘唯識學上,說唯有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是因緣。但有部說因緣,體性是一切有為法,在有為法作六因中的前五因(同類因,俱有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時,都名因緣。意義是能為親因的緣。「次第緣」就是等無間緣,體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為次第的後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緣,所以叫次第緣。有部的因緣,是通於三世的,次第緣則限於過去現在,因為未來世的心心所法,是雜亂的,還沒有必然的次第性。過去現在中,還要除去阿羅漢的最後心,因為剎那滅後,不再引生後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緣。「緣緣」,就是所緣緣。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緣境,這所緣境,能為心心所生起之緣,所以叫(所)緣緣。像滅諦無為等,都是所緣的,可知的,所以緣緣通於一切法。「增上緣」,不論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勝用,或者不礙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緣。這本可以總括一切緣,這裡是指三緣以外的一切。一切法生,不出此四緣,此外更沒有餘緣可以生法的。所以說:「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從緣生的一切有為法,不外心、色、非色非心三類。色法是依因緣增上緣二緣生的。心心所法,依四緣生。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中,像無想定、滅盡定,有因緣、次第緣、增上緣三緣;不是心法,所以沒有所緣緣。其他的非色非心法,也從因緣、增上緣二緣生。由此四緣,一切法得生。就是有名目不同的,也都可包括在這裡面,所以說更無第五緣。同時,彈斥外道的邪因,像自然生,大自在天生等。《解深密經》說:依他起不從自然生,名生無自性,也就是這個道理。

人生目標--千諾